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福建,男,四十三歲,二零一五年五月一日早晨六點半,被果裏鎮派出所警察綁架。上午約九點時,桓台縣國保大隊龐雲風帶一個警察闖到馬福建家非法抄家。龐雲風拿出工作證,嚇唬馬福建的妻子說:「你丈夫違反國家法律,散發光碟,擾亂社會治安,已被果裏派出所刑事拘留。」
看守所綁死人床、野蠻灌食
五月十一日,馬福建妻子與從陝西老家趕來的馬福建的二哥,到桓台看守所探望馬福建。看到馬福建極其虛弱,他強打精神,有氣無力的對二哥說:「到看守所時,他們強逼我睡過四天死人床,侮辱我。看我血壓已降到五、六十,怕我有危險,就停下了。」
酷刑演示:死人床 |
馬福建還說,剛進看守所時,一警察曾對他搧耳光,使他嘴角都流出了血。
馬福建因迫害而絕食抗爭,被警察強行插管灌食,桓台國保大隊長龐雲風向其家屬誘騙現金二千元。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鼻飼) |
非法開庭未得逞 馬福建回家
七月六日,桓台縣法院打電話給馬福建家屬說,近期兩、三天準備對馬福建開庭審理,是否要找律師?要不找,法院就給指定律師。馬福建家屬就說等等再說。
七月八日,法院打電話給馬福建家屬說,律師最晚九號中午在縣法院和律師見面交談,下午沒時間(此時法院不知當事人家屬是否請律師)。
七月九日,馬福建家屬辦理了委託手續,委託律師到桓台縣看守所會見馬福建,馬福建家屬聘請的律師發現情況特殊,下午繼續去看守所,向馬福建了解情況,馬福建最終沒能在家屬聘請的律師委託書上簽字。
七月九日下午,在看守所大門口,曾有幾名內部人員,詢問並猜測律師是否是做無罪辯護的。因沒能和馬福建達成委託協議,律師下午回去。
律師走後,法院又打電話給馬福建家屬,問律師有沒有給馬福建家屬留下甚麼,馬福建家屬說不知道。
隨後法院又打電話給馬福建家屬,說要給馬福建「取保候審」,要求找擔保人,馬妻說,沒有人願給當擔保,自己給他做擔保。法院拒絕,馬妻氣憤的說,散夥,那就讓馬福建在裏邊好了!
法院無奈,只好同意,馬福建家屬做擔保,但拒絕交錢,於七月十日十一點半,辦理了「取保候審」手續後,將馬福建接回家。
桓台縣公安局總機:0533─8180265、2139311
桓台縣公安局責任人:139─8950─2666
桓台縣維穩辦:0533─8188166
桓台縣委辦公室:-533─8180001、 13589538111 傳真0533─8180178
桓台縣政府辦公室:0533─8180102、135─6167─8111傳真:0533─8186970
桓台縣紀委機關辦公室:0533─8180101、137─9330─3261
桓台縣法制辦公室:0533─8227001
桓台縣檢察院:0533─3012801
桓台縣檢察院公訴人:岳陽 辦公室電話:0533─3012834桓台縣610辦公室電話:0533─8267610
桓台縣主要負責人:135─89502666
桓台國保大隊:鞏義兵 133─25207979
133─25208989
國保大隊長: 龐雲風 135─0643─8097
桓台國保 : 穆某 188─533─22677
桓台國保大隊副大隊長:畢某(女) 區號:0533─8280265、8180266、8180280、
8181444、8182944、8183024、8185960、8185961、8185962、8185963、
專案組負責人:135─8950─2666
桓台縣按看守所 電話: 地址:桓台縣壽濟路4516號 郵政編碼:256400
桓台縣公安局 地址:索鎮公安街2號 電話:0533─8180265
局長、黨委書記:張京義
國安:曹效連、張玉梁
少海派出所:桓台索鎮中心大街109號 電話:0533─2137510
所鎮派出所:索鎮鎮府街1747號 電話:0533─2137543
果裏派出所:果裏鎮義和路8號 電話:0533─ 2137886
唐山派出所:唐山鎮唐四村170號 電話:0533─ 2137517
馬橋派出所:馬橋鎮紅辛路665號 電話:0533─ 8537110
田莊鎮派出所:田莊鎮東祥路132號 電話:0533─ 2137526
起風鎮派出所:起風鎮中心路6號 電話:0533─ 8681501
新城鎮派出所:新城鎮振興路10號 電話:0533─ 2137529
荊家鎮派出所:荊家鎮起馬路114號 電話:0533─ 2137866 警員:董現波
邢家派出所:耿焦路1110號 電話:0533─ 2137515
周家派出所:果裏鎮閆家中心路9號 電話:0533─ 8481202
陳莊派出所:陳莊耿焦路21669號 電話:0533─ 2137542
桓台縣檢察院 地址:索鎮建設街西首3112號 電話:0533─8180304、3012801、8262000
檢察長:荊像蘭、魏衍華、楊寶剛、 副檢察長:王志軍
桓台縣法院 地址:索鎮建設街3018號 電話:0533─8262001 郵編:256400
院長:王旭 副院長:胡偉、殷茂群、張述君、鞏發賢、馮剛遠、周繼鋒
刑庭、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張愛蓮 書記員:於璐璐
法官:苗青、胡春暉、於孝傑、孫豐岩、張敏、金盟(刑庭庭長)、鞏若潤、鞏像才、孫翠紅、沈風霞、何濤、
岳乃海(第一庭長)、周濤、馬麗萍、王志偉、王鵬、伊護國(審判監督庭長)、張亞兵(監察室主任)
荊得賓(技術室主任)、張志軍(起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