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六日上午,段甲嶺派出所警察到厲永芬家中,找厲永芬和她的婆婆趙書方。當時厲永芬外出未歸,她的丈夫因有急事與警察打個照面就匆忙地走了,家中只有七十多歲不識多少字的趙書方老人。老人熱情接待了警察,給他們講述自己和三個兒媳修煉法輪大法後,身心受益的感受和家庭和睦的事實,以及江澤民發動對法輪功迫害後,自己和家庭所遭受的迫害經歷,並告訴他們向最高檢,最高法郵寄了對江澤民的控告狀。警察錄音、記錄、錄像,把記錄讓老人簽字按手印,老人提出看不懂、看不清,不想配合時,警察反覆強調、承諾「完全是您說的,一點不差」,老人相信了他們。
第二天下午,三個派出所警察(其中一個警號是20064)再次來到老人家裏找厲永芬,因厲永芬不在家,就來到鄰居雷玉芳家,雷玉芳與警察交談中發現記錄與自己所說不符,警察多次提到誣告、誣陷、濫訴,故意把提問「你是否投遞了控告信件」記錄成「是否投遞誣告濫訴信件」,遭到雷玉芳指正。
厲永芬回家後,兩位法輪功學員提出讓警察出示證件,警察不肯出示;兩位學員問他們:「你們有高檢高法的委託書嗎?」警察說沒有。法輪功學員要求索要備份,警察拒絕,警察不得已提出放棄做筆錄。期間,兩位法輪功學員向警察講述了相關法律法規,勸告他們不要繼續知法犯法。趙書方老人得知他們的騙人伎倆,非常傷心和氣憤,提出要回昨天的筆錄,兩位法輪功學員也要求:拿出來,我們看看。其中一個警察說:「老太太的完事了,沒帶來。」匆忙收拾東西離開,臨走時,一個警察說:「今天跟你們交談,真長見識。」
當天,本村被騷擾的法輪功學員還有張永青夫妻、張鳳芝、張鳳蘭、趙書蘭、冀和平。他們有的在警察不肯出示證件的情況下,拒絕回答警察的任何問題,把警察拒在門外不讓進家;有的識破他們的騙人伎倆,拒絕簽字,並義正詞嚴地揭露、痛斥;有的直接不給開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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