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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邊」控制的犯罪鏈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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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五日】有這樣一個犯罪鏈條被所謂的「上邊」控制著,並被複製了無數次。

派出所警察:上邊叫我殺人,我就得殺

二零零零年二月四日,石家莊市西裏小學教師郤麗莉,因在河北劇場門前參加集體煉功,就被綁架、拘禁,還被停止授課,扣發工資、獎金。她為此寫了《純真善良錯在哪裏?》的上訪信。因為這封信,當年十一月二十日,她又被綁架,原因是她寫的信「上邊」有人看到了。於是她又遭拘禁,幾天後出來,她的工作被學校找人頂替。

郤麗莉又寫一封《善良的人,請您幫我評評這個理》的上訪信。在複印時遭人舉報。興華街派出所警察魏鳴把麗莉硬塞進汽車後備箱裏拉回派出所。魏鳴曾經對一位法輪功學員說:「你們的書我都看過,我知道你們是好人,也知道你們是冤枉的,我就是個專政工具,如果上級讓我槍斃你們,我也絕不手軟!」一次,他還蠻橫地說:「甚麼是法?我說出的話就是法!」片警白援吉也說:「上邊叫我殺人,我就得殺,我不管是好人還是壞人!……即使以後形勢變了,那也是三、五十年以後的事了,那時我早就入土了……」

二零一四年八月,山東濰坊市堤口路派出所強迫七十歲的法輪功學員馮志宏在派出所的地下室採血。馮志宏本來心臟就不好,昏倒在地。馮志宏甦醒後告誡他們:你們在犯罪。派出所所長楊楠卻說:「我是工作,上邊叫我做的,犯罪也是上邊犯罪,作惡也是上邊作惡,報應也是上邊報應。」

這就是基層派出所民警與派出所所長對待法輪功學員的態度,他們的態度完全由「上邊」左右著。這也說明,民警與所長所指的上邊是同一個對象。雖說他們有的在山東,有的在河北,可是他們所說的上邊卻完全相同,都是指向當地迫害法輪功的專門機構。說白了,整個中國都是這樣一種迫害模式,幾乎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他們都說是受到上邊的指使。

只是將法輪功學員綁架,還構成不了一個完整的犯罪鏈條。那麼,這個犯罪鏈條是怎樣形成的呢?我們往下看。

看守所犯人:上邊讓我們這樣幹,我們就這樣幹!

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到看守所後,接手迫害的是誰呢?又是受誰的指使呢?我們往下看。

石家莊法輪功學員吳素秋,和其他六位法輪功學員,於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六日傍晚被綁架到崇文區看守所七號牢房。剛進牢房,還沒等歇口氣,六個犯人,連晚飯都顧不得吃,就開始毒打她們。從十二月六日下午五點半左右至七日凌晨二點半左右,犯人們對她們七人拳腳相加,狠命地暴打,同時嘴裏不約而同地叫嚷著:「我們接的法輪功多了,都是這樣收拾她們的!我們就是不要良心了,我們就要減刑!上邊讓我們這樣幹,我們就這樣幹!」

國保隊長:這是上面叫這樣幹的

二零一一年七月四日下午,山東煙台法輪功學員展忠榮講法輪功真相被惡人構陷,遭開發區福萊派出所綁架,第二天被國保送煙台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七月十一日,展忠榮的兒子和親友去國保大隊要求行政覆議和釋放母親,被國保大隊長鄭歲月無理拒絕,並說:「這是上面叫這樣幹的,我語音電話也收到了,彩信也收到了,網也看了,有甚麼用?你上哪告都沒有用。」二十號展忠榮被綁架到王村勞教所勞教一年半。

派出所民警也好,國保大隊的警察也好,他們綁架人所依據的理由非常簡單,就像這個國保大隊的大隊長說的「這是上面叫這樣幹」。人雖說被綁架到了看守所或拘留所,但是辦案單位卻變成了國保大隊。國保大隊的處理一般有兩個方向,要麼將人劫持到勞教所非法勞教;要麼就是準備材料,走所謂的法律程序,將法輪功學員逮捕、起訴、判刑,最後投入監獄。

檢察官:「610」叫咱幹的,咱就得幹

國保大隊將材料送到檢察院後,就是檢察院執行非法的逮捕和起訴的環節了,那麼這些檢察官們都是一種甚麼態度呢?我們看下面的案例。

一九九九年九月中旬,深圳宏達實業有限公司經理李健輝,因徵集法輪功學員的簽名而被捕。深圳市政府把他的名單上報到廣東省和中央610辦公室,迫害在一步步升級,深圳市檢察院的檢察官告訴他:你沒有罪,但必須判你,是政治需要,是上面需要判你。

檢察官在法庭上非法起訴法輪功學員完全聽從的就是上面的意見,根本就不依靠法律。例如,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九日,江蘇省連雲港市東海縣「610」夥同東海縣桃林鎮惡警,綁架了山東省臨沂市法輪功學員王明香和北京法輪功學員虞培玲。隨後連雲港市東海縣檢察院、東海縣法院聯手對兩名法輪功學員百般構陷,進行了三次非法庭審,王明香、虞培玲分別被東海縣法院誣判三年和四年。在正義律師的質疑下,非法庭審結束後,東海縣檢察院的「公訴人」自言:「咱們也拿不出哪條法律,但人家(『610』)叫咱幹的,咱就得幹。」

法官:上邊讓咋辦就咋辦

檢察官按照上面的要求幹,法官進行非法審判時又是按照誰的意思辦的呢?

二零一三年八月六日,吉林省伊通縣法輪功學員王金波的親屬去松原市寧江區法院詢問情況,才得知王金波已被秘密非法庭審。親屬質問為甚麼不通知家屬?江區法院法官路平稱「沒必要」,並拒告之非法庭審日期。家屬質問根據哪條法律判王金波?另一法官肆無忌憚地說:「沒啥規定,掙共產黨的錢,上邊讓咋辦就咋辦。」

監獄政委:上面下達了90%「轉化率」

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了刑後,就要被投進監獄了。那麼監獄又是怎麼對待他們的呢?

二零一二年以來,湖北沙洋范家台監獄執行中共所謂「迫害法輪功三年攻堅」最後一年的惡令,對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進行瘋狂「轉化」迫害。監獄政委常錦福叫囂:整個監獄要完成上面下達的百分之九十出監「轉化率」。並讓各監區抽出專門警察負責本監區「轉化」迫害,賣力者可提升到副監區長,並有可觀的經濟獎賞。據說,獄警每「轉化」一個法輪功學員可得一萬元。在監獄邪惡的壓力下,在官位與厚利的驅使下,各監區很多獄警都在昧著良心幹壞事,對法輪功學員的瘋狂迫害達到肆無忌憚的地步。

獄警:上邊說了,打死你們白死,有死亡指標

監獄領導如此叫囂,獄警迫害起法輪功學員來可就不擇手段了。

據不完全統計,黑龍江省佳木斯監獄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不少於一百四十名,為了強制他們放棄信仰,採取的迫害手段包括長期不提供食物或者不提供充足食物;剝奪睡眠,坐小板凳,關小號,澆涼水,唆使、鼓動、縱容犯人毒打、折磨法輪功學員致殘致死;洗腦班、嚴管隊、禁止外界通信,剝奪接見權利等等。迫害初期,就有佳木斯監獄警察說:「上邊說了,打死你們白死,有死亡指標。」就是在這樣的說辭之下,佳木斯監獄曾在半個月的時間內迫害致死了三位法輪功學員。迫害致死者之一秦月明的遺體至今還在佳木斯監獄的保管之下。

勞教所獄警:沒辦法是上面叫這樣幹的

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後,有的是被非法判了刑,這就得走所謂的法律程序,這就是上面我們所列舉的走法律程序進行迫害的各個環節。還有一種,就是將綁架的法輪功學員投入勞教所進行迫害。我們看看勞教所的獄警們是一種甚麼態度?

遼寧大連法輪功學員滿春榮在大連教養院迫害期間,曾被犯人懸吊起來,用繩子或床單撕成的布條穿過頭上戴的拳擊帽,將頭固定在籠子頂部,兩隻胳膊和一條腿被拉平用手銬和繩子死死固定在籠子上,只剩下一條腿懸空。惡犯行兇時,把這條腿向另一側使勁拉開,使兩腿在身體兩側成180度平直,然後鬆開,再劈再鬆開,反復進行。

一次,滿春榮因煉功被惡警銬在窗上,被電棍電和膠皮棒毒打致昏死過去,兩腿從臀部至腳脖子全被打成黑紫色,肉都是硬的。即使這樣,惡警不許她臥床休息,強制她坐在小馬札上,她親耳聽到折磨她的獄警隋子強對其他折磨她的獄警說:「是上面叫這樣幹的。」

犯人:她們叫打,不打不行

監獄也好,勞教所也好,其中的犯人都是警察利用的工具。警察對法輪功學員如此惡毒,被唆使的犯人行起惡來,也是有過之而無不及。

山東省平度市金華元種業有限公司會計陳振波,被劫持到山東省第二女子勞教所受到過非人的折磨。有一個因非法傳銷被勞教的犯人叫劉文蓉,在監管陳振波時,極其的凶殘。她要求包夾對陳振波採取飢餓、不許上廁所、不許洗臉、刷牙、洗腳、洗頭、洗澡等手段,外加侮辱謾罵,拳打腳踢,逼陳振波「轉化」。有一次,劉文蓉拽著陳振波的頭往牆上撞,陳振波被撞倒後,又壓在她身上打她的頭。還有一次,劉文蓉把腳狠狠地踩在躺在廁所地上的陳振波身上,對另一包夾王付琴說:「好好跟我學著點,就是叫你來學習的,人不狠,站不穩。」

警察對打手最大的獎勵就是提前解除勞教。這個作惡多端的劉文蓉在釋放前抱著陳振波哭著說:「對不起,不是我要打的,她們(警察)叫打,不打不行。你比剛來時老了二十歲。」

洗腦班惡徒:憲法不是法,「610」說的都是法

除了上述的兩種迫害方式外,還有一種方式,那就是直接由「610」開辦的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洗腦班。這樣的洗腦班更是連基本的法律程序都沒有,就是直接把法輪功學員綁架到一個地方進行摧殘,所以又被稱為黑監獄。

湖北省「610」對「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有一個公開的規定,就是對全省被綁架進來的法輪功學員進行洗腦「轉化」,可以不擇手段,只要「結果」,並以高額工資、豐厚的獎金和職務升遷誘惑參與迫害者,還邪惡的說:「我們『610』是超出法律之外的。」

二零零一年七月十七日,當年六十五歲的河北省平山縣小學教師李壽我,被非法關押到實驗中學洗腦班。十月九日上午八點,「610」成員張新剛等七人把李壽我帶到一個小屋。張新剛對李壽我說:「別煉法輪功了,有甚麼好的。」李壽我祥和地說:「法輪功叫我們做好人,我把一身病煉沒了,這麼好的功法怎麼能不煉。」張新剛惡狠狠地說:「你煉法輪功能好病,我們今天就能打的你有了病。」李壽我說:「打人犯法。」張新剛把眼一瞪,腳一跺,一拍胸脯說:「老子是政法大學剛畢業的學生,怎麼不知道打人犯法?我們打你,你想去告,我對你說,量你出不了這小屋的門。我們犯法誰敢管,誰能告下?共產黨叫我們打,江澤民叫我們打,『610』叫我們打。現在是『610』說了算,老子就是『610』,我真想對你說:憲法不是法,『610』說的都是法。我再說一遍『610』說了算。你要是不煉我們立刻用小車把你送回家,你要說煉……」他拿棒子在李壽我面前晃了晃接著說,「用這一陪到底。」李壽我堅定地說:「煉!」李壽我剛說完,七個惡徒一擁而上,用皮棒、木棒從頭頂到胸,到背到四肢猛抽亂打。開始李壽我還痛苦地大聲吼叫,不久就失去了知覺,像死了一樣躺在地上。不知過了多長時間,劇痛使李壽我睜開了雙眼。張新剛見李壽我睜開了眼,說:「老李睡醒了,快叫老李喝喝水吧。」於是他們又用碗裏的辣椒使勁摩擦李壽我的眼球,再往眼角裏塞一塞。李壽我全身激烈疼痛,肚子像火燒,眼睛像被用刀挖出來一樣,接著李壽我再次休克了(這時大約是上午十一點)。當李壽我再醒來時已是下午六、七點了。大約只清醒了十來分鐘,李壽我又失去知覺。當再醒也不知是晚上幾點。當夜李壽我休克多次。

中共打手的「上邊」就是江澤民集團和「610」特務組織

上述每一個迫害環節,人們都可以看出,惡徒們一直聲稱是上邊讓他這樣幹的;有的乾脆直言,就是「610」叫他們幹的。進行歸納後,我們會發現這樣一個規律:犯人說的上邊不過就是警察,而警察或警察的領導所說的上邊就是「610」。這個「610辦公室」就是中共江澤民一夥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是江澤民等元凶為迫害法輪功專門設立的一個凌駕於法律和政府之上的特務機構,類似於文革時期的文革小組、希特勒的蓋世太保。對法輪功學員迫害的每一個環節無不受到江澤民集團的「610」的操控,在它的操控下,所有的迫害環節就形成了一個完整的犯罪鏈條。中共江澤民集團對法輪功長達十六年的迫害,憑借的就是這樣一種邪惡的模式。這個模式表明,迫害完全由江澤民集團的「610」操控,被操縱者只是中共的一個工具而已。江澤民一夥元凶和「610」特務組織的惡徒必將受到法律和天理的懲罰,而被其操縱利用的警察和打手也是罪責難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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