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永萍女士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五日向最高檢察院郵寄刑事控告狀,控告元凶江澤民發動對法輪功的迫害所犯罪行。於六月二十六日收到中國郵政速遞物流短信:最高檢單位收發章簽收。
周永萍女士控告狀中請求:儘快立案偵查,查明犯罪事實,將首惡江澤民及其犯罪集團的主犯抓捕歸案,繩之以法,追究其必須承擔的全部法律責任。
周永萍女士的控告事實和理由:
我是一九九五年九月接觸法輪功後開始修煉的。在我沒修煉法輪大法前,我的身體一直不好,整天頭痛,醫院確診小腦長瘤,犯病時頭痛欲裂,生不如死。
我的頭疼有幾十年了,記得上小學時就頭疼。一疼起來非常痛苦,嘔吐不止,我所有的衣服兜裏都有鎮痛藥,大小醫院都去了,其間中醫、西醫、針灸、巫醫都看了,藥都吃了無數。最後還是沒有效果。記得那是在八十七年有一次是躺在擔架上用車拉到省城醫院,隨車還有大夫救護,躺著不能動,一動就昏死過去。醫院告訴家屬預備後事。我記得當時大夫問我多大歲數了?我說三十七歲,大夫說太年輕了,太可惜了。就這樣我整天都是在痛苦中煎熬。我的精神狀態也不好。對人生、對周圍的一切有一種無聊、無奈,說不出來的厭惡感覺,有過輕生的念頭,就在身心疲憊到一定程度時我喜得大法。
我走進了法輪大法,成了法輪大法中的一員。頭疼幾十年的病煉功沒幾天就好了。每天參加集體學法、集體煉功,精神狀態從低谷一躍到頂峰,內心世界的巨大變化,真是用語言無法表達清楚,有一種了悟人生真諦的那種感覺。精神狀態特別好,人也活的年輕了,走多遠的路也不覺累,幹很多活也感到很輕鬆。孩子說:媽媽真年輕啊,法輪功讓我媽換了個人一樣。脾氣也好了,總是樂呵呵的,感覺自己每時每刻都在變化著。那種幸福、美好、祥和、快樂的心境只有修煉的人能感受到。
可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一意孤行展開對法輪功瘋狂的迫害。一九九九年九月二十七日古城派出所闖入我家把我帶到公安局政保科,政保科科長逼我寫不煉功、不進京的保證,我不寫。他們就把我關進拘留所,期間多次提審我,我拒不配合後被非法拘留二個多月,勒索了九百元伙食費。在拘留所裏被迫長時間超體力勞動,伙食極差,導致回家時身體瘦弱不堪。
二零零零年(正月十四)古城派出所騙開我家門闖入屋中,讓我和丈夫簽寫不進京的保證,我們不簽就要帶走我。派出所警察走後我們馬上啟程進京上訪。
第二天(正月十五)早上到北京後直接去天安門廣場,從地下通道剛上來就圍上來幾個便衣問:你們是不是煉法輪功的,我們沒理睬,繼續往前走,他們追上來截住我們,又問:你說法輪功好不好;我說:好;就把我抓到了車上,拉到廣場派出所,關進鐵籠子裏,那裏已關了許多各地的法輪功學員。不長時間我被農安駐京辦押回農安拘留所,被刑警七隊提審兩天兩宿,並非法抄家。
二零零零年三月份被非法勞教一年。送到長春黑嘴子女子勞教所。在勞教所期間被非法開除公職,被迫長期超時奴工勞動,人格侮辱謾罵,野蠻灌食等迫害。
有一次煉功被獄警用電棍電臉、脖子、手。回去之後噁心、無力、渾身突突、心臟特別不舒服。還有一次早上煉功被刑事犯人一腳從門口踹到窗戶前邊,距離足有六米多遠。勞教所裏還經常翻我們的東西,有一次我們外出勞動,回來時看到監舍裏十二個人的衣服、褲頭、襪子、襯衣、襯褲,包裏所有的物品全被混堆在一起像一座小山似的。
我當時所在的大隊是老殘隊全是五十多歲往上的老太太,每天的洗漱用水都是從一樓院子裏抬到五樓的,相當艱難。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我與丈夫再次進京上訪,我在天安門廣場被抓,在密雲看守所非法關押七天後放回。
二零零二年二月二日,我去兒子的單位被長春公安局設在那裏的人蹲坑、跟蹤,長春公安局一處警察將我綁架。在長春公安局一處四樓的房間裏,他們把我架到老虎凳上,雙手固定到老虎凳的扶手上,在肋骨部位用一根鐵棍從這邊穿到那邊並用鎖頭鎖上。這根鐵棍正好橫在肋骨部位。
大約晚上五點, 六、七個人開始對我刑訊逼供。一警察不知拿甚麼東西,往我的左手虎口穴位上扎了一下,手背當時就起了一個像乒乓球大小紫色的包。他們又把我雙手用手銬反銬背後,把雙手拽著手銬從後面一下按到前面,並使勁往腳面上壓,使勁按頭把臉貼到腿上;兩名警察用拳頭猛擊後背,致使胸部和腹部被鐵棍頂的異常疼痛,每一秒鐘都感到將要窒息,我昏死過去了。他們又把我的雙手往上一提,整個身體折過來,說:五分鐘一次,我們兩個人一組,兩小時一換,你看看這一宿得按多少次。然後又一下按下去,暈過去了用涼水噴醒。接著往身上倒涼水用電棍電我的脖子、臉、嘴,當時我的頭歪了一下,一警察兇狠的拽著我的頭髮按著,一點都動不了,電棍沒電了,又充上電繼續電。接著又來了兩個警察,用拳頭打我的頭部,一個人站在我的前面打臉,一個人站在後面打後腦,跟電影煉武術打沙袋一樣,拳頭像雨點般的落在我的頭上。就這樣折騰到快天亮了,他們打累了,睡覺去了。
到第二天下午四點左右,又來了一幫人,給我戴上眼罩,從四樓把我架下來塞到車裏,車裏裝上老虎凳,車開了大約有半小時左右,不知拉到甚麼地方(後來知道是淨月潭)。眼罩拿下來時,我已被綁在老虎凳上了,屋子裏有十幾個人圍著我,一個個兇神惡煞,跟電影裏的土匪一樣。其中一個惡人穿著一個黃大衣敞著懷,滿臉絡腮鬍子,一臉殺氣,說;你要是不老實,今天就整死你,這個地方誰也不知道,你是秘密被捕的,房後就是個大坑,把你整死往裏一埋。誰也不知道。
這時他們只讓我穿內衣內褲,把我綁在鐵椅子上,蒙上眼睛,連人帶老虎凳弄到院子裏凍我;那天是臘月二十二,零下二十多度,凍的我全身發抖,那個鐵椅子都跟著抖,整個身體都僵了,我自己覺的心都硬了,整整凍了一宿。
天亮了,他們把我弄到一個冷屋子裏又開始刑訊逼供。到了第三宿,他們才讓我穿外衣外褲,二月五日的下午把我送到長春第三看守所。當時我已凍僵了,再加上大刑之後,身體已經不行了,全身發抖,不能站立,看守所驗傷,看到我被折磨的這麼嚴重不收。送我的警察卻說:沒事,是煉法輪功的,如果出現問題我負責。並且給看守所寫了一個保證。第三看守所勉強收下。當時看守所的一個警察看到我全身發抖,問我是不是煉法輪功的?我說是。他又問是不是才下老虎凳?我說是。他氣憤地說:這幫玩意兒(警察)太壞了,一個煉法輪功的把他弄成這樣幹啥?
這三天三夜的酷刑折磨使我的身心受到了嚴重的摧殘,在看守所躺了一個多月,凍僵的身體一直在抖,兩隻腳凍腫了不能站立,疼痛難忍,雙目看不清東西,頭痛欲裂,經常嘔吐,呼吸困難。
在長春第三看守所期間有時睡覺地方狹小,七個人左右的空間需要擠十五人左右,以倒插魚(頭腳相鄰)的方式側躺,如果擠不進去,警察就用腳使勁兒踢法輪功學員,使之能夠塞進去。
兩個月後他們把我非法勞教二年,送到長春黑嘴子女子勞教所繼續迫害。在勞教所裏做奴工、超時勞動,半個月不許換洗衣服、洗澡,不讓說話,強迫看污衊法輪大法的錄像、洗腦轉化。二年勞教期間我一橫沒寫,一豎沒畫,臨近非法勞教期滿時,管教人員依然威脅我給我加期繼續迫害。
二零零四年八月二十二日,我再次被農安縣公安局國保大隊綁架,關押在農安縣看守所,我絕食反迫害,遭到野蠻灌食,身體被迫害的非常虛弱,絕食六天後將我以取保候審放出。
二零零四年九月到二零一二年八月農安縣公安局警察多次到我家周圍附近和家屬區套問我們的去向,意圖繼續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