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龍妹 |
在整個庭審過程中,管龍妹都正告法官、檢察官:開庭是違法的,你們犯罪了。並且對檢察官的詢問都表示「無可奉告」,不承認這場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
管龍妹的辯護律師也從程序不合法、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等方面對本案提出了要求和質疑:
1.要求檢察官迴避
2.公安機關違法行為,當事人與家屬都不在的情況下,私自闖進管龍妹的家進行抄家,其行為已構成違法。
3.所謂的舉報證人並未到庭,對其真實性提出質疑。
4.鑑定機構上海市新聞出版局,不具備鑑定法輪功物品的資格,是非法鑑定。
律師最後要求法院對該案發回重審。在整個庭審中,法官多次打斷當事人和律師的辯護,四次休庭。最後宣布擇日宣判。
管龍妹的家屬也到場旁聽,結束後無不感慨地說這不是法官對當事人的審判,而是當事人和律師對法官的審判。並在退庭時當著法官的面對管龍妹說:我支持你!
管龍妹是於一九九九年四月開始修煉法輪功的,修煉前抽煙、喝酒、賭博,還一身的病。可修煉法輪功後不僅身上八種病都好了,而且以前的陋習都改正了。
然而就是這樣一個做好人的人,卻因為不放棄信仰而先後身陷中共黑監獄共八年半。二零零一年十月被非法勞教兩年,二零零七年一月被上海虹口區法院非法判刑六年半,期間,她遭到洗腦及各種酷刑折磨。
相關責任人:
上海市公安局浦東分局國保處 [地址]丁香路655號 [郵編]200135 [電話]02150614567 黃浩[13386280650] 楊華瑜
金楊新村派出所 [地址]金楊新村街道雲山路1349號 [郵編]200136 [電話]02150614567*45688 [電話]02150758492 楊旭東 陳罡 瞿江華 張理 徐瓊
顧路派出所 葛曉紅 劉鈞
上海市新聞出版局 [地址]上海市黃浦區紹興路5號 [電話]02164370176 施世東[13012865226] 龐東升
上海市浦東新區檢察院 [地址]丁香路633號 [郵編]200135 [電話]02138794528 鮑建敏[女,承辦檢察官,電話02150138620]
上海市浦東新區法院 [地址]丁香路611號 [郵編]200135 [總機]02138794518 劉娟娟[主審法官] 石耀輝[法官,電話02138794518*11101,電話02168541824] 書記員[電話02138794518*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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