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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三十二歲的李明女士在訴狀中要求追究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刑事責任,釋放被非法關押的母親張國珍。
二零一五年三月底,因為堅持信仰法輪功,張國珍被中共阜蒙縣法院非法判刑三年零兩個月。此前,張國珍曾經在阜新市教養院被非法勞教兩年,在遼寧省女子監獄被關押迫害三年,在遼寧省馬三家被非法勞教兩年。在黑牢裏,張國珍慘遭酷刑折磨和超強度奴役。
張國珍女士年近六十歲,修煉法輪大法後,糖尿病、腰椎間盤脫出症狀都不治而癒。早在二零零八年,張國珍曾被非法勞教,遭受拳打腳踢、上大掛等酷刑,她的老鄰居氣憤地說:「阜新縣就這一個好人,還被他們抓走了!」
以下是李明在訴狀中陳述的事實與理由:
一九九六年,聽人介紹說修煉法輪功能使人心向善,對祛病健身有奇效,我母親也走入了大法修煉。修煉了一段時間身體發生了很大變化:以前腰椎盤突出壓迫神經,走不了五米遠就痛的撕心裂肺,苦不堪言。想和母親去逛街都變成了我的一種奢望,更別說去旅遊等與有關行走之類的事了。多年來母親四處求醫無果(牽引、按摩、吃藥),使我母親經常想到用死來解脫,但看到還未成年的我又不忍心讓我變成孤兒。自從我母親修煉法輪大法後重獲健康,無病一身輕,和我逛街,爬山走十里八里都不覺累。
而且母親以前的脾氣暴躁,我一犯錯誤就打我罵我,但現在學了法輪功用「真、善、忍」衡量一切事物,修煉內心,使她的脾氣也變好了,我再犯錯誤就用法理告訴我怎樣做一個好人,不再打我罵我了。學法輪功後使我母親放淡了私慾、名利,學會了處處為他人著想,內心恬淡、充實而寧靜,可謂身心受益。從此讓我感到我的家裏更加和睦與溫馨。
可是,僅僅因為堅持了這樣的信仰,我母親卻曾經在阜新市教養院被非法勞教兩年,在遼寧省女子監獄被關押迫害三年,在遼寧省馬三家被非法勞教兩年,使我這個溫馨的家庭支離破碎。
家裏沒有了母親我只能出外打工賺錢養活自己,由於沒有母親這個精神支柱我變得內心空虛、害怕。每當聽見別人張口喊媽時我的眼淚就止不住地往外流,我的媽媽在哪裏,媽媽,女兒好想你……在外面受盡了本不屬於我這個年齡所承受的一切辛酸苦辣,被人欺負也不知道向誰訴說。回到家裏看到父親每天都喝著悶酒,一根接一根的吸煙,唉聲嘆氣!我的世界崩潰了!這是在我心裏留下了永遠都彌補不了的創傷。
在非法關押期間我母親還經受了身體上非人般的殘酷對待、精神上的摧殘,那裏簡直就是人間地獄。
以下是我母親被關押期間受到的不公正對待:
非法關押期間惡警對我母親採用各種體罰折磨。記得母親講述過在阜新市教養院惡警為了讓我母親所謂的轉化,用跑步的方式折磨,從下午一點一直跑到四點,有時跑到五點吃飯時間才回去,有的時候跑的都不會走路了,晚上還要高強度的體罰,彎腰九十度,兩手向後方背,下搭一點就用電纜線抽打,用腳踢。痛的我母親淚水和汗水都交織在一起。從八點開始一直到半夜一點,肉體上非人般的酷刑折磨,真是讓人精神崩潰!
一次幹警問我母親還煉不煉功,我母親說:「大法弟子當然得煉功。」結果幹警手持電棍、警繩開始又一次的殘酷的折磨,把我母親用手銬銬在凳子上電,然後把繩子用熱水弄濕,把兩手綁上,用力向後上方拉,使勁拉。我母親痛的堅持不住慘痛地「啊」了一聲繩子掉了下來,她們又綁上,再拉,我母親堅持不住又「啊」了一聲,繩子又掉了下來。如果當時我母親不叫,她們就能把我母親的胳膊拉斷了。
放下來後惡警又把我母親用繩綁在沙發上用電棍電脖子,一個姓程的幹警還用腳蹬著我母親的前胸,後來到打飯時間才把我母親放了。這樣的事情經常都會發生。每天都在折磨著、摧殘著我母親。聽到這裏我這個做女兒的不知道心裏是甚麼滋味,只能默默的流淚。
還有母親在遼寧女子監獄八監區做針織品,勞動強度非常大,有個幹警叫左小燕非常兇狠。每天早晨七點出工,中午十一點吃午飯,吃完就馬上幹活,晚上五點吃飯八點收工。為了提高產量,加大任務量,完不成的人第二天就被左小燕叫到辦公室用警棍電擊頸椎、下巴、還打嘴巴子,一邊罵一邊打,電的青一塊,紫一塊,打的臉部紅腫。即使這樣也不能吭一聲,否則將被用更毒的手段迫害。打完後還得回車間幹活,有時還撅著屁股兩手伸到腳後,低著頭兩、三天不讓吃飯,還有時用手銬銬到裝活的車上不讓吃飯,不讓上廁所。
幹活期間上廁所也是有規定的:上午九點,下午兩點,晚六點各一次。其餘時間不讓上。產量要求不斷的上升,完不成任務除了上刑外,還罰款五十、一百、二百元不等。(這錢都是家裏人給送去的生活補助)
除了幹活還強迫轉化,不轉化就體罰來折磨:如不讓吃飯,不讓上廁所,幾天幾夜不讓睡覺造成極度噁心吐黃水等;白天出工在車間裏彎腰九十度,在脖子上掛兩個秤砣。晚上回監舍惡警怕別的人看見,用紙把門窗糊上指使其他犯人打法輪功學員。
寒冷的冬天母親被惡警扒光衣服叫其在外面凍著,鞋子也不讓穿,凍得母親手腳開始又麻又痛,最後都失去了知覺,清鼻涕直往下淌。有時惡警還會把母親用手銬銬在走廊的鐵管子上,穿著秋衣秋褲在外面凍著,凍得渾身發抖。
母親講到還有一次惡警叫她到會議室體罰,雙腿盤著坐在冰涼的地上,不讓拿下來,動一下就用電棍電,兩天兩夜不讓休息。
人民警察應該是為人民服務的,可是她們都對我母親做了甚麼呀?!難道他們家裏沒有父母兒女嗎?沒有了人性,沒有了良心和道義,這是對人權的侮辱,對國家的法律的踐踏,在殘害人民!
我母親身體一天天的消瘦,原來一百四十斤左右,在那裏被折磨的就剩九十多斤了,面部慘白沒有一點血色,因此還患上了糖尿病。
那裏吃的也極差:窩窩頭硬的都不好咬,喝的白菜湯,上面飄著蟲子,喝完碗底還留有一層沙子;吃的菜都不洗,有時連湯都沒有,每人分給一把生的蘿蔔條,白麵糊放些鹽當大醬給吃。
看見母親這樣的消瘦女兒的心裏說不出來的心痛,去探望的時候買一些補品是不讓帶進去的,只能在她們那裏的商店購買,但價錢是外面的五六倍,沒買上幾樣就幾百塊錢,我每個月打工賺的不多,只好省吃儉用攢錢給母親買一些吃的。
母親接著說上級領導一來檢查,中午就吃饅頭,白菜湯裏放幾片肉或是雞骨架。遼寧女子監獄被稱為「文明監獄」,表面環境好,有籃球架、跳板、滑梯、各種裝門面的設施齊全,這些都是給檢查的領導看的。當時八監區大門上掛著一個四~五米長的大條幅寫著「創建現代式的文明監獄」,門口還有個牌子寫著嚴禁幹警使用警戒各種刑具體罰或指使他人毆打服刑人員。這些都是給人看的,實際是個慢性殺人的地獄!
領導一檢查隊長就開會和她們說:「如果領導問你們有休息時間沒有,你們就說中午休息半個小時。」實際是沒有休息的。我聽後問母親:「那每次接見你時怎麼不說哪?」母親說:「不敢說,在裏面被用酷刑折磨,要是說了就又是上刑、體罰,下次就不讓接見了。」
酷刑演示:「上大掛」 |
在遼寧馬三家教養院時,我母親每天起早到晚的超體力勞動不說,惡警還用更殘忍的酷刑「上大掛」等酷刑迫害著我母親。所謂的「上大掛」就是把人兩手用手銬銬在兩個二層床上,腳銬在兩個床上的下端,整個人是懸空的,然後兩個惡警在邊上用腳踹分別的兩個床,有一種要被五馬分屍的感覺,手腳腕被銬的不過血脈痛苦不堪。有時是幾小時,有時甚至是幾天,放下來手腳都是紫青色,走不了只能在地上爬。
為甚麼我母親修煉做好人按「真、善、忍」做事會遭到如此不公的對待?一個利國利民的好功法卻遭到詆毀,有點良心的人,怎能昧著良心聽之任之呢?
在二零一四年八月十一日我母親又一次被阜蒙縣城西派出所劉大魏、侯喜為等非法抓捕,惡警竟然捏造,拼湊所謂證據誣告我母親。阜蒙縣檢察院曾以證據不足將案件打回,可城西派出所所長曹曉光、副所長劉大魏、侯喜為在沒有任何證據情況下又一次把案件遞交檢察院。就這樣在阜蒙縣檢察院辦案人員張鐵剛的起訴中,在正義律師以國家憲法強有力的無罪辯護下,我母親還是被阜蒙縣法院審判長張義、審判員李博,一審非法判刑三年零兩個月。就這樣二審阜新市中級法院審判長李淵、審判員劉書寶、周石虎等也沒有按國家法律開庭審理,駁回我母親的上訴,維持原判。使我母親再次受到不公正對待。
在這期間我也曾多次找過負責我母親這起冤案的各部門負責人,向他們訴說信仰自由這是國家憲法賦予人民的權利,母親自從修煉以後整個人心靈以及身體的巨大變化,從他們的談話中透漏出知道我母親是個好人,但都表露很無奈又無能為力的表情,因為這是上級給他們施加的壓力。這都是江澤民一手操控手中強權,強迫公、檢、法、司人員違心的做著迫害人民的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