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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冤獄11年 新疆陳仕海控告元凶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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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新疆石河子市法輪功學員陳仕海,因堅持「真善忍」信仰,在迫害法輪功的十六年中,他四次被綁架,兩次被非法判刑,共計陷冤獄11年。

現年42歲的陳仕海先生,於2015年6月24日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郵寄了《刑事控告書》,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導致他遭受嚴重迫害,要求最高檢察院追究其刑事罪責,將其繩之以法。

以下是陳仕海敘述遭迫害事實:

第一次被綁架:非法拘留15天

迫害地點:石河子第二看守所

1999年7月,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我們石河子的法輪功學員因為在石河子廣場煉功,而被無辜抓進看守所,根本就不給人說話的機會。在這種情況下,我於1999年10月進京上訪,在北京火車站碰到法輪功學員高燕和趙光輔,他們說信訪辦已經不讓信訪,去了就抓人。於是我又和他們結伴返回新疆,但在火車上被乘警綁架,關進石河子第二看守所拘留了15天。

第二次被綁架:非法拘留30天

迫害地點:天安門派出所、密雲縣看守所、石河子駐京辦、石河子第二看守所

2000年7月,我又和高燕進京上訪,在無處信訪的情況下,去天安門金水橋上煉功,被執勤民警非法抓住,並對高燕進行毆打,被旁邊的群眾圍觀,才停手。把我們押上一輛警車,當時上面已經關押了好幾個法輪功學員,在押往天安門派出所的路上又對高燕和其他的法輪功學員進行毆打。到天安門派出所後,因為我們不報姓名,又被毆打,集中到後院,後院有已經關押了幾百人,都在等著送走,這裏面最大有60、70歲的老人也有才得法一個多月的17、8歲的女弟子。警察看守著我們,我們就大聲集體背誦《洪吟》。後來我和一部份法輪功學員被押上大巴送往密雲縣看守所,我們被集中關在密雲縣看守所的院子裏,排隊坐在地上,按順序逐個照相,我覺得我沒有犯罪,為甚麼把我當在押人員一樣照相?這時一個男法輪功學員因為拒絕配合照相,被一群警察和留所服刑人員上去按住,掰著頭強制照相,然後拳打腳踢。

酷刑演示:毒打
酷刑演示:毒打

所以輪到我時我也不配合他們,結果就有5、6個人衝上來把我打翻在地,按在地上用橡膠棍亂打當時就頭破血流。送到樓上的辦公室進行刑訊逼供,問我姓名,我不說,就對我進行毆打致使左耳當時失聰。他們一直打到晚上一點多,才把我送進看守所。在看守所,獄警指使在押人員,又對我進行體罰用涼水沖,使我幾乎暈厥,第二天又進行毆打,10幾個在押人員排著隊搧耳光,讓我報姓名,我不報,然後民警開始體罰在押人員,讓他們背牆,無奈我才報上自己的姓名和住址。下午被石河子公安局人員許金東接回石河子駐京辦,這時駐京辦已經關押了好幾個我們石河子的法輪功學員。其中有高燕、周豔群、鞠在平、李洋等。然後限制我們的人身自由,等我們單位的人來接。我和高燕覺得應該在去天安門,就從他們的眼前,大大方方的走出來了。

這次在廣場上見到許多從全國各地來的法輪功學員,於是我們還是盤腿打坐,有的法輪功學員就打橫幅,這時我看見好幾個便衣衝上來搶橫幅,毆打法輪功學員,我也被往起拽著。我們都在喊法輪大法好,還我師父清白。聲音此起彼伏,警察和便衣都在爭搶法輪功學員手中的橫幅,法輪功學員就跑,這時另一邊又有幾個不認識的法輪功學員打著小橫幅,邊跑邊喊法輪大法好。我們沒有任何暴力,我們是平和的,我們是信仰「真善忍」的,一心只想做個為他人好的人,難道做好人也有錯嗎?

被抓回天安門派出所後,被我們石河子公安許金東押回石河子駐京辦,並把我和一個148團的男法輪功學員銬在一起,把我們的銬子穿過車棚頂子的鋼管,吊銬著,使腳尖剛好點到地,就這樣銬了數個小時。並且沒收我身上所有的錢(近千元),我們當地來接我的保安幹事郝利民,說是給我買票,可是回單位後,又強行從我父親的工資裏扣了數千元的路費,以及他的飛機票。不幾天我們被單位來的兩人押回新疆,一路上戴著手銬,一個保安有權力給公民戴手銬嗎?和我一起被押回新疆的法輪功學員有:周豔群、王輝、李揚、鞠在平。回來後,我們被分別關押在石河子第二看守所,拘留了30天。一進看守所關進號子,獄警就讓我蹲下抱頭面向牆壁,讓在押人員搜我的身體,並把我脫的一絲不掛,把衣服上的扣子以及褲子的金屬拉鏈連剪帶扯。30天後我穿著剪爛的衣褲回家。

第三次被綁架:遭酷刑折磨

迫害地點:昌吉市看守所、昌吉州看守所、石河子第一看守所

2001年初,我在父母家中,晚上全家人在看電視,突然接到我們當地治安人員給我打的電話,問我在家嗎?問我在市裏房子租在哪裏?我拒絕回答,掛了電話後我覺得不對 勁,穿衣準備往外走,聽到院子敲門,我趕緊從後窗翻出去,進了鄰居家的院子,跑了出來,然後看到我家被警察包圍,我父親說他們一群人衝進來,四處搜查,院子裏,菜窖裏到處找遍,沒找到我,氣急敗壞。當夜我徒步走了10幾公里回到石河子市,躲過了路上設的卡子。到晚上1、2點他們再次突然闖進我父母家想綁架我,然後在我父母家蹲坑幾天幾夜,給我家人造成嚴重的精神傷害,整天為我提心吊膽。此後我就無家可歸,我父親說他們那晚拿走了我的照片,並把我的照片散發到各個派出所,對我進行全市抓捕,無奈我流亡到了烏魯木齊。

2001年5月,我在烏魯木齊新市區租的房內被昌吉的警察非法抓捕,和我一起被抓的法輪功學員有唐仁衛,等。當時我身上帶的近三千元錢也被非法搶走。我們被押到昌吉市看守所,警察問我姓名我不報,然後讓在押人員搜身我不配合,然後在押人員當警察的面對我進行毆打,扯下我的衣扣。關進號子,給在押人員說明天要知道我的名字,晚上,天一黑,隔壁的在押人員問我這邊的,說節目開演了,然後幾個人沖到我跟前把我按住,號長問我能吃幾個烤包子,我知道準備打我了,我說我不吃,然後他們讓我站在牆邊,我想我沒罪幹嘛要配合他們,所以我不配合,號長讓全號子的人把我按在牆上,其中有個最壯的回回,用乾毛巾纏在手上握成拳頭,對我胸部進行錘擊,劇痛使我無法呼吸,他們看我快不行了,然後停下,等氣喘上來了,又繼續進行,幾個回合下來我的精神肉體幾乎崩潰,已經突破一個正常人所能承受的極限,乘他們不注意我一頭朝牆上撞去,被號長一把抱住,見我真的不要命了,他們才住手。當夜號長破例讓我睡在床上。這次我被打斷一根肋骨一根胸骨。

第二天早上各個監室排隊,分別到院子裏領饅頭,然後我聽到有人喊撞牆了,原來法輪功學員唐仁衛,承受不住迫害,趁到院子領饅頭的時候一頭撞在院子的大牆上。被人用被子裹著扛出看守所。下午又被送回看守所繼續關押。這裏還關押了很多昌吉本地的法輪功學員。第二天我和唐仁衛又被押往昌吉州看守所,這裏也關押了許多法輪功學員,我們一進門,就聽到其他監室的法輪功學員喊「法輪大法好」。和我關在一起的是昌吉的法輪功學員耿正傑。

沒幾天我們又被石河子警察許寧東押回石河子,來押我們時,他們用了一個專用的帆布套子強行罩在我頭上,並被反銬著,押回石河子公安局,連夜審問,所謂的審問就是刑訊逼供,他們兩人把我按倒在地上臉朝下,兩個人騎在我身上,用30多公分長的不鏽鋼尺子打我的大腿內側和胳膊大臂的內側,也就是人體最敏感的部位。

沒多久,法輪功學員姜志強、王建紅、王猛、相繼被捕。同期被捕的法輪功學員還有羅曉龍、周豔群、高燕(從勞教所又抓回來)、王琴共計9人。分別關押在石河子第一看守所。

一進看守所,就是獄警讓在押人員搜身,把衣服上的扣子,金屬拉鏈等剪掉,皮帶等收走。然後抱頭面向牆壁,關進號子,進去後,在押人員還要審問一番,脫光所有衣物一絲不掛,二次搜身,洗涼水澡。然後強制剃光頭,在這裏每天只給兩個半饅頭,限量的,菜是水裏丟幾片菜葉的玻璃湯,根本無法保障在押人員的生存安全,大部份人每天餓的心發慌。並強行要求背誦在押人員行為規範,定期抽背,不會背的,就用電棍電。看守所每天還強迫在押人員包括法輪功學員,挑揀乾辣皮子,有的人餓的只有吃乾辣皮子,完不成任務的還要剋扣僅有的兩個半饅頭,狹小的號子裏乾辣皮子堆成山,有的在押人員直接被嗆暈,環境非常惡劣,一天下來手都是腫的有的爛了流血,為了完成任務,有的人幹到半夜,有時辣皮子供不上,就挑棉種,可棉種是硫酸燒過的成黑色,看守所的光線很差,相當費眼睛。

在看守所有錢的人好過些。全國大部份的看守所都吃不好,我在北京密雲縣看守所吃的就是玉米做的窩窩頭,不是玉米麵,是很粗的粒粒,用手捏的,沒有發酵過的死面,手的形狀赫然還在上面。這還是首都的看守所。昌吉市的看守所基本就沒有菜,昌吉州看守所和石河子看守所一樣,所謂限量,讓人吃不飽。其實全國看守所都一個特點,那就是看守所裏面對在押人員賣飯,想吃飽、吃好就的掏錢,而且價格他們說了算──貴的離譜。石河子所有看守所都是這樣,有錢人就不用幹活,因為可以用他們不吃的饅頭僱人揀辣皮子,關係戶也不用幹活,號長也不用幹。在吃不飽飯的情況下,還要勞動,沒有活幹時,就整天跑步做廣播操,強制背看守所規範,用他們的話說吃飽了事情多。

冤獄七年:遭奴役、被批鬥、逼「轉化」

迫害地點:石河子農八師中級法院、北野監獄

2002年5月,石河子農八師中級法院對我非法判刑7年。一同被判刑的還有高燕、唐仁衛、王猛、羅曉龍、姜志強、王建紅、王琴 、周豔群。

2002年6月,我和王建紅、唐仁衛、王猛、姜志強、羅曉龍被劫持到石河子市141團北野監獄二分監區。

這裏是農八師監獄系統集中關押法輪功弟子的監獄,一進去就是搜身,把我們所有的衣服全部燒掉,發給勞改服,並剃光頭,在這裏每隔15天就必須剃一次光頭,或上面要來檢查也要提前剃。然後把我們分開搞3人行包夾,就是兩個在押人員和一個法輪功學員編成一組,吃喝睡乾活3人都必須在一起,法輪功學員間不許說話,否則包夾在押人員馬上彙報。監獄種棉花,當時就把我們趕去地裏幹活了。7月。我被轉到北野一分監區,逼我轉化,我拒絕。

這時北野監獄開始在外面接工程,把我和20幾個在押人員送往烏魯木齊阜康縣土台子鎮的博格達峰下,強制勞動。在這裏建設臨時監區,準備讓在押人員生產修水渠用的六角形水泥板,條件惡劣,勞動強度大,非常艱苦。整天風不停的吹著,很多人都手腳開裂。民工幹著幹著都跑光了,北野二分監區就將全部在押人員調上來幹。後來自治區五監也上來幹,一直幹到2006年上面發文件不許在押人員外出勞動為止,因為這裏每年都有在押人員脫逃。

生產的六角形水泥板用來修築水渠,又叫635工程,其中北野一分監區去沙漠段鋪渠,唐仁衛,王猛去了一分監區。王建紅、姜志強和我在二分監區,羅曉龍因傷留在監區(在警察一次抓捕中堵在了3樓,從樓上跳下摔壞腰椎,才逃脫),沒多久,得了肝癌,保外就醫時死在醫院。

北野監獄在制板廠大量偷盜水泥、鋼筋牟利,賄賂甲方監理,經常是在押人員今天剛把水泥卸到工地,明天又裝車,把水泥倒賣出去,致使水泥板的質量急劇下降。幾乎到了一碰就爛的地步。鋼筋更是用鏟車裝車大量倒賣。這是北野監獄所有獄警集體偷盜。2006年,北野發生特大事故,因為工地條件惡劣,開水供應不上,在押人員將偷盜運輸水泥板的司機的防凍液偷來當飲料喝了,致使20多名在押人員中毒。第二天有人起不來床才發現,開始救治,但毒已經進入血液,獄方只是簡單治了一下,表面沒有症狀後就不再治療。其中有幾人後來死亡,獄方都說是其他原因死亡的。

2005年,我悟到我沒罪,不該參加監獄的任何活動,於是開始拒絕幹活。獄警指使在押人員強行把我抬到樓上參加監獄的活動,我就大聲的背誦大法經文。早晨全體在押人員、獄警集體點名時,我大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監區長徐建國,命令在押人員對我進行毆打,當場打壞我的牙齒,後來脫落兩顆門牙四顆大牙。法輪功學員陳中、吳生民、王建紅、王建疆,都大喊「不能打人、法輪大法好」。第二天,監區長徐建國讓各個分監區對我們進行批鬥,每人都得發言寫揭批書,人人表態,幾個犯人把我兩隻胳膊反架起,頭按到腰以下,後面跟著獄警於新琦、曾偉等,挨個監室進行批鬥。20多個監室輪了一遍,獄警於新琦說力度不夠,接著又開始輪一遍。犯人發言,獄警老說力度還不夠,犯人明白了,然後人人開始動手,我被打得滿臉是血。

2007年5月份,北野監獄開始弄洗腦班迫害法輪功學員,把我、王建紅以及法輪功學員吳生民、陳忠、鐘凱、王建疆6人集中關在一間教室裏,整天10幾個小時輪番播放污衊大法的視頻,我們不看,獄警劉飛等強迫我們看,一閉眼睛就往我們頭頂上扇一巴掌。當時負責的警察有:副教導員劉全新、幹事劉飛、副政委王永康,獄政科長張琪,後來讓犯人監控我們,劉全新對犯人說:打,打壞了我負責。

後來,他們看我們不「轉化」,開始體罰,白天在操場上跑步,在太陽底下暴曬,太陽轉到哪裏,就讓我們跟著面朝太陽,晚上讓我們站在菜地裏,因為那是蚊子最多的地方,一直站到在押人員收監休息。同時剋扣我們的口糧,一頓只給半個饅頭,一點菜湯,一直持續折磨。我想在這樣折磨下去,早晚都是死,於是開始絕食,不在配合他們,6天以後就開始灌食,獄警指使幾個在押人員把我強行抬到衛生室強行灌食,我絕食10天,人只剩一副骨頭了,肌肉萎縮,躺在床上起不來了,其中還被搶救了一次,因為心跳太快。這時獄警誰也不願意管了,怕擔責任,才解散洗腦班。

2008年我出獄後,仍然被剝奪自由,半年不給我落實戶口,不許我離開石河子出去工作,只能在父母家呆著。

第四次被綁架:又遭非法判刑

迫害地點:石河子城區看守所、石河子法院、北野監獄

2009年5月19日,我和法輪功學員高燕、矯亞丹在網吧被警察綁架到辛福路派出所,後我被關進石河子城區看守所。高燕、矯婭丹被關進石河子第一看守所。國保大隊的警察提審我,我不配合他們,不說話。提審的警察氣急敗壞罵我,威脅我說,陳仕海你是屬核桃的要敲著吃。我回號子後,決定不配合警察,開始絕食,幾天後,開始給我灌食,看守所找來農八師醫院醫生給我灌食,鼻管插不進去,插的我的臉上都是血。最後換了個鼻孔才插進去。提審我時,又是許寧東。親自審訊我,把我綁在一個大鐵凳上,我就是不說話。又給我打肩銬,然後坐在地上,兩腿並起,就這個姿勢折磨了5、6個小時,零口供,他們把我又押回看守所。

酷刑示意圖:摧殘性灌食
酷刑示意圖:摧殘性灌食

2009年11月26日,我被石河子法院非法判刑4年,被劫持到昌吉下巴湖監獄迫害。因為此前有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所以下巴湖監獄所有法輪功弟子全部轉到自治區五監。然後把我送往五監,五監不要,又把我送到石河子第一看守所,準備送到北野監獄,但北野監獄一聽是我,堅決不要。看守所沒辦法,找到農八師監獄管理局,管理局領導親自發話,才把我送到北野監獄。

出獄後,我仍時時被監控,社區人多次要求我每月報告情況。現在我的電話隨時被定位監聽,人權被嚴重侵犯。

造成這一切的正是罪魁禍首江澤民,是所有共同犯罪的首犯。是他指揮、鎮壓、迫害了法輪功弟子,造謠、污衊、誹謗我們師父。使許多無知的人對大法犯罪。江澤民造的罪惡罄竹難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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