我的這個朋友也認識其他同修,他跟我說:「我看到你們這些同修一見面,不聊別的就問維卡幣賺多少錢了,賣出去了嗎?還到處告訴別人做,並且以自己是大法弟子的身份,不會騙人為名,拉常人來買這個維卡幣。」他還跟我說:「我要是不先認識你,如果看到這些人,我就會覺得法輪功的人都是搞傳銷的。我是常人和我朋友見面,聊的都是家庭工作的事,他們見面聊的全是傳銷的事啊。在我看來就是一群騙子啊。」我的朋友接著說:「我看到他們還聯繫到一些外縣的學員買維卡幣,拉進去一個學員買了,好像還挺光榮的說,這個買的也是同修。」
這個維卡幣我從年初的時候就聽到了,中途每隔一段時間就有不同的人讓我聽到一回,剛剛向內找,為甚麼讓我反覆聽到這個事,我悟到是我必須把這個事寫出來了,現在這件事情的影響已經很大了,常人都已經把這些搞維卡幣的學員當成傳銷的騙子了。當維卡幣崩盤的時候,所有血本無歸的常人不但恨你,還會遷怒於大法,他們將永遠失去被救度的機會,同修,那你想過你的位置嗎?
在大法弟子中傳銷和直銷是師父明明白白禁止的事情,而且罪業有多大說的也非常清楚。師父在《二零一四年舊金山法會講法》回答弟子提問時有這樣一段講法:
「弟子:有學員在同修中推廣傳銷、直銷的商品,聽不進別人的善意。師父:誰在學員中傳播那些不屬於正法的事情,誰就在干擾大法弟子、破壞正法形勢!比魔幹的罪還大,按照那個舊勢力說,比魔幹的還兇。是真正的在破壞。過去我說過,誰能破壞了大法弟子修煉形式啊?外在的因素,經過這場迫害,破壞了嗎?只是鍛煉成熟了大法弟子,篩下去的是沙子。誰能真正的把這個修煉團體破壞了?把大法破壞了?誰都做不到,實踐證實了。我說過,就是這樣,干擾的是有執著的人,法是破壞不了的。能夠起到壞作用的,只有內部人。是凡幹這樣事的人都不是大法弟子,你就不要把他當作大法弟子對待,不管他修了多長時間。」[1]
還有學員以大法弟子為目標推銷各種東西,甚至帶著各種推銷商品去學法點直接推銷。我理解你只要主動去賺同修的錢都是不符合法的。舉個例子,假如某同修是開香廠的,他在學法之後在煉功點上告訴大家:「我家是開香廠的,你們買香都來找我,我給你們優惠。」如果這個同修這麼做了,就是師父說的「在學員中傳播那些不屬於正法的事情」他就直接違反了師父的要求。是否他就絕對不能賣給同修了嗎?我理解還不是的,如果同修碰巧路過他的店,進去買那是完全沒有問題的。但如果他就是以賺錢或者以「所謂的為學員省錢為名」在同修中賣他的東西,這就不對了,甚至是破壞。我們作為大法弟子為了避嫌,都儘量不要以同修作為客戶去賣東西,如果目地是為了自己賺錢,錯就更大了。
據我知道有一些做了維卡幣的同修賺幾萬、幾十萬、甚至上百萬的都有,他們現在每天想的就是怎麼把維卡幣脫手,以及吸引更多下線賺更多的錢。還有一些同修心裏想,我是買維卡幣賺錢了,但是我沒讓其他同修買,我也沒讓常人買,我買維卡幣賺點錢總沒錯吧?
師父在《二零一五年紐約法會講法》回答弟子提問時有這段講法:
「弟子:在哈爾濱市,幾年前發生過集資、演講亂法等事件,而且此後一直長期存在。很多參與的學員直到現在仍不醒悟,還沒有挽回損失,但有的表現的好像還很精進,實際在逃避掩蓋。我們應怎麼辦?」「師父:有些人在大法中混事,有些人在大法中鑽空子。有的哪是修煉上不精進造成的,有的是別有用心,在鑽大法弟子善良的空子。所以這些事情,你們千萬要注意。你贊助給他、你資助給他,你一定要知道他幹甚麼,非常清楚,否則你不能夠這樣做。你雖然給了他錢了,你等於是支持他這樣幹,你也是錯,所以,舊勢力不會拿你當作是上當受騙看,它認為你是一夥的,你支持他,所以大家千萬注意這些事情。」[2]
師父講的法很明白,我理解:你買了這個維卡幣你就是支持他了,由於你是同修買了這個維卡幣,他下次去告訴其他人買的時候就會說「某某某也買了,你也快買吧。或者說十個同修買了,你也快買吧。」你這不是在支持他嗎?他以後能騙進來的同修,不都有你的一份「功勞」嗎?
同修啊,正法到了最後一個階段了。真的是在往下篩沙子啊,你不要被篩下去啊?你買這個維卡幣、傳播這個維卡幣,你是在明明白白違反師父的法啊!再不警醒,你將失去這萬古機緣。
由於層次有限,如有不在法上的地方,希望慈悲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經文:《二零一四年舊金山法會講法》
[2] 李洪志師父經文:《二零一五年紐約法會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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