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事關係到心性的高低
其實,師父早就明確告誡我們:「大法弟子在這個環境中所形成的高境界的行為,包括一言一行能使人認識到自己的不足,能使人找到差距,能感動人,能熔煉人的行為,能使人提高的更快」[1]。從法中我悟到:修煉人的一思一念、一言一行,對自身的提高是至關重要的。
師父還講:「一個人不能夠在法中修就不能夠真正認識法。只有真正掌握了法,路才會走正,這個生命才有保證」[2]。那麼,怎樣在法中修呢?舉個簡單的小例子:甲同修住在五樓,有一次她打開窗戶,想把一個廢塑料袋扔出去,讓它隨風飄走。剛要伸手扔,猛然想起師父的一句話:「其實再小的事,達不到標準也不行。」[3],她全身不禁一震,立刻意識到自己錯了,馬上拿回來扔進垃圾筐裏。事後她想:我為甚麼要往外扔呢?是圖自己方便,省得從樓上往樓下拿,這不是為私為我的表現嗎!如果扔到外面不得讓掃大街的人費事嗎?如果全城的人都這樣往外扔,那城市環境會變的一塌糊塗!而且我的不當行為與常人有甚麼區別呢?簡直連常人中的好人都不如!想到此她覺得滿天都是眼睛,滿天的神佛都在看著她、嘲笑她。她猛然想起師父講的一段法理:「我還要告訴你們,其實你們以前的本性是建立在為我為私的基礎上的,你們今後做事就是要先想到別人,修成無私無我,先他後我的正覺,所以你們今後做甚麼說甚麼也得為別人,以至為後人著想啊!為大法的永世不變著想啊!」[4]
作為大法弟子的一思一念,一言一行都必須是超越於常人的,否則與常人還有甚麼區別!事雖小,但反映的問題卻很大:一個修煉人如果不改變人的行為觀念,那又何談修煉呢?其修煉結果也只能是水中撈月──一場空。
二、小事關乎著救人的大事
今天學習師父經文《大法弟子必須學法》,師父說:「作為大法弟子來講,你們的修煉是第一位的,因為如果你修不好,你完成不了你要做的事情;如果你修不好,那救人的力度也就沒有那麼大。如果修的再差一點,那看問題想問題的方式都是用常人的思想、常人的想法,那就更糟了。所以大家千萬不能夠放鬆、不能掉以輕心。」[5]大法的法理引起了我諸多思悟:作為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肩負著助師正法、救度眾生的神聖使命。如果我們自己修不好,就不會有救人的善心和強大的正念。那麼,我們救人的效果也會是事與願違。另外,常人如果看到我們的行為表現不正,他們會從內心不認同你,又怎麼會接受你所講的真相呢!
師父在講法中諄諄告誡我們:「大家還要考慮到自己在社會上、在常人這方面的形像,因為大法弟子在哪裏都是一個好人嘛,那麼在常人社會中、在工作中、家庭中、在社會的方方面面的交往中,給人都要留下大法弟子的正面形像。條件有限,所以大家做起來很困難、很艱苦,雖然這樣,正法這條路我們也要走正,不能走偏。要想走正,大家知道,正路只有一條路,向外邊邁出一腳都會偏。不能夠走偏,就顯的我們這條路走起來不寬敞,隨心所欲、想怎麼做怎麼做那就不行,那樣法就不會正。大家要走正證實法的路。每一步,每一件事情,包括大法弟子的言行,在社會中的方方面面的表現都要做正。」[6]
試想一下,我們每天做的舉手投足的小事該有多少啊!世人看到這些能產生好的評價,還是壞的印象?其效果能一樣嗎?
師父的法理就是我們修心、修煉的指南。我們一定要遵照大法的法理,嚴格修好自己的一思一念,規範好自己的一言一行,才能真正肩負起正法時期大法弟子的神聖使命,做一個名副其實的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
個人認識有限,如有不妥,敬請同修慈悲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環境〉
[2] 李洪志師父著作:《二零零四年紐約國際法會講法》
[3] 李洪志師父經文:《二零一四年舊金山法會講法》
[4]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佛性無漏〉
[5]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十一》〈大法弟子必須學法〉
[6]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六》〈二零零四年復活節紐約法會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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