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當時想起師父在《悉尼法會講法》中講的:「有師在,有法在,怕甚麼?不管它!一放下的時候,你發現難就變小了,你就變大了,你一步就過去了,那個難變的甚麼也不是了,保證是這樣的。」
勞教所要我做手術,我不同意。三個月後,勞教所就打電話叫縣公安局去接人,公安局怕擔責任不去接。家人接回我,直接送進醫院,一檢查癌細胞都擴散了,胳肢窩都是。醫院要我做手術。可醫院能救我嗎?我堅信只有大法能救我。
我不想與親人硬頂,就說先回家安排一下。回家後,我上午、下午都上山摟樹葉子,早晚抓緊學法煉功。我大伯嫂子擔心我,每天都摸一次我脖頸上的大包,發現包一天比一天小 ,半個月的時間,真沒了!周圍的鄉親們都看到了,太神奇了。
消息傳到了鎮政府,邪黨人員卻打印一份文件,胡說我身體不好,領導多次看望慰問,如何關心,是醫院治好了我的病,並讓我按著材料上寫的內容向眾人宣傳。我一下子就把材料撕了,告訴他們是法輪大法恢復了我的健康,我永遠感謝我的師父,感謝大法。
在這些年的修煉中,我受益無窮。我從一個沒上過學堂不識字的人,到今天能通讀每一本大法書的大法徒,心裏除了感恩,就是做好師父要我們做的「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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