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五日,陳敏敢被構陷的案子被移送至西安市長安區法院已滿三個月,家屬去法院找姚化鵬法官要結果:要麼無罪放人,要麼給個說法。結果姚法官說限期自動延長。
家屬問其要法律條文,他說沒有,並且大聲說他說啥就是啥。
家屬說他這樣做是公然違法,非法延長關押時間,他大聲說道:「你們是法輪功家屬,沒有權利來問我這件事!」
家屬稱法律規定家屬有權諮詢法官當事人案情的進展,並且說:「現在習近平要求司法部門向憲法宣誓,你宣誓了嗎?你怎敢公然違法?」
他暴跳如雷,站起來大吼,說:「你們居然敢這樣跟我說話,可知道我是誰?!」家屬說你是法官,怎麼能違背憲法,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
當時似有610的人在現場,家屬繼續說610是非法組織,希望法官認清形勢,姚法官更加暴躁,對助理喊讓法警上來轟走家屬。
家屬中一人說:「現在孩子一個人在家,母親被迫害死了,父親又被非法逮捕,又快過年了……」
姚吼道:「一個人就一個人,我說延期就延期,沒結果就沒結果!」
家屬對其說:「你這樣公然違法,將無罪沒證據的人非法延期關押,你要對此負責任的!」
姚法官就一直吼著他說啥就是啥。當時行為完全無視法律、一手遮天、張狂至極!並不讓家屬再說下去,一直喊著法警轟人。
事後家屬詢問律師,律師說並沒有自動延長限期的說法,必須是中級法院下的法律文書才能延期審判。姚法官現在是知法犯法,故意延期關押。
現年五十六歲的陳敏敢,原西安西北金屬結構廠職工,家住西安市新城區胡家廟陝建機二社區。陳敏敢修煉法輪大法以後,嚴重的乙肝病不翼而飛,心性得到昇華,做了許多好人好事,被周圍人所稱讚。
在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後,陳敏敢先後四次被綁架到看守所迫害,被關押迫害的時間共計約六個月;在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零零一年四月、二零零五年五月、二零零八年十月四次被非法勞教,關押在陝西棗子河勞教所,時間累計達六年半;還於二零零一年二月、二零零六年九月四日、二零零七年十月二日、二零零八年六月,四次被綁架到洗腦班迫害,時間累計約六個月。
二零一五年五月底、六月初向中國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起訴江澤民;七月二十一日晚八點左右在家門口再次被綁架、構陷。八月二十五日,陳敏敢被西安市公安局長安分局國保大隊經長安區檢察院非法批捕;九月二十九日,誣陷陳敏敢的案子,在沒有通知家屬和律師的前提下,被非法移交長安區檢察院;十月二十四日,同樣沒有通知家屬和律師的前提下長安區檢察院將案子移交到長安區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