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干擾法輪功學員訴江 法律、天理都不容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七日】據明慧網報導,從五月起至今已有超過十四萬名法輪功學員向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投遞了控告首惡江澤民的訴狀。

越來越聲勢浩大的訴江大潮,引起了參與迫害法輪功的部門做賊心虛,採用種種非法、卑劣的手段企圖干擾、阻礙法輪功學員起訴江澤民,他們採用的方式一個是上門騷擾、綁架或在郵局等部門蹲守、騷擾綁架訴江的法輪功學員;另一個是向國內郵局施壓,私自扣押、截留法輪功學員訴江的郵件,或者直接命令郵局凡是訴江材料不予郵寄。

河南南陽、吉林長春、黑龍江、河北石家莊等地區「610」、國保也在阻截控告信。有法輪功學員給最高檢察院打電話查詢控告信的下落,高檢工作人員回答說:是你們地方公安局扣留了信件,並建議說:「舉報他們」,提供了舉報電話。

黑龍江省哈爾濱市綁架訴江法輪功學員最為嚴重,哈爾濱市各區縣發生綁架事件,騷擾、拘留起訴江澤民的法輪功學員。其中,哈爾濱市雙城區、阿城區、賓縣等地綁架人數達幾十人,抓一批又放一批,再抓……色厲內荏的打手企圖藉此恫嚇正義的法輪功學員。

一、干擾訴江,違反法律

二零一五年五月一日,北京的最高法院發布了「有案必立,有訴必理」的通告後,河北法輪功學員依法寫起訴書向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等部門申訴自己的冤情。其實中國憲法早就規定:公民向有關國家機關控告國家機關或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的權利,這是公民的基本權利之一。法輪功學員訴江是在行使《憲法》賦予的權利,

首先說明,修煉法輪功也是受《憲法》「信仰自由」保護的,沒有任何中國法律認定法輪功是邪教,自一九九九年十月至今,被公檢法作為對法輪功定罪的藉口有:《公安部通知》《民政部通知》《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司法解釋》(一)(二)。「兩高司法解釋一」和「兩高司法解釋二」在全文內容中搜索,根本沒有出現過『法輪功』三個字。

到目前為止關於邪教認定正式文件,二零零零年公安部頒布《關於認定和取締邪教組織若干問題的通知》(公通字[2000]39號),宣布的十四種邪教中,沒有法輪功。

法輪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中共邪教並沒有資格評判甚麼是邪教。但即使根據中共制定的法律法規,迫害法輪功也是違法的。

干擾法輪功學員訴江觸犯了以下法律法規:

1,當初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就是徹頭徹尾的搞政治運動,是非法的,在長達十六年的迫害當中,江犯下了「反人類罪」、「群體滅絕罪」、「酷刑罪」以及國內《刑法》規定的幾十項犯罪。江澤民作為首惡,法輪功學員就應該起訴他。任何人干擾法輪功學員訴江都是侵犯了法輪功學員享有的控告的權利。

2,中國的憲法、刑法、郵政法都規定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護,隱匿、毀棄、截留或私拆他人信件的行為是違法的,如情節嚴重,造成嚴重後果就是侵犯通信自由罪,是觸犯刑律的。「610」特務或其它機構要求郵局、郵局主動順應還是被動服從,無論指使干擾的人還是實施的人,都是侵犯了法輪功學員的通信自由的權利。

3,如果有綁架、抄家拘禁行為則是涉嫌濫用職權罪、瀆職罪等等。

今年八月,甘肅省金昌市法輪功學員汪立峰與父親汪玉康訴江受到警察綁架,汪立峰父子向金昌市中院控告當地警察違法,金昌中院已經立案。接下來警察要與汪立峰當庭答辯。答辯甚麼呢?迫害是違法的犯罪行為,干擾訴江也是非法的。

有很多不法之徒上門騷擾訴江的法輪功學員,他們說,法律早有規定不能煉法輪功,上面規定訴江違法。但是法輪功學員問:是哪一條法律的規定?他們卻回答不出來,這些人中也包括警察等司法系統的人員。當然他們也根本意識不到,或者意識得到也不能跳出「黨大於法」的邪惡思維。這種邪惡思維來源於一次又一次的政治運動中訓練出來的恐懼心態,和從小建立起來的邪惡黨性培訓。他們根本無視,立法應當遵循「憲法原則」,這一當今各國立法最基本的準則之一這一常識。我國法律規定「一切法律、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憲法》所遵循的原則之一就是「基本人權」,「信仰自由」就是「基本人權」的重要內容之一。從而不加思索甘當江氏集團的打手幫兇,做出違法犯罪的事。

從廣義上看,這些干擾破壞法輪功學員訴江的行為是觸犯刑法的「破壞法律實施罪」。

二、干擾訴江,有違人性

在長達十六年的對法輪功的迫害中,迫害面之大;迫害程度之慘烈、血腥殘暴都是有人類的歷史以來所獨一無二的。

迫害面積覆蓋全國並延伸到海外;迫害法輪功學員這個億萬之眾的群體是迫害面的一個面,另一個面是參與迫害的公檢法司、街道、居委會、教育系統、文藝系統、媒體等等,這些人被利益權勢引誘、被謊言矇蔽欺騙,幹違法、甚至是殺人害命的犯罪行為。造成迫害程度的慘烈血腥殘暴。

近日石家莊市葛彥文向高檢、高院遞上起訴江澤民的訴狀,葛彥文夫妻一九九六年修煉法輪功身心受益,自從迫害發生後,葛彥文一家飽受摧殘。在經歷多次綁架、關押、酷刑、關洗腦班以後,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五日,丁立紅在流離失所期間,被山西省太原市警察迫害致死,年僅三十六歲。

丁立紅
丁立紅

葛彥文的公婆痛不欲生,而其死因至今不明不白。丈夫死後,葛彥文不但要獨立支撐家庭的重擔還要面對不斷的各種騷擾、迫害。失去丈夫的痛苦、隨時會遭受迫害的壓力以及生活的艱難使葛彥文精神承受到極限,身體健康每況愈下,大把大把的掉頭髮,精神變得抑鬱,甚至眼睛都變得睜不開,人被害的明顯老態、虛弱,熟人見了都不敢相認。後來,實在沒有能力繼續從事體力工作,只能辭去工作,靠親友接濟和領困難補助,艱難度日。

上海機械設計師、三十五歲的法輪功學員趙紅波,在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後,多次被非法關押共七年,其中二次被非法判刑,趙紅波控告說:「長期的非法拘禁,導致我未完成學業,沒有拿到畢業證,本該學習工作經驗和積累社交技能時,我在被非法關押中被逼迫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二十歲到三十歲中大好的青春大部份在失去自由和幾乎所有正常的生存權利的漫長的痛苦煎熬中度過,周圍的親人也在一次次的打擊和擔驚受怕中度過。」趙紅波還在訴狀裏列舉了自己所遭受的酷刑、虐待等事實。

幾乎每一個法輪功學員的訴狀能寫下的是迫害經過,卻寫不盡法輪功學員個人、家庭、親友所承擔的痛苦驚嚇恐懼擔憂和憂慮。很多上門騷擾訴江的法輪功學員的人在聽到法輪功學員親口敘述的受迫害經過,都無言以對默默離開,有的當場明白真相不再參與,這是人性使然。但是也有人一意孤行,毫無理性和人性,面對法輪功學員的良言勸說,面對迫害事實也死不回頭,干擾訴江是喪失人性的惡行。

三、干擾訴江,違反天理

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員被江氏集團用金錢、利益、職位誘惑收買、也包括謊言欺騙,這些參與迫害的人員傷天害理,他們遭天理報應的事例也從未間斷。在明慧網搜索「惡警惡報」總共找到一萬零五百一十七個結果。

江澤民的同伙,薄熙來、王立軍、周永康、李東生、徐才厚、郭伯雄、蘇榮、周本順等等,他們都是迫害法輪功的急先鋒,他們的官當得那麼大逃不過惡貫滿盈以後惡報加身的天理。

現在街談巷議中很多人說:這是他們站錯了隊。他們是站錯了隊,站在迫害法輪功的江澤民的隊列之中,曾經一邊實施迫害一邊大肆撈取官職、金錢、美女,但是現在呢?他們紛紛鋃鐺入獄成為階下囚,想必你們都看到了周永康出庭時一掃往昔的威風,剩下的一頭白髮和一肚子悔青了的腸子,他的官職、金錢、美女、兒子(兩個兒子皆被抓入獄)等等都沒有了,伴隨他的是無盡的惡報。為禍河北的迫害兇徒周本順(迫害罪惡附後),他及妻子、兒子一天被抓,還禍及家族其他成員。

媒體報導,周本順是前政法委書記周永康的唯一一個還沒有被公開調查的秘書,似乎周本順落馬是受周永康的牽連,事實並非如此,周本順的落馬是受他一意孤行執行迫害政策的「牽連」更為準確。

二零一三年三月,周本順任職河北省委書記,他上任不久,迫害法輪功的元凶之一、惡貫滿盈的周永康就鋃鐺入獄,但是周本順卻沒有從周永康的落馬中吸取教訓,放棄了上天給予他改惡從善的最後一次機會。在他任河北省委書記期間大肆迫害法輪功,使河北成為迫害的重災區。今後他的落馬再一次驗證了「善惡必報」的天理絕非虛無,他要面對的將是惡報的開始。

全國第一個非法審判法輪功學員的審判長──海口市中級法院陳援朝,因枉判法輪功學員被記「個人二等功」。但好景不長,年僅五十二歲的他,在萬箭穿心般痛苦煎熬中了此一生。

他們悲劇的根源卻不是站錯隊,而是因為他們被邪黨欺騙了。中國是世界上唯一一個將五千年的傳統文化留傳至今的國家,完整的、璀璨輝煌、博大精深的傳統文化讓世界為之矚目,讓所有華夏兒女為之驕傲。老子、孔子、莊子的思想和學說,既有入世的部份,從如何做人到每個人社會的關係,「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仁義禮智信」、「善惡有報」;又有人與宇宙自然的關係,如何體察天道、順應天道,精進修行的出世部份。我們的祖先先賢為我們鋪就了一條認識自己、認識宇宙的路。

然而,自一九四九年中共邪黨盤踞中國大陸以來,尤其是持續了十年的「文化大革命」,徹底毀壞了五千年的傳統文化,斬斷了祖先先哲們留給我們的走向廣闊思想領域的路;它引導我們、強迫我們必須信奉「無神論」;封鎖網絡,信息過濾、將異議人士監禁;在課堂上學到是被篡改的歷史,被人為劃分的階級、以及編造的社會發展史,顛倒的是非觀念(比如黨性、「黨的利益高於一切」),把謬誤灌輸給每一個中國人,不接受就無法畢業;在社會大肆宣揚「金錢至上」,如今人們已經不滿足「有錢能使鬼推磨」,而是妄想著「有錢能使磨推鬼」,就這樣將十幾億中國人的思想畫地為牢。

中國人在歷次政治運動中表現出的積極和狂熱就是例證──不管這個人是自己的親朋好友,或者是自己的父母兄弟,不管他(他們)做的事情以及他(他們)的思想是不是符合普世道德,只要中共說他(他們)是「地主分子」、「資本家」、「反革命」、「叛徒、內奸、工賊」特別是發生在今天的、持續了十六年之久的對法輪功及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所有的人被邪黨訓練出來的恐懼帶動著馬上爭先恐後的去踏上一腳、或者去謾罵攻擊。

迫害十六年來,江氏集團利用媒體瘋狂造謠污衊抹黑法輪功,謊言批量被炮製出來以後,不但國內的媒體鋪天蓋地的刊登、轉載;迫害初期由於人們對法輪功了解甚少,所以國外很多國家和地區的媒體都是轉載大陸媒體的謊言報導,如何清除這些毒害世界民眾的毒素,只有審判首惡江澤民,才能最大限度解除所有人對法輪功、法輪功學員的誤解和仇恨。

「善惡有報」的天理決定著審判江澤民是必然之舉。干擾法輪功學員訴江法律、天理都將不容!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