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員拿出自己的私錢替百姓還欠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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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四日】清朝的繆燧,在康熙十七年,擔任山東沂水縣令。當時山的左邊發生飢荒,朝廷將要從濟南購米來賑濟。

繆燧因為路遠、往返需要很多天,且運費多,不便的緣故,請求允許發給百姓白銀、讓百姓自行買糧。辦事的官吏以這樣做違反聖旨,不聽。繆燧力爭,陳述應因地制宜的道理,草草地寫了奏折上奏,得到批准。結果,官府現金不足,繆燧就傾囊救濟百姓。飢荒之後,百姓多有流亡逃荒的,繆燧就拿出自己的私錢代替百姓償還欠的賦稅。他買來耕牛、種子,招回逃往他鄉的百姓,讓他們復業。

康熙三十四年,繆燧擔任浙江定海縣令。海水不宜飲用,他修築了塘岸來隔離鹹水,儲蓄淡水。此縣土地貧瘠、百姓貧困,不能按時交賦稅,有延誤期限的,繆燧就先替百姓墊上,秋收後再讓他們償還。

過去此縣有出自漁民捕魚的賦稅,後來漁塘被佔,漁民苦於此稅,繆燧為漁民上奏請求免除了此稅。

民間日用所需,大多靠航海從郡城買來的,關卡的收費、勒索十分苛刻,繆燧請求永遠禁止在關卡收費,在海關立石為證。

他去世後,百姓埋葬了他的衣冠,來紀念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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