悠悠歲月,滾滾的鴨綠江見證著歷史,見證著這片土地上的人們一代代的繁衍生息,維繫著對神佛的信仰,承傳著中華民族的傳統文化。
然而,自從西來幽靈共產邪黨竊國後,我們美麗的家鄉丹東就和全國一樣,陷入了一次次動亂和劫難,見證了那場中共、蘇共、朝共發起的、造成了500多萬人死亡的朝鮮戰爭。在共產邪黨的一次次整人運動中,丹東民眾經歷了歷次運動中的惶恐和不安、民不聊生的飢餓和貧困,還有心靈的迷失和茫然。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又發起一場紅色恐怖運動,一夜之間,整個國家機器鋪天蓋地對信仰「真善忍」的群體進行殘酷的圍剿。十五年過去了,善良的法輪功學員以堅如磐石的信念,用平和的方式向受中共謊言迷惑的同胞們講述真相,一批批的法輪功學員被綁架、關押、承受非人折磨……
十五年來,在我們丹東這個小小城市裏,有多少善良的人被迫害?發生過多少令人髮指的殘酷事件? 以下是根據明慧網的資料,丹東市法輪功學員十五年來遭迫害的調查報告
中共對法輪功學員進行組織性、整體性和滅絕性迫害
1999年「4•25」逾萬名法輪功學員和平上訪之後,江澤民就系統的做了對法輪功迫害的全面部署。我們在調查中獲得一份由丹東市委黨委研究室編輯的邪黨內刊物《走進新世紀的丹東》(原文影印件見附錄2),其中一篇是關於迫害法輪功過程的描述,從1999年4•25開始至2002年2月對法輪功迫害最嚴重時期的整個部署,分為4個階段:
第一階段:1999年4月25日至7月22日(暗箱操作)階段;
第二階段:1999年7月22日至10月28日(公開打擊)階段;
第三階段:1999年10月28日至2000年底(瘋狂抓捕)階段;
第四階段:2001年至2002年6月(抄家搶劫,監控、控制)階段。
從領導分工,建立組織,具體實施,秘密動員,發動群眾,整個的迫害過程進行全面的總結和描述。刊物刊登了政法委迫害法輪功的統計數字,當時有7243名法輪功修煉者,從1999年7月到2002年5月為止勞教219人;刑事拘留389人、治安拘留216人。當時一邊指使廣播、電視、報紙配合邪惡的中央電視台誣陷、造假;一邊操控公、檢、法、司執行 「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滅絕性政策,對信仰「真、善、忍」為準則的法輪功學員進行慘無人道的瘋狂迫害,包括綁架、勞教、判刑、關押、酷刑折磨,藥物摧殘、抄家、洗腦、騷擾、監控、跟蹤、敲詐勒索;一邊組織了全市4.5萬各級政法、宣傳、組織、人事、文化、教育、新聞出版、體育、衛生以及工、青、婦、科協、各企、事業單位、鎮、鄉、村、組黨政幹部、團員、政法警察和群眾骨幹對法輪功修煉者進行了全面的鎮壓、迫害和洗腦。指使各單位、農村的各個鎮、鄉、村、組;城裏的區、街道、社區對本單位所管轄本地的法輪功學員,進行盯梢、監控、批判、洗腦、關押、騷擾、送洗腦班、送精神病院、扣獎金、扣工資和開除工職等。致使許許多多法輪功學員家破人亡、妻離子散、流離失所;致使許許多多法輪功修煉者的親屬、朋友、同事和單位受到株連。
丹東市內三個區振興區、振安區、元寶區和寬甸滿族自治縣(不包括兩個縣級市東港市、鳳城市,這兩個市將單獨統計)被迫害的情況如下:
被迫害約963人次;累計刑期1023.38年;累計經濟損失折合人民幣25,536,012.00元,
迫害致死54人;
非法判刑119人次,累計刑期556年;
非法勞教208人次,累計刑期437年;
非法拘留274人次,累計刑期8829天;
關洗腦班47人次,累計刑期1801天;
開除公職15人,累計經濟損失6,182,000元
被迫離婚22人;
致精神失常1人;
迫害致殘2人;
失蹤不明3人;
其他66人次。
累計經濟損失折合人民幣:25,536,012.00元。
丹東市法輪功學員被迫害人數按迫害類型分布以及人數比例 |
按性別比例:男性253人次,佔26%;女性699人次,佔73%;性別不清楚10人 佔1.%,女性佔大多數。
丹東法輪功學員遭受迫害人數按年度分布 |
下面綜合表,表中列出遭受各類迫害的法輪功學員人數和年度受迫害人數的比例,表中可以系統的看到每年遭受各類迫害的法輪功學員人數以及佔總體遭迫害人數的百分比。
年份 | 死亡 | 判刑 | 勞教 | 拘留 | 綁架 | 其它 | 洗腦班 | 家庭迫害 | 合計 | 比例 |
1999 | 3 | 2 | 22 | 146 | 29 | 19 | 0 | 3 | 224 | 24.0% |
2000 | 7 | 3 | 25 | 72 | 30 | 8 | 6 | 4 | 155 | 16.1% |
2001 | 4 | 1 | 19 | 9 | 3 | 4 | 25 | 3 | 68 | 7.0% |
2002 | 1 | 14 | 35 | 8 | 5 | 6 | 16 | 8 | 93 | 9.5% |
2003 | 4 | 2 | 11 | 3 | 5 | 0 | 0 | 1 | 26 | 2.6% |
2004 | 4 | 15 | 11 | 3 | 14 | 5 | 0 | 4 | 56 | 5.6% |
2005 | 2 | 8 | 15 | 1 | 10 | 0 | 0 | 1 | 37 | 3.8% |
2006 | 5 | 9 | 10 | 1 | 5 | 4 | 0 | 3 | 37 | 3.8% |
2007 | 0 | 7 | 11 | 3 | 10 | 0 | 0 | 0 | 31 | 3.2% |
2008 | 1 | 14 | 4 | 3 | 13 | 5 | 0 | 2 | 42 | 4.3% |
2009 | 2 | 9 | 9 | 3 | 6 | 1 | 0 | 2 | 32 | 3.3% |
2010 | 1 | 6 | 7 | 2 | 5 | 3 | 0 | 1 | 25 | 2.6% |
2011 | 2 | 2 | 2 | 0 | 1 | 0 | 0 | 0 | 7 | 0.7% |
2012 | 10 | 5 | 7 | 3 | 1 | 0 | 0 | 0 | 26 | 2.7% |
2013 | 1 | 13 | 0 | 4 | 4 | 2 | 0 | 2 | 26 | 2.7% |
2014 | 2 | 4 | 0 | 2 | 3 | 0 | 0 | 0 | 11 | 1.0% |
年份不清 | 5 | 5 | 20 | 11 | 8 | 16 | 0 | 2 | 67 | 7.0% |
合計 | 54 | 119 | 208 | 274 | 151 | 73 | 47 | 36 | 963 | 100% |
比例 | 5.5% | 12.0% | 22.0% | 29.5% | 15.4% | 7.4% | 4.6% | 3.6% | 100% |
調查顯示,1999年224人次遭受迫害,佔十五年丹東法輪功學員遭受各類迫害總和的24%,近四分之一;次之的是2000年佔16%,而且是以非法拘留、綁架、非法勞教為主要手段,還可以看出,這兩年是迫害的最殘酷的兩年,正是中共當局執行江大魔頭的「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滅絕性政策和「三個月搞垮法輪功的」指示,一開始的出發點就是滅絕性的,針對這個群體全國範圍的鋪天蓋地的殘酷的打壓,這些數據就是鐵的證據。
從總數據中還可以看到僅次於1999年和2000年的是後兩年2001年2002年,2001年迫害人數是68人次,佔7.16%;2002年迫害人數93人次,佔9.6%;但特點又有所不同,前兩年是以綁架(短期關押迫害)和拘留為主,而後兩年是以非法勞教和判刑為主。1999年非法拘留人數佔總非法拘留人數的53.6%,2000年佔總非法拘留人數的26.5%,也就是說開始兩年佔十五年的80.1%,九九年到二零零二年非法勞教101人次約佔非法勞教總數的50%;非法判刑也達到最高,也就更證明了一九九九年到二零零二年,對法輪功學員整體進行了大規模的抓捕和迫害。從前文中提到的官方統計,當時,對7243在冊的修煉者進行了全部的打壓,非法勞教219人,非法刑事拘留389人、非法治安拘留216人,規律相吻合,對法輪功學員迫害集中在四年中達到頂峰。並且調查顯示迫害一直持續到現在,十五年從沒間斷過。
一、迫害致死
調查顯示,從一九九九年到二零一四年十五年中丹東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54人。其中有公安局一處打死製造跳樓假現場的;有勞教所迫害死製造自殺現場的;有在監獄活生生折磨死的,有看守所毒打感染敗血症死的。
丹東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人數按年分布 |
法輪功學員被迫害死亡情況我們分為三種類型。從迫害的場所分,有在迫害現場被直接迫害致死的,我們稱「關押場所迫害致死」;有被迫害的很嚴重,或已導致患病,生命垂危,迫害部門推卸責任,保外或釋放,但回家後死亡的,我們稱為「關押迫害回家致死」;還有被迫害過,釋放或一直在家,被有關單位如「610」、一處、派出所、街道、社區等經常騷擾、恐嚇,精神壓力太大,承受不了精神壓力,導致死亡的或原來有嚴重的疾病,煉功後恢復正常,但鎮壓後失去修煉環境,煉功受到多方面的壓力不讓煉,到醫院治療無效死亡的,我們稱這些為「在家高壓迫害致死」,分類表達敘述。
1、在迫害場所被迫害致死的6例,佔12.%;
2、在迫害場所迫害致病後回家死亡16例,佔29%;
3、在家高壓逼迫致死32例,佔59%。
附錄一:丹東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典型案例下載(102KB)
二、非法判刑
據統計數字看,丹東市15年間非法判刑119人次,累計刑期556.25年。人均刑期4.75年,最高非法判刑9年,二次非法判刑的6人;勞教又非法判刑的12人,非法勞教一次,非法判刑二次的1人,非法勞教二次非法判刑一次的5人;累計超過10年刑期的8人。統計顯示,非法判刑一年的有15人次。
丹東法輪功學員歷年被非法判刑人數
丹東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人數按年分布 |
判刑119人次,佔總被迫害人數的12.5%。其中女性73人次,佔61%;男性46人次,佔39%;
從圖中顯示,從年份的量看2002年前以非法抓捕、綁架、非法拘留為主,到2002年大批量判刑。2004年5月,中共警察對丹東地區法輪功學員進行大搜捕,抓捕30人,丹東市裏就20人,非法判刑10人。2013年4月8日,遼寧省長陳政高曾以視察調研為名到丹東,親自到各市、縣、區督導迫害法輪功的情況,在其操控下,有13位丹東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
二零一三年取締勞教制度後,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判刑的人數和刑期都加大了,從二零一三年下半年七月份以後,丹東地區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13人,非法刑期最高7年,而且大多數不通知家屬悄悄開庭,開庭後通知家屬接見第2天就送往瀋陽監獄,只有二個請律師的通知家屬開庭只限三人旁聽,並且當庭不宣布審判結果,過一段時間到看守所偷偷宣布、簽字,第二天接見,第三天送瀋陽監獄。
被非法判刑的丹東地區法輪功學員,大多數被劫持到瀋陽,然後再由瀋陽轉往下邊監獄,主要有瀋陽大北女子監獄、本溪監獄、遼陽監獄、盤錦監獄、錦州監獄等。其中瀋陽女子監獄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最多,佔被丹東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總人數的48%,丹東地區被判刑迫害的女性法輪功學員全部關押在那裏。瀋陽監獄城以關押男性法輪功學員為主,佔12.6%,一般看守所將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轉到瀋陽監獄城的入監隊,然後過一段時間再轉到其它監獄。其它幾個監獄關押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情況:本溪監獄佔9%;盤錦監獄佔5%,瀋陽東陵監獄佔3%。
迫害法輪功學員最殘酷的是瀋陽女子監獄,其次是瀋陽監獄城,主要因為關押的人多,是遼寧省集中迫害的場所,是全國的重點,受到邪黨中央政法委的高度重視並對瀋陽監獄城、包括瀋陽女子監獄、馬三家勞教所,投入了大量資金,是魔窟是地獄,迫害之殘酷,手段之繁雜古今中外絕無僅有。各個監獄也緊隨其後,迫害的都很殘酷,執行的都是一個令,都來自中央,來自政法委。在監獄裏,獄警採取了讓人難以想像的手法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據有的同修統計,酷刑近百種,集古今中外之大全,有些的手段聞所未聞。監獄是迫害法輪功的急先鋒和劊子手,是魔窟和集中營。
附錄二:丹東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典型案例下載(25KB)
三、非法勞教
調查顯示,截止二零一二年,丹東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勞教達208人次, 佔總迫害人次22.68%。其中被非法勞教2次18人,被非法勞教3次2人。累積非法勞教時間430.9年。
下圖是非法勞教年份統計圖,圖中顯示不同年份和所佔總迫害人數的比例。
丹東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勞教人數按年分布 |
丹東法輪功學員被綁架批勞教後,女的直接送馬三家勞教所,男的,在2003年以前在丹東勞教所,2003年以後勞教所走脫離兩個法輪功學員,就再也不留法輪功學員了,送丹東勞教所幾天後就轉送本溪勞教所,從圖中可以看出丹東的法輪功學員被勞教的女性主要關押在馬三家勞教所,男性主要關押在丹東勞教所和本溪勞教所。
各勞教所非法關押丹東法輪功學員分布圖 |
丹東法輪功學員歷年被非法勞教人數:
1999年22人
2000年25人
2001年19人
2002年35人
2003年11人
2004年11人
2005年15人
2006年10人
2007年11人
2008年4人
2009年9人
2010年7人
2011年2人
2012年7人
其中女性145人,佔70%;男性60人,佔29%。
附錄三:丹東法輪功學員遭非法勞教典型案例下載(26KB)
第四、非法拘留
非法拘留是迫害整個環節中的最前端的環節,無論是判刑還是勞教,綁架後在看守所或特殊的審訊地點進行嚴刑逼供。在本調查中,因按案子的歸屬一般把判刑或勞教前的行政拘留時間計算在刑期裏,案例沒單獨計算,詳情見判刑和勞教部份,但拘留也就是整理案卷,所謂偵查取證階段,同時就是造假嚴刑逼供階段,即是殘酷迫害的階段,拘留的統計應包括非法判刑前的拘留和勞教前的拘留,所以判刑人次和勞教人次也是拘留人次數。
15年來,丹東市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119人次;非法勞教208人次;被單獨非法拘留的案例274人次;把非法判刑和勞教的拘留案例人數計算在一起,總數601人次,累計非法拘留時間8659天,折合24年。
丹東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拘留人數按年分布 |
從年分布情況看1999年非法拘留人數最多達到高峰146人,佔一半以上,2000年降到72人,佔26%;兩年佔非法拘留總數的80%。非法拘留都集中在這兩年。從中看出在迫害開始大量的抓人,人人過關,顯而易見當年迫害的鋪天蓋地恐怖陣勢。
從迫害的場所看以丹東看守所為最多,204人次佔75%,幾乎都在丹東看守所羈押。當時據被拘留的學員講,不到二十平米的小屋關押30多人,在地鋪上人就像碼貨一樣一顛一倒的躺,一個人抱著另一個人的腳,如果上廁所回來就沒有地方躺了。
丹東法輪功學員被拘留迫害人數按場所分布 |
附錄四:丹東法輪功學員遭非法拘留情況
下載(22KB)
五、短期關押、關洗腦班、關精神病
1、短期關押:
指在遭綁架後,沒有判刑、勞教,關押時間一般不超過非法拘留的最低時間7天,且沒有任何法律手續和法律程序的非法關押。
調查顯示:
被短期關押152人次,關押日期累計1102天,折合1.5年。1999年、2000年最多,兩年59人次,佔總數40%。這兩年正是中共普遍抓捕法輪功學員。再就是2004年,是周永康到遼寧檢查,又掀起綁架高峰。2008年奧運會期間,再次形成綁架高峰。
丹東法輪功學員被短期關押迫害人數按年分布 |
2、關洗腦班
丹東洗腦班曾連續三年辦了三期,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已知姓名的有47人次(不只這些),累計時間1719天,折合4年。
第1期, 2000年11月2日,地點在丹東勞教所,非法關押二、三十位法輪功學員,時間20天,拒絕「轉化」的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拘留。
第2期,在2001年9月1日,地點在丹東勞教所,非法關押三、四十位法輪功學員,時間一個月。
第3期,2002年5月6日,地點在丹東勞教所,時間40天,拒絕「轉化」的法輪功學員加長時間到50天,再不「轉化」就非法拘留幾個月。
3、關精神病院:
根據調查,被劫持到精神病院的法輪功學員有五人,累計時間不詳。
附錄五:丹東法輪功學員被短期關押、關洗腦班、關精神病院的情況
下載(14KB)
六、經濟迫害
對法輪功學員的經濟迫害,自從1999年7•20迫害開始,江澤民發出對法輪功學員「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的滅絕政策的指示後全國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普遍的迫害。經濟迫害是普遍且是嚴酷的。經濟的迫害從人的生活、人的生存上迫害,切斷活路,是最喪失人性的一種行為。只有毫無人性的中共才能做的出來。
1、直接經濟迫害
直接經濟迫害的方式有如下八種:抄家、勒索、扣款、降工資、罰款、沒收、開除、騙保。八種方式從經濟上迫害法輪功學員統計見下表:
經濟迫害類型 | 人數 | 金額 |
抄家 | 116人 | 38萬元 |
勒索 | 26人 | 7萬元 |
罰款 | 5人 | 0.28萬元 |
開除 | 12人 | 618萬元 |
扣款 | 4人 | 5萬元 |
騙保 | 4人 | 22萬元 |
降低工資 | 3人 | 34萬元 |
沒收 | 2人 | 1.6萬元 |
2、因迫害造成的經濟損失
即法輪功學員在被非法關押期間的誤工損失。此計算採取估算方法,以人均月工資一千五百元為基礎(這個較保守)計算。而對出獄後失業或因迫害喪失勞動能力等損失無法計算。
非法判刑:
119人次;累計刑期556.25年,損失工資:9,832,500元。
非法勞教:
208人次,累計非法勞教時間437.52年,損失工資:7,875,360元。
非法拘留、關洗腦班:
非法拘留274人次,累計8819天,折合24年;
短期非法關押151人次,累計1101天,折合3年;
關洗腦班47人次,累計1801天,折合5年。
總計:18,287,460元。
經濟迫害統計:
直接經濟迫害:175人次;經濟損失7,248,552.00元;
因迫害造成的經濟損失:799人次;經濟損失18,287,460.00元;合計25,536,012.00元。
下表是因迫害造成的經濟損失的綜合統計表,表中顯示不同方式的迫害人數和相對應的刑期總和,乘以月工資乘以年月數的工資損失錢額。
因迫害造成的經濟損失 | ||||||||
方式 | 人次 | 刑期 | 人均刑期 | 平均工資(元) | 總額(元) | |||
天 | 年 | 天 | 年 | 月 | 年 | |||
判刑 | 119 | 546.25 | 4.75年 | 1500 | 18000 | 9832500 | ||
勞教 | 208 | 437.52 | 2.1年 | 1500 | 18000 | 7875360 | ||
拘留 | 274 | 8689天 | 24.14 | 31.9天 | 1500 | 18000 | 434520 | |
短期關押 | 151 | 1101天 | 3.06 | 7.39天 | 1500 | 18000 | 55080 | |
洗腦班 | 47 | 1801天 | 5 | 38.33天 | 1500 | 18000 | 90000 | |
合計 | 799 | 1012.9年 | 18287460 |
附錄六:丹東法輪功學員遭經濟迫害情況下載(26KB)
七、對家庭和親人的迫害
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造成對無數家庭和親人的傷害,一個人被迫害,每個家人都跟著著急害怕,對家人的傷害是普遍的,這樣算來被迫害人數的總數就是全部的被迫害的人數。但這裏僅統計直接的,對親人和家庭的迫害。
據不完全統計顯示:
丹東法輪功學員被迫離婚22人,61%;
因迫害親人離世6人,17%;
親人被迫害6人,17%;
女兒無依無靠2人,6%;
流離失所2人,6%。
附錄七:丹東法輪功學員家人遭迫害情況下載(11KB)
八、丹東市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主要責任人
調查顯示,15年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是全面的、系統的進行,各級黨政機構就是這個迫害鏈條的環節,都是責任人,尤其是各級黨委、政法系統的主要負責人,不僅僅是那些直接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打手而各級黨政負責人,直至中央都是主要責任人。下面是一九九九年以來丹東市歷屆市委書記、市長、公安局長等任職期間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數量統計:
丹東市歷屆市委書記、市長、政法委書記、公安局長任職期間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統計表 | |||||||||||
姓名 | 職務 | 任職時間 | 致死 | 判刑 | 勞教 | 拘留 | 綁架 | 其他 | 洗腦班 | 家庭迫害 | 合計 |
關永光 | 市委書記 | 1997.9/2000.11 | 10 | 5 | 47 | 218 | 59 | 27 | 6 | 7 | 379 |
蔡哲夫 | 市委書記 | 2000.11/2004.8 | 13 | 32 | 76 | 23 | 27 | 15 | 41 | 16 | 243 |
朱紹毅 | 市委書記 | 2004.8/2008.1 | 7 | 24 | 36 | 5 | 25 | 4 | 0 | 4 | 105 |
薛恆 | 市委書記 | 2008.1/2011.6 | 6 | 31 | 22 | 8 | 25 | 9 | 5 | 106 | |
戴玉林 | 市委書記 | 2011.6/至今 | 18 | 27 | 27 | 20 | 16 | 18 | 4 | 130 | |
孫忠臣 | 專管副書記 | 1999.7/2004.8 | 23 | 37 | 123 | 241 | 86 | 42 | 47 | 23 | 622 |
鄧寶權 | 專管副書記 | 2004.8/2008.2 | 7 | 24 | 36 | 5 | 25 | 4 | 0 | 4 | 105 |
李樹民 | 專管副書記 | 2008.2/至今 | 24 | 58 | 49 | 28 | 41 | 27 | 0 | 9 | 236 |
劉文波 | 政法委書記 | 1999.11以前 | 3 | 2 | 22 | 146 | 29 | 19 | 0 | 3 | 224 |
王保治 | 政法委書記 | 1999.11/2006.9 | 27 | 52 | 126 | 97 | 73 | 27 | 47 | 24 | 473 |
楊峰 | 政法委書記 | 2006.9/至今 | 24 | 65 | 60 | 31 | 50 | 27 | 0 | 9 | 266 |
王保治 | 市公安局長 | 1999.11以前 | 3 | 2 | 23 | 147 | 30 | 19 | 0 | 3 | 227 |
朱文傑 | 市公安局長 | 1999.11/2003年 | 16 | 21 | 95 | 95 | 45 | 22 | 47 | 17 | 358 |
林魯波 | 市公安局長 | 2004/2008.4 | 12 | 40 | 52 | 12 | 41 | 16 | 0 | 9 | 182 |
王維東 | 市公安局長 | 2008.4/2010.4 | 5 | 24 | 18 | 7 | 20 | 7 | 0 | 4 | 85 |
周良佺 | 市公安局長 | 2010.4/2012.4 | 4 | 9 | 11 | 3 | 7 | 5 | 0 | 1 | 40 |
楊耀威 | 市公安局長 | 2012.4/至今 | 14 | 23 | 9 | 10 | 9 | 4 | 0 | 2 | 71 |
陳明月 | 丹東市長 | 1998.1/2000.11 | 10 | 5 | 47 | 218 | 59 | 27 | 6 | 7 | 379 |
姜作勇 | 丹東市長 | 2000.11/2004.2 | 13 | 32 | 76 | 23 | 27 | 15 | 41 | 16 | 243 |
陳鐵新 | 丹東市長 | 2004.2/2008.2 | 7 | 24 | 36 | 5 | 25 | 4 | 0 | 4 | 105 |
趙連生 | 丹東市長 | 2008.2/2011.6 | 6 | 31 | 22 | 8 | 25 | 9 | 5 | 106 | |
石 光 | 丹東市長 | 2011.6/至今 | 18 | 27 | 27 | 20 | 16 | 18 | 4 | 130 | |
趙金祥 | 市法院院長 | 2008年以前 | 75 | 75 | |||||||
孫克敏 | 市法院院長 | 2009.9/至今 | 44 | 44 | |||||||
隋振林 | 市檢察長 | 2003.5之前 | 20 | 20 | |||||||
劉振興 | 市檢察長 | 2003.5/2012.3 | 72 | 72 | |||||||
孫克敏 | 市檢察長 | 2012.3/至今 | 27 | 27 |
附錄八丹東法輪功學員迫害調查總表
下載(72KB)
結語
由於目前的紅色恐怖環境,有些法輪功學員還在被迫害中,有些人被迫流離失所,有些被迫害致死,家破人亡,所以此調查僅僅是最保守的數字,有待條件更充份時進行進一步補充。
在調查過程中,得到丹東市裏一份迫害法輪功的文件,內有官方公安部門的統計,稱:從1999年7月到2002年5月為止,非法勞教法輪功學員219人,非法刑事拘留389人、治安拘留216人,合計605人,遠多於我們統計的235人。可見實際的迫害比已經曝光的事實嚴重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