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亮後,我擔心同修指責我把台曆給了別的同修干擾了我們救人計劃。我早上起來又趕製了更多的台曆。但是同修還是指責我的做法不在法上,言詞激烈。我自己認為自己是在法上。因為外地同修那裏很邪惡,我們幫助他們沒有錯。再者我們自己現在也有足夠的真相台曆救人。這時,同修還是喋喋不休的指責我。我沒有動心,還是平靜與同修解釋交流,同修指責不停,我的解釋不止。
這時師父的法出現在我的大腦中「如遇強辯勿爭言 向內找因是修煉」[1]。我立刻認識到我的平靜的解釋背後是爭辯的一種很不易察覺的表現。我開始從這件事的表面對錯的誤區中跳出來,深查在這件事過程中,我的人心的表現過程。我找到了自己的很多不好的心。當我把真相台曆給同修時,我的大腦中出現了同修以前因為類似事情指責我的情景,我當時想不能聽她的,我要按照法做。這裏隱藏著爭鬥心。同時我還發現自己有一個很強的執著心就是總認為自己做甚麼都在法上,總是自以為是,總是強調自己對,這就是後天形成的自我,它總是利用我後天形成的觀念看別人不足,看別人都不在法上,就自己在法上,不管它怎麼表現,怎麼用師父書中的話去解釋交流,最終一個目地-──我的對!我認識到這個自以為是的自我後,才對甚麼是真正的在法上有了一些體悟。不是光從表面上看問題是否符合師父書中說的話,還要看我們的心是怎麼動的,心是不是在法上,要一思一念都在法上。
這時,我想到師父的又一段法:「過去有些假氣功師講:初一、十五可以殺生。有的還講:可以殺兩條腿的,好像這兩條腿的就不是生靈。初一、十五殺生那就不算殺生了,那就算挖土,是不是?」[2]我一下子發現自己一個更深的變異的東西。我總想用人的觀念來定標準,沒有完全按照師父的法去做。比如在與同修的辯解中,遇到同修的強辯時,我總是要解釋解釋,而不能嚴格不動的遵照法去做,靜心聽同修所說,查找自己的不足,而是用人心與觀念去形成一種似是而非的變異的標準,用這種變異的標準掩蓋自己的不足指導自己的言行,在不知不覺中偏離了法的標準。
寫到這裏,我一下子認識到了舊宇宙為甚麼會最終走向滅就是因為生命在不知不覺中把自己的認識與因素當作標準,逐漸的偏離了真正法的標準,最終完全背離了法走向毀滅。真正毀滅的是生命與舊宇宙本身,而法是不動的。這種做法在舊勢力這種生命的身上體現特別明顯。舊勢力妄圖改動師父的安排,在師父的正法中肆意強加它們的安排與標準,用它們的變異的標準衡量師父正法與大法弟子。我的這種思維不就是舊勢力這種變異生命的思維嗎,按照這種思維走下去會走到哪去?可能有很多同修存在跟我同樣的問題,我們一定要重視,使我們在大法中修的更純淨,最後達到法的標準,完全同化大法。
以上是個人現階段的認識。
註﹕
[1]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三》〈少辯〉
[2]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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