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居美國紐約的崔曉卉女士,於2015年7月1日向中國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郵寄了《刑事控告書》,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導致她遭受嚴重迫害。崔曉卉女士要求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追究江澤民的刑事罪責,將其繩之以法。
以下是現年35歲的崔曉卉女士敘述遭迫害事實:
我於1997年10月開始修煉法輪功,當時我還在讀高二。修煉了以後,我按照李洪志師父的要求首先要做一個好人,所以,平時我用「真、善、忍」來要求自己,做事情先為他人著想。做人要誠實,不去傷害別人,當別人欺負我或冤枉我時,用一顆平和的心態去對待,在個人利益上不再斤斤計較。所以身邊的朋友都說我修煉了以後變得更加善良。
由於上學期間學習壓力大,我有偏頭痛的毛病,還有關節定期疼痛,這些小毛病去醫院檢查,醫生說沒問題,但是就是難受。在修煉了大法後,不知不覺的都好了。原來我比較笨,學習很吃力,在修煉後,大法給我開智,我在大學期間幾乎門門課都是優秀。後來,我應聘到了中國移動河南公司鄭州分公司工作,在工作單位中,因為工作出色,年年被評為先進和得到領導的獎勵。
被強行退學
1999年7月20日,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我和媽媽去河南省委上訪,然後強制被關押在一所小學裏直至晚上。此後我們常年被騷擾。
1999年10月,我去北京的時候,我當時就讀的河南財經學院,在沒有任何理由的情況下,強行將我退學,就等於是開除了。等我從北京回來時,已經被告知不能再上學。
1999年12月29日,我和媽媽於第二天早上7點到了北京,10點鐘在天安門廣場還沒有找到信訪辦地方,就被便衣警察進行詢問是不是煉法輪功的,然後我們說「是」,就被送上了停在天安門廣場的警車,然後被關進了天安門派出所。在天安門派出所被警察進行嚴刑拷問。在警察逼迫我們說出地址後,很快不到一個時,就被鄭州駐京辦事處接走。然後,我們被關押在鄭州駐京辦事處地下室。當我們被關押了一夜後,第二天,一大早,就被當地派出所接回。回到鄭州後,就被秘密羈押在不知名的一個地方,這是個小樓,三層樓上關滿了從北京上訪回來的法輪功學員,這是個秘密地方,連家屬都不知道。後來,證實是鄭州市保安服務總公司的總部。後來,關押了兩個月後,鄭州金水區國安科通知家屬需要付高額費用,一天收費135人民幣,總共10000元的所謂生活費,才將我們贖回。
綁架、灌食
2008年的12月5日晚上8點,鄭州金水區國保大隊的兩個人和花園路派出所的一警察,闖入我和媽媽的家中,當時,我和媽媽正在吃晚飯,警察們一進門就到處亂翻,我們制止他們,而後國保大隊的出示了一張所謂搜查證,當時就被我們撕掉,然後我們不讓他們搜查,於是我們就在屋裏僵持了兩個多小時,然後他們叫來兩個派出所20多個警察,先把我們的頭蒙著,把我們抬到樓下,然後,在我們的房間裏亂翻一氣,將我們私人的現金、數碼相機、MP3、皮包全部拿走,我們做資料的電腦、打印機和複印紙、光盤和大法書籍、師父法像也全部被收走。還拿走了我們房子的鑰匙。最後把我們直接送到了鄭州市花園路派出所。而且直到被判刑後,我家的鑰匙還不歸還。
到了派出所,他們反覆問資料哪來的,誰給的,我拒絕回答他們所有的問題,他們一看甚麼都問不出來,就氣急敗壞的走了,將我鎖在鐵椅子上,大概快到24小時了,他們讓我進去按指印,我拒絕配合,他們就對我拳打腳踢,掐著我的手按上指印,然後警察拿著所謂的文件就將我送到了鄭州黑莊拘留所。
在拘留所的四天四里,我滴水未進,到了第五天,他們就將我們送到了鄭州市第一看守所,看守所因為我絕食,而拒絕接收。這樣我又被拉回了派出所,被綁在鐵椅子上坐了一夜;第二天一大早又被送往第一看守所,看守所還是拒收,派出所的警察跟看守所的警察反覆講好話,好像還要給他們錢,這看守所警察偷偷告訴派出所警察,只要對我灌食他們就接受,於是我又被拉回派出所,這過程中,我媽媽因為高血壓和絕食也被拒收。警察從不讓我們見面,分別關在兩個房間。
當我們第三次從派出所出去,去了一個不知名的醫院,警察讓醫院的人給我灌食,他們拿了一個很粗,很硬的管子,從我的鼻子裏插進去,我感覺都快要窒息了,當管子抽出來全是血,後來他們逼我喝了一口所謂的豆奶粉水。
人間地獄「鄭州八科」
就這樣我又被送往了鄭州市第一看守所,這次,他們謊稱我已經吃過東西了,看守所終於接受了。鄭州市第一看守所被人稱「鄭州八科」,那裏是人間地獄。
當我被關進這陰森森的看守所,回頭一道一道的鐵門被關上,我的噩夢就開始了,在看守所長達5個多月的時間裏,我感覺幾乎快死了,那種痛苦是不能用語言來形容的,他折磨人的手段堪稱納粹再現,裏面好多人都活不下去了,裏面的刑事犯也都無法承受那種痛苦,他們告訴我,如果有一天我能出去,一定要將這裏邪惡曝光,救救他們。他們好多人僅僅是跟人家打個架就被送進了如此恐怖的地方,很多都是警察為了完成定額而抓的。
2008年12月-2009年5月,我被關押在鄭州市第一看守所,在這個「八科」裏,在押人員每天都要超負荷,超體力的長時間奴役,比任何地方都殘酷,當你完不成定額,那麼懲罰你的手段就開始了,那是一種怎樣的痛苦──如果我不修煉法輪大法,也許我早就離開這個世界了,因為在那裏,也許死了反而是一種解脫,每天晚上我都在想同樣一個問題怎麼能結束自己的生命,因為在裏面過著豬狗不如的生活,甚至比納粹集中營都可怕。裏面許多刑事犯已經選擇了自殺,有的犯人說,如果截斷我的兩條腿能讓我出去,他都願意。你試想一下,那是怎樣的一個地方,因為在那裏是比人間地獄還可怕的地方。
我在裏面的5個多月裏,幾乎沒有睡過覺,幾乎沒吃飽過,5個月幾乎沒有洗過澡,最後身上傳染上了整個看守都有的皮膚病,疥瘡和濕疹,最後從腰以下全部爛掉,沒有一點肉的顏色,因為臀肉已經全部潰爛,穿上褲子後,血與肉與褲子就粘在一起,當要脫下來的時候,就生生的揭掉一層,每天反覆不知多少次。也許痛苦到極點了,我也不知道甚麼是痛。就這樣也不給衣服換,天天如此。當過了幾個月後,疥瘡的傳染速度是很快的,很快渾身都長滿了,每天奇癢難耐,就這樣每天在看守所還要幹十幾個小時的活,坐在很硬的小板凳上。還要挨打,還不給飯吃,我真的不知道世界上有如此對待人而又無人性的地方。
我被抓進去的時候是冬天,就穿了一雙拖鞋,連外衣都沒穿,就穿了一個睡褲和毛衣,就這樣整整一冬天,無論外面多少度,我就穿著這一身衣服一冬天,沒洗過,沒換過,在看守所裏,不讓洗澡,晚上如果睡覺就睡在廁所旁邊的水泥地板上,水都不給你擦乾,只鋪一條軍用被子,很快被子就會變得很濕,就這樣讓我睡在上面。(在中共勞教所,看守所,監獄用的所謂的被子,外面是軍綠色的,但裏面是黑心棉,所謂的黑心棉就是用垃圾和一些醫院用完後扔的髒棉花做成的黑色棉花,這種被子蓋上是會得傳染病的,因為便宜,這些看守所的貪官就可以有利可圖)這就是為甚麼在這個所謂的第一看守所裏的人,人人都會得皮膚病的原因。因為幹活慢,我長期被懲罰擦地,如果打手認為你擦的不乾淨,他就逼迫你把地上的垃圾吃到肚子裏。這垃圾很多都是白天幹活掉的打火機的有毒的料和銅片,當逼我吃下去時,他們還揚言,「死不了的。」一到年底,人員多的時候,十幾平方的牢房裏,關押了60多人,人摞人,根本無法睡覺。而且在這個看守所裏,每天都被關在陰森森的牢房房裏,根本不讓你出去。時間長了,身體根本承受不了。
5個月後,我被迫害得幾乎生命垂危,看守所獄醫說:你最好快點投牢,要不然你一定要死在這裏了。因為我修煉法輪功不讓家屬接見,看守所裏不給我治療的藥物,我也沒有衣服換,整日身上如千萬個小蟲子在爬,生不如死,就在這種情況下,依然要超負荷的每天奴役幹活,幹的慢了,依然挨打。
在這裏,我被強制勞動5個多月,白天,他以一個小時為單位,讓我不停在幹活,光不停還不行,他還要求速度,這裏生產一種打火機的零件,我在外面都沒有見過,是先裝兩個打火石,再擰上一個銅帽,好像看守所為了暴利,這種打火石都是有毒的,手摸上去再摸眼睛,眼睛會痛的睜不開,然後,用手將銅帽擰上去,再用牙咬緊,你想一下,如果一兩個還行,一個小時它讓你達到幾百個,一天要上千個,每天如此,時間長了,很多人的牙都被生生的咯掉了。我進去的時候是冬天,當你用手來擰這個銅帽時間長了,手就磨爛了,很痛的,流著血,也不能包紮,幹的慢了,又是一頓挨打和謾罵。看守所裏打手沒人性的地說:「磨爛算甚麼,有的人肉磨光了,用白骨擰呢。」到了後來,我的手幾乎殘廢了,攥成拳頭後手不會展開,得用另一個手一根一根把手指掰開,拿一些小東西,根本拿不起來。就這樣還是要幹活。一旦完不成定額,打手們直接就打,有的直接打臉,有的拿手裏的工具摔我的頭,或是用腳狠狠地踢我。一天要幹12個小時,我平均每天要挨50巴掌,在看守所的這幾個月裏總共挨了8000巴掌,以致最後左臉都比右臉要大。
一到晚上,更大的痛苦就開始了,每個號裏都有看守所的警察安排的號長和一幫打手,(一般都是吸毒犯)當他們完成定額,警察就給他們毒品讓他們在號裏吸食。因為,一到晚上,號長會統計一天的定額,誰沒有完成就開始懲罰誰,(他定的定額幾乎沒有一個人能完成,完全是超負荷超體力),這樣幾乎所有的人都是被懲罰的對像,除了號長和打手,他們沒有定額。
懲罰的第一個內容,如果沒有完成定額,就要至少喝三大盆涼水,那時是冬天外面是零下十幾度,就算在屋裏也有零下幾度,你想想在這種情況下喝下三大盆涼水,喝完之後,不讓上廁所。如果非要上,她就讓你尿褲子。如果你不喝,她們就把水從頭給你往下澆,然後衣服全都濕透了,那麼冷的天,不讓換衣服,如果我反抗,幾個犯人就圍上來又是一頓拳打腳踢。
懲罰的第二個內容,罰我站班(就是在看守所裏因為自殺的人太多了,看守所晚上要讓犯人輪流值班,就是站在那裏不許睡覺)他們一個班是兩個小時,如果罰我站3個班就是6個小時,那麼也就是說不用睡覺了,整整站一夜。他們還邪惡地起了一個名字「東方紅」。如果我白天幹活幹的慢,晚上不許睡覺就要被罰站一個晚上,可以試想一下,如果一天,一週你還能堅持住,如果是一個月,一年呢。而且白天還要幹活,幹的慢了,又要挨打。很多犯人站著就睡著倒下了,還要被罵。
懲罰的第三個內容,就是不讓吃飯,如果牢頭,就是號長認為你活幹得不好,就不讓吃飯,一天又一天,看我餓得不行了,就這樣給一點點饅頭。(看守所裏吃的估計都是地溝油或者是甚麼外面不能吃的做的甚麼菜。裏面有麻繩、草,髒的不得了。這種飯菜吃的時間長了,牙齒會鬆動)在裏面如果實在忍無可忍,你要絕食的話,他就強制灌食。這也就是中共的邪惡,吃又不讓你吃飽,你要反抗,他就用更強制的手段來迫害我。
看守所的警察非常貪,沒有錢送給他們就得被懲罰。他們在這裏往往貪污了很多錢,只要你給送很多很多的錢,你可以不幹活。你要想當號長,至少得送幾十萬,這裏的警察都非常有錢,因為他們壓榨的都是犯人的錢,這是對有錢的經濟犯。那你會覺得他們只看重大錢 ,那就錯了,有的犯人很窮,是因為偷了人家幾百塊錢,就被抓進去,家人送了一、二百塊錢,他們都想法拿走。家人送的錢,這錢你在看守所是看不到的,看守所會你給換成一張票,一般應該交給犯人讓他拿著,可以讓他們買些日用品,可是在鄭州八科,全是貪官。這裏警察把犯人的錢全部貪污了。他們有他們貪污的辦法,這張票她會讓號長統一拿著,比如,你今天完不成定額,好吧,一次扣你100元,要不你就選擇受懲罰,這種懲罰殘酷至極,花樣很多,只要有錢的犯人寧可花錢,也不願意受懲罰。
其次,犯人需要買日用品,警察都會買很多質量劣質東西放在號裏,讓號長再賣給犯人,一捲紙都賣到50元,在外面同樣的紙,只能值1元錢。還有毛巾、牙刷這些必備的都是十塊、二十塊的賣,在外面都是很便宜的。還有在這裏洗臉,洗頭都是收費的而且很貴,一次要收20元,這樣無論家裏花多少錢,要不了幾天就莫名其妙地扣完了,這樣警察就把這張票收走,換成現金裝在自己兜裏了。那些家裏不接見、沒錢的人就沒有牙刷,也不能洗臉,也不能洗頭,更別說洗澡了。我幾乎在半年裏都沒有洗過。
每當有上級領導來檢查,警察就會叫犯人說票是在自己手裏的,看來他們貪污的也害怕領導知道。但是中共各級官員沆瀣一氣,他們來檢查為的是讓下面給他們再送禮,要不檢查出問題來,怎麼收錢,我想他們也是知道的,因為鄭州八科到處都是攝像頭,每天她們照死裏打犯人,聽說總監控就在鄭州市公安局裏,那他們看不到嗎,那不是照樣置之不理嗎。而且,最讓人連基本活著的權利都不給你保證,沒錢,除了挨打,根本不給你正常的生活必需品。沒有牙刷,沒有毛巾,沒有衛生紙,甚至沒有飯勺。那麼,因為你沒有錢,就意味著你不許洗臉,刷牙,吃飯,這可不是一天,兩天,只要你沒有人管,就是成年累月。這就是很多犯人拼了命了,讓家裏人送錢到這裏,要不真的就要死了。
這裏對法輪功的迫害是家裏人送了一些東西也不讓你用。所以在裏面的5個多月裏,他們打電話給我的父親讓他送錢過來,由於父親沒有送錢,他們就更殘酷的折磨我。最後轉監獄時,父親送來幾百元錢,全部被看守所警察扣壓。
被非法判刑四年
2009年3月26日,我和媽媽被河南省鄭州市金水區法院法官任遠非法判刑四年。2009年5月21日,我和媽媽被送往了河南省新鄉女子監獄,因為在看守所一直不給醫治,我已經生命垂危,一開始監獄拒收,就被拉到醫院去檢查,折騰到很晚,不知道看守所使了甚麼手段,晚上我終於被送進了監獄,直接拉進了醫院,每天要打針,打完這種針,吃飯都吃不下,胃很難受。到了監獄,沒有了看守所裏赤裸裸的身體迫害,它轉向了一種偽善的精神迫害。
他們先是把我送進專門關法輪功的監區,這裏不同於看守所的手段,那裏是身體上的折磨,而這裏是精神上的折磨和迫害。從早到晚,不讓睡覺,反覆找幾個所謂的幫教人員,反覆給我洗腦,整天播放污衊大法的錄像等,逼迫我放棄自己的信仰。並威脅我說,如果不放棄信仰將見不到你的母親,她現在也病的很重。而且,每天對我進行「轉化」迫害,不讓我睡覺,從早到晚,整整兩個月,那種痛苦是不能用語言形容的。最後,一個警察握著我的手簽了個字,就算「轉化」了。後來他們就把我分到關押刑事犯的幹活的監區,在這裏沒有節假日,每天都幹到晚上很晚,就這樣,日復一日,年復一年,每天都做很重的奴役。
在被關押的幾年裏,我們經常要定期抽血化驗,說是考慮我們的身體健康。這真是可笑,因為我知道犯人在監獄裏只要不是得了甚麼要命的病,獄警根本就不搭理你,或者隨便找點藥(監獄的用藥都是最劣質,而且副作用很大的)給你吃了。而且給犯人經常吃一些沒有名字的藥物,在裏面長期關押的犯人,有的都癡痴呆呆,行動遲緩。
僅因為我合法修煉法輪功的行為,我被那些抓捕我、將我送到看守所,監獄的人員當作罪犯對待。在這些地方,我遭到了酷刑折磨以及其他身體上的痛苦與傷害、各類侮辱與羞辱人格的對待以及其他虐待。
從2009年5月21日至2012年3月5日,我在河南省女子監獄被迫洗腦,被逼迫放棄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