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龍縣法院、檢察院以羅列的一大堆所謂代忠民、鄭豔華有法輪功的條幅有多少,有多少光盤,法輪功的宣傳品有多少,打印機幾台,空白光盤、真相卡片有多少多少,莫須有的罪名,冤判無罪的好人,並裝模作樣的告知兩人要上訴,在十天之內二審開庭(此前秦皇島市中級法院二審不開庭維持冤判盧龍縣法輪功學員李凱三年半)。
代忠民當庭提出上訴;鄭豔華則大喊不服判決,鄭豔華的兒媳氣得哭喊著譴責法院不講理,指著法庭的窗戶譴責法院的人沒有良心、沒人性,把一個那麼好的人給判刑!
代忠民的親友有的與警察講道理,問他們法輪功學員犯了哪條法律給判了七年這麼重的刑,你們不怕遭報應嗎?周永康、周本順等高官都因迫害法輪功而遭報了,你們在為誰賣命?法警、法官、檢察官等都低著頭,或同情的默默看著家屬親友。法院副院長李虎林從一側門出來嚇唬親友要再喊就拘留你,喊了幾句也急急忙忙躲到房間裏去了。綁架代忠民與鄭豔華的國保警察白傑低著頭,在法庭內外走了幾趟。
代忠民和鄭豔華兩位學員都被帶走後,檢察院、法院的相關責任人,趕快夾著公文包、連看都不敢看家屬親友,往汽車裏鑽。
盧龍縣印莊鄉六十二歲的鄭豔華是三十多年的優秀教師,現已退休,曾經在別人不願去的偏遠農村教過許多學生,不但桃李滿天下,還有北大的學生,是有目共睹的好人。代忠民是盧龍縣思嘉特專用汽車製造有限公司職工。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日下午,鄭豔華準備做晚飯時,在家準備摘菜,大隊幹部路過此地到家看看,發現有法輪功條幅,找來派出所警察,從家中將鄭豔華劫持到派出所,並把鄭豔華的兒媳扣押在派出所至晚上十點左右。而派出所警察既不著裝,也沒給任何手續,在家中無人情況下非法抄了鄭豔華及兒媳的家,搶劫了大法書籍、 「法輪大法好」「法辦江澤民」的真相條幅、鄭豔華兒子的電腦等私人物品,事後也沒有給抄家清單。
七月三日,盧龍國保大隊警察在沒有出示任何手續的情況下,從工作單位又綁架了秦皇島盧龍縣思嘉特專用汽車製造有限公司的代忠民。警察也是在沒有著裝、沒有出示任何手續、證件,沒給抄家清單的情況下,對其非法抄家搶劫。
緊接著七月二十九日下午五點,盧龍縣公安局國保大隊白傑和盧龍縣城關派出所警察從家中綁架荷葉莊村法輪功學員李凱被,並遭到毆打;警察沒有著裝、也沒有出示任何證件、手續,在沒給抄家清單的情況下,從家中搶走一袋空白光盤,家人打電話詢問,警察說李凱被刑事拘留。
自始至終盧龍縣公安國保與檢察院、法院、派出所都是在編造謊言,構陷法輪功學員,為了給幾位法輪功學員判刑,對外造謠說法輪功學員有四、五個人到火車站附近散發資料,代忠民跑了,第二天被別人供出來,還說幾個人中有鄭豔華,掩蓋直接到鄭豔華的家裏、代忠民的單位、李凱家中綁架的事實情況。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非法庭審時,兩位律師董前勇、唐天昊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兩名法輪功學員也為自己做了無罪辯護,在法庭上指出,法輪大法是正法,修煉法輪功無罪。
辯護律師董前勇就對沒有信仰的秦皇島盧龍縣法院公訴人呂東提出迴避,使整個法庭的人都感到很突然,而檢察院、公訴人、陪審員、法院的審判長、法警、書記員等都感震驚與尷尬,好半天回過神來,審判長呵斥律師,不讓律師講要求迴避的事,董前勇律師提出為甚麼要讓公訴人迴避:一個沒有信仰的人對有信仰的人的指控,是有偏見、誤解的,是不能站在公正立場上辦案的;是沒有資格對有信仰的人作出指控的,所以要求公訴人迴避。
儘管審判長大聲吼叫,蠻不講理,辯護律師還是堅持不讓公訴人出庭指控,無奈之下審判長王柄順只好敲桌子休庭吃飯,然後又開庭,律師又提出迴避,公訴人呂東說給檢察院檢察長打電話說:我們這沒有這樣的法律。庭審繼續。
將近六個小時的正邪角逐,經過第一辯護人董前勇律師非常全面的闡述了兩名被告人無罪的觀點。唐天昊在辯護中講到,從一九九九年法輪功被打壓後,首次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審理法輪功案件,這樣的辯護又是非常必要的。就是在這個社會中,他們(法輪功)屬於好人,那為甚麼今天形成了對於好人的審判呢?同時本辯護人也認為今天在場的每個人都是向善的,甚至於休庭期間,本辯護人注意到,有法警跟鄭豔華說,你的年齡與我相比,就跟我大姨似的,人是個好人,但是你為甚麼要去犯罪呢? 那麼到底他們是不是犯罪,我想董前勇律師已經闡述很清楚了。
兩位律師旁徵博引的論述,中共十六年對法輪功的打壓都是無理的,是沒有法律依據的;江澤民610的組織是凌駕於國法之上的法外之法、是法外機構,活摘法輪功學員的器官更是絕無僅有的罪惡。
最後將要結束辯護時,雖然公訴人呂東還強詞奪理的想打斷董前勇律師說法輪大法在世界上是受到歡迎的,卻沒得到主審法官的認可。主審法官宣布擇日宣判。
第二天兩家的家屬去法院找審判長等要人,王柄順故意說你們不是找律師辯護嗎?該怎麼判還怎麼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