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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王愛華等六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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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重慶報導)重慶市酉陽縣法院於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四日對王愛華等六位法輪功學員非法開庭宣判。王愛華被非法冤判五年、張顯碧非法冤判三年、田其美非法冤判三年、秦愛民非法冤判一年半、秦華仙非法冤判一年、杜揚熙非法冤判一年半。其中開庭前王愛華被迫害得行走都非常困難,仍被一邊一個法警架著膀子劫持進法庭。

王愛華、田其美和張顯碧二零一四年六月一日在酉陽縣發法輪功真相資料時,被綁架到酉陽縣桃花源派出所;九日下午,不法警察闖到王愛華在江北大興村的租住房非法抄家,搶劫走電腦、打印機、大法書籍、真相資料等私人物品。被非法關押在酉陽看守所一個多月後,七月十五日晚,王愛華突發疾病,右肋、胃、腹部全都疼痛難忍,非常嚴重。

四月二十八日和二十九日兩天,重慶市酉陽縣法院再次對六位法輪功學員(王愛華、田其美、張顯碧、杜楊西、秦愛民、秦華仙)非法開庭。律師們驚奇地發現酉陽縣公安局、檢察院對杜楊西、秦愛民、秦華仙三名法輪功學員根本就沒有立案。律師為法輪功學員們作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

四月二十八日當晚,酉陽縣「610」補做一個「立案補充說明」,於四月二十九日在法庭出示。律師嚴肅地質問:「610是個甚麼玩意兒?是辦案機關?有決定立案資格嗎?」公訴人低下了頭,無言以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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