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葛秀蘭失去聯繫後的當天上午十時許,大港油田海濱街派出所六警察,闖到葛秀蘭的同伴家中和店鋪非法抄家,搶走大法書籍及真相資料等。與此同時,幾位與葛秀蘭有聯繫的法輪功學員也被綁架、抄家。家住大港區年近七十的牛淑華老人在外出購物時被當地派出所警察綁架了數小時並被抄家。警察在非法提訊她時反覆的詢問,她與葛秀蘭在一起都說些甚麼,做些甚麼。現確認葛秀蘭已被警察綁架。
葛秀蘭為營救被非法判刑七年的丈夫黃禮喬,三年來奔走於司法局、監獄、監獄管理局之間,飽受所謂執法人員的刁難、恐嚇,始終見不到丈夫。在奔波營救丈夫的同時,黃禮喬靠做小生意維持生活。
黃禮喬被非法解職 提訴訟反遭冤獄
葛秀蘭的丈夫黃禮喬,原天津無縫鋼管公司工程師,因修煉法輪功被多次非法拘留、勞教和判刑。在非法勞教期間,他被其工作單位天津鋼管集團公司非法解除勞動合同,黃禮喬於二零一零年四月對天津鋼管公司提出訴訟,天津東麗法院於2010年6月21日受理此案,2011年6月13日開庭審理。在法庭上,黃禮喬依照國家憲法、法律據理陳述了公民有信仰自由,天津鋼管集團公司非法解除他勞動合同是對公民信仰自由和人身權益的侵害,要求公司恢復他的工作賠償損失。被告方天津鋼管集團公司理屈詞窮。但是東麗法院天津市「610辦公室」人員幕後指使下,遲遲不予結案。
天津市公安局警察背地裏監視跟蹤黃禮喬,2012年4月7日,黃禮喬在張貼法輪功真相資料時被跟蹤人員綁架。同年五月,黃禮喬開始絕食抗議對他的迫害,遭到野蠻灌食。9月26日,天津市河北區法院對黃禮喬非法判刑七年。
救丈夫 葛秀蘭多方申訴遭刁難
面對丈夫遭受的不公,葛秀蘭繼續向各職能部門申訴,頂著壓力為營救丈夫而奔走。她聘請了正義律師,為遭受非法庭審的丈夫做無罪辯護 。當她帶著律師到天津市河北區檢察院時,突然檢察院牌子上的「執法為民 公正廉潔」的「公」字掉下一塊。「公」字不「公」,天意在告誡人們,世間必有冤情。
然而天津市一中法院不顧律師有理有據的正義辯護,冤判黃禮喬,並駁回黃禮喬的上訴,維持原判。那日暴雨傾盆,溫度變得奇冷,蒼天在為大法徒遭受的冤屈而哭泣。
2012年10月8日,黃禮喬在絕食五個月後被查出得了肺結核。第三天就被劫持到天津西青監獄。葛秀蘭為丈夫的安危焦慮萬分,11月8日趕到西青監獄,監獄大隊長張輝和副大隊長王欣說:「如果你想探視黃禮喬,需要天津市裏的維穩辦、政法委、監獄局等所有部門的批准」。
2013年1月10日接見日,葛秀蘭再次來到西青監獄。監獄仍不讓她接見丈夫,她質問監獄,這是哪家的法律規定,監獄負責人王欣說:「不讓你接見沒有任何法律依據,愛找哪找哪,愛上哪告上哪告」。說著撕扯葛秀蘭的衣服把她推出來。
2013年的新年,葛秀蘭是在對丈夫的思念擔憂中,孤獨度過的。但是正月初九月牙河派出所片警就來到葛秀蘭家查抄,葛秀蘭心中悲戚,含淚說:去廚房看看吧,我家的年貨只有幾棵白菜和三根蔥了。
4月11日葛秀蘭再去西青監獄,張輝說:你去找政法委610,拿批條才能接見,還推說就這形勢。
2014年1月16日葛秀蘭找到了政法委,接待人員卻說:政法委的人任何信息都不能外漏,電話和相關材料都沒有,也不給通報。
港北監獄繼續作惡 葛秀蘭繼續申訴
2014年3月15日,絕食近兩年的黃禮喬被劫持到港北監獄。港北監獄仍然不讓葛秀蘭接見丈夫。葛秀蘭在向監獄局信訪辦投訴無果的情況下,於2014年6月向政法委和監獄局、司法局分別遞交了投訴書。
葛秀蘭在投訴書上說道:在丈夫黃禮喬被非法判刑關押以來,兩年間天津西青監獄、濱海監獄藉口政法委有規定,一直都不讓她接見丈夫,並封鎖消息,使她無法從監獄那裏得到有關她丈夫身體健康狀況的任何信息。但有消息證實絕食近兩年的黃禮喬身體狀況堪憂,而她在與監獄獄警交涉時,對方閃爍其詞的回答也都透露了這一點。對此葛秀蘭非常擔憂丈夫的生命安全。她曾要求濱海監獄七監區大隊長如實描述黃禮喬的身體狀況,對方卻不見她。而她每次到監獄要求見丈夫,都被獄警蓄意錄像。為此她對天津西青監獄、濱海監獄有關責任人投訴。要求追查監獄有關責任人玩忽職守、欺騙家屬、隱瞞事實真相的行為,並要求監獄釋放黃禮喬回家調養身體。
但是投訴書遞到司法局,在那裏葛秀蘭碰到一黃姓工作人員,大吼大叫朝她嚷嚷,說:看哪個律師敢接你們家的案子,嚇死他。
在監獄管理局信訪處,劉源和倪某二人給她的答覆是:他們認同監獄不讓接見是合法的,讓葛秀蘭上檢察院去告監獄和管理局。
7月29日,葛秀蘭去檢察院投訴,天津市二分檢信訪人說:為甚麼不讓見,應該讓見。又說:這是監獄系統舉手之勞的事,如不放心讓人跟著監聽就可以,他們這不受理。
8月12日,葛秀蘭再次去港北監獄,見到獄政科長劉某,42歲,1972年生屬鼠,要求對方就投訴書事項做解答,要書面答覆。
8月27日下午3點鐘,葛秀蘭到監獄找了信訪閆主任,閆某給她看了答覆書,上面寫到:不允許葛秀蘭接見丈夫,是依據《天津市監獄管理局關於加強法輪功罪犯監管改造工作的若干規定》第二條第七款規定,此規定禁止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與同樣修煉法輪功不「轉化」的家人接見。他聲稱:他處警察都文明執法,不存在打罵虐待。
葛秀蘭說:法輪功學員李希望被關進來10天就被迫害死了,這裏發生這麼殘忍的事,濱海監獄早就惡名遠揚了,沒法相信你們的文明執法。這項規定的法律依據又是甚麼?
閆某狡辯說:你進來過嗎?你看到了嗎?別聽傳言。他又說:你跟李希望是甚麼關係,我再回答你。現在只談黃的事。
葛秀蘭回答說:李希望在這迫害死了,我丈夫也在這,你們不讓我們夫妻相見,我不放心。
上訪複查成一紙空文
葛秀蘭經過2小時的交涉,拿到了這份所謂的書面答覆,不過是中共當權者和追隨者凌駕於法律之上,黨大於法、權大於法的違法行為。但是面對強權暴政,這位柔弱的女子表現了超出尋常人的堅強意志。
9月24日她到監獄管理局遞交了群眾上訪複查意見書。要求監獄管理局對濱海監獄以權代法,違反憲法、法律,欺騙家屬、瀆職等行為予以複查。而監獄管理局負責人張春波依照所謂《規定》,對葛秀蘭的訴求「不予支持」。
葛秀蘭不服,11月17日去司法局遞交了複核書,但司法局負責人王國華則以「維持監獄局複查意見。此意見為信訪程序終結意見」推托了事。
葛秀蘭繼續為丈夫申冤奔走,至今已上訪三年。 2015年3月2日,她再次被綁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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