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來有法輪功學員到陳的家中,看到拘捕證上的案由竟然寫的是甚麼「會道門」,而陳妻在派出所時,警方筆錄上寫的是「吸毒」的誣陷。警察不敢提法輪功,因為警察也知道修煉法輪功完全是合法的,而迫害法輪功才是違法犯罪。
也是在那幾天前後,密雲縣太師屯派出所警察到太師屯法輪功學員夏付利家中騷擾,當日已經晚上七、八點鐘,天都黑了,他們在門外拍門,讓開門,該法輪功學員問是誰,沒人回應,依然喊開門,無論怎麼問就是不報自己是誰,後來該法輪功學員看他們不說話就回了房間,他們也悻悻然離開。後來法輪功學員詢問了鄰居才知道是派出所的人。
還有密雲縣北莊派出所警察,同一月份到兩名法輪功學員家中,送去了牛奶和大米之類的東西,想要哄騙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被拒絕,之後向其他法輪功學員的家屬造謠,說當地有法輪功學員已經認可共產黨好,放棄信仰,企圖對當地修煉環境起到破壞作用,但是很快他們的陰謀就被法輪功學員揭穿,反而是他們下流的做法為人們所不齒。
通過這三例情況來看,派出所人員非常清楚自己的行為是違法的,是不敢見光的,也很清楚迫害法輪大法是沒有法律依據的,說明很多公檢法司人員心中已經了解真相,但也有一些還在試圖起到干擾作用,所以我們法輪功學員更要做到堂堂正正,抓緊時間救人,喚醒還在被謊言矇蔽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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