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李玉琴陳述的這幾年來的被迫害經歷,希望更多的人看清這場迫害的邪惡:
一、無端抓捕、刑訊逼供
二零零一年七月十六日,新華派出所惡警梁啟順帶著一幫警察將我綁架,闖入我的私人住宅,非法抄家,將我的私人物品搶走,至今也沒歸還與我。
那天大概是後半夜兩點左右,梁啟順與另一個高個子的警察,對我施加暴力,動手打我耳光。當時我兩耳隆隆的響,聽不見其它聲音。為了不讓我睡覺,就把我兩手分開,用手銬分別銬在鐵欄杆上。當時,我正來例假,由於恐嚇與毒打,兩天的時間,我被折磨的消瘦了許多,眼眶都變黑了。十九號晚我被送進了莊河看守所。
酷刑演示:吊銬 |
二、莊河看守所惡警對大法弟子毆打、電擊、野蠻灌食
二十日早上,警察剛上班,一幫警察(大概有李國成、陳玉海、姜奇山(音)等人)就來找我。他們把我拽到走廊,手持電棍、壓條(橡膠做的,大概有七、八十工分長的警棍)瘋狂的毒打我,把我摁到牆上,用電棍電我。用壓條抽打我後脊和臀部,打了好久,打累了才肯放手。我的整個臀部完全變成了紫黑色。
在莊河看守所裏,大法弟子邵仕生被活活打死。還有很多的法輪功學員,在這裏遭受了各種酷刑。在那寒冬的臘月,惡警們把法輪功學員推到放風場上,讓她們趴在冰上做俯臥撐,誰不做,就用電棍電。讓她們的兩隻手按在結冰(惡警尿的尿)的水泥地上,不讓起來。他們身上穿著單薄的衣服,長時間挨凍,手凍的像饅頭,最後手指甲一個個都脫掉了。
兩、三天後,我採取了絕食的方式抗議非法關押,強烈要求無條件釋放所有被無辜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在我絕食的第五天,惡警獄醫林吉全野蠻的給我灌食,摧殘我,惡狠狠的帶領四、五個惡人摁著我,將膠皮管子使勁插到我的胃裏,過程中我的喉管被插破。林吉全每天都用灌食這種方式摧殘、折磨我,其中的痛苦真是無法用語言來表達。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 |
三、先勞教、後判刑,隨意加重迫害
在看守所非法關押四十多天後,莊河市政法委、610非法判我勞動教養三年,把我送進了大連教養院。
在大連教養院,惡警們利用惡人製造的歪理邪說,對大法弟子進行強制「轉化」。
五十五天後,莊河惡警梁啟順帶領惡警拿著逮捕證,又把我從大連教養院送回莊河看守所。幾個月後,莊河「610」法院非法判我有期徒刑五年。
四、遼寧省女子監獄對大法弟子慘無人道的迫害
我被關押在二監區七小隊。隊長祈××派了兩名犯人看管我。其中一個是搶劫殺人犯李永傑,聽從惡警祈隊長的指使,暴力毆打我,使用各種恐嚇方法及恐怖手段,瘋狂逼迫我寫放棄修煉的所謂「保證」。
我身上被她扭的一塊塊青,整個後背沒有一塊完整的皮膚。洗澡時,別的犯人問,你身上怎麼了?我說這全是李永傑扭的。他們說:「她也太狠了,告訴隊長。」他們哪裏知道這都是惡警指使的,讓她們無論採取甚麼手段,必須強迫我寫「保證」。她們有時把我帶到沒人的倉庫裏拿東西,趁機就是一陣拳打腳踢,問我寫不寫,不寫就是又一頓拳打腳踢。她們的所作所為,如果不是我親身經歷的話,根本無法想像的。真的是一點人性都沒有。
入獄那年我四十五歲,戴200度的老花鏡,由於殘酷的迫害與超負荷的奴役,幾個月後,200度的眼鏡不行了,得換上400度的花鏡。我是花眼,引針很困難,可他們就利用這一點,專挑我完不成任務的活叫我幹。然後找藉口說我沒完成任務,以此為由來迫害我,罰我站著幹活,不讓我吃細糧。
我早上就先要幾個小窩窩頭留著中午吃,否則就餓著。寒冬臘月的天氣,到了中午,我就啃著掉渣的硬邦邦的窩窩頭,早晚稀飯都不許吃,每天三頓窩窩頭。監獄裏一天的奴役時間是早上六點半出工到晚上九點收工,我一天站十四、五個小時,有時還要加班,腳背都腫的很高,腿腫的很粗。只為了達到上邊要求的「轉化率」,叫我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採取了各種最卑鄙、最殘酷的迫害手段,來迫害大法學員。每逢過年過節才讓看幾天電視。惡警利用這個機會挑起犯人對不「轉化」大法弟子的仇恨:如果大法弟子不「轉化」,就不讓看管大法弟子的犯人看電視。專門看管大法弟子的犯人因為這事更是對我拳打腳踢,抓住我的頭髮使勁的拽,頭髮帶皮掉了一堆,第二天洗頭時又掉了一大把。
惡人們還強迫我蹲著。一天蹲下來,兩腿都站不起來。而且用電棍電,電了我一上午,惡警又叫我坐很窄很窄的小板凳(大約不到2寸寬、5寸長、3寸高)我坐了三天後,臀部就破了。當時是十一月份,我穿的襯褲、線褲加上外褲都被膿血染透。
這種酷刑中的每一刻、每一分、每一秒都是那麼漫長,那種錐心刺骨的疼痛,非人所能想像。
在這期間,李永傑還在惡警隊長的縱容、授意下,每天用針扎我的身體和頭部。有時如扎到頭部的血管上就會血流不止,站排的時候,她就站在我的後邊,用別針扎。我始終給她機會,想讓她明辨是非,醒悟過來,但她不但不懸崖勒馬,而且變本加厲,每天至少能扎我幾十針。後來聽說她得了嚴重的肺結核,住進了監獄醫院隔離治療,並且還不讓保外就醫,減刑的機會更少了。多可憐的犯人呀,無知的聽從惡警指使,造下了罪業。善惡有報是天理,這不是我們的詛咒,因為每一個人都要為自己的所作所為負責,沒有人會替她們承擔。
在二大隊、七小隊迫害我三、四個月後,又把我調到八小隊。這裏的隊長叫祝鐵環(音)。她們利用搶劫殺人犯楊玉金、殺人犯王東影等犯人對我施加迫害。惡警指使犯人迫害,不迫害就扣分。所以犯人在惡警祝鐵環的操縱指使下,採取各種殘酷的手段,整天對不放棄修煉的學員,不是打就是罵。
在最冷的十二月份,犯人楊玉金、王東影把我弄到廁所,往我身上一盆一盆的澆涼水,一邊澆一邊說:「讓你感冒,明天就送你上醫院」。下樓梯的時候,在我沒有防備的時候,她們在身後猛推一下,想讓我從樓梯上滾下來,摔個鼻青眼腫、骨折等送進醫院,她們會說是你自己摔的。她們還說:你再不「轉化」,隊長就把你送到精神病院,給你打上破壞中樞神經的藥物,叫你和精神病人在一起。每天打上針叫你昏睡不醒。
犯人們每天幹活14個多小時,收工以後惡警還不讓她們休息,每個人兩個小時輪流來逼我,不讓我睡覺。
在遼寧女子監獄,我親眼看見:有的大法弟子,被惡徒們用膠槍(通電後很燙,專門用來熔化膠棒)燙脖子、胳膊。
在我被關押期間,我的父母承受不住這樣的打擊,我可憐的母親在一夜之間嘴裏起了大泡,從來沒有病的父親,第一次住進了醫院,經醫生檢查說是肺癌。
迫害法輪功十六年來,千千萬萬個家庭妻離子散,多少大法弟子流離失所,多少大法弟子被迫害致死。和我一起被送往監獄的劉麗華,已被迫害致死。
這一樁樁血與淚的痛苦回憶,是江澤民欠下的血債,我起訴江澤民是希望讓人們了解法輪功是好的,對善良的迫害是邪惡的,將迫害元凶繩之以法是對善良的保護,對邪惡的抑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