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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丹東王鳳蘭被綁架迫害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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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八日】遼寧省丹東市六十一歲的法輪功學員王鳳蘭,二零一二年八月一日早晨發放神韻光碟時,被不明真相的人惡告,被站前派出所副所長崔洪寶、曹智等警察綁架,送進丹東拘留所非法關押了十五天。

下面是王鳳蘭老人自述當時的經過:

我叫王鳳蘭,今年六十一歲,家住遼寧丹東市振興區一街。二零一二年八月一日早晨,我到街上給過路人發放神韻光碟被不明法輪功真相的人舉報,站前派出所副所長崔洪寶夥同曹智等警察開來了一輛警車在沒有任何法律手續的情況下,將我綁架到站前派出所。

到派出所後,崔洪寶問我︰「你叫甚麼名字?」我當時沒有回答。過一會兒,上班時間到了,派出所的人都來了,崔洪寶說你不是學真、善、忍的嗎,還不說實話。我把名字說出來了,他們隨即上電腦查出了我家的住址。沒想到的是,他們從我包裏翻到了鑰匙,私自在我家無人的情況下,到家翻個遍,搬走電腦、打印機、刻錄機、光盤、紙張、MP4和一些物品。我包裏的大約二百多元錢也被沒收了。忙活了一天,當時去我家的人有崔洪寶、曹智,還有一個副所長王志 (就是給我整材料的)。王志告訴我要到我家去的時候,我說你們這是執法犯法,他狡辯地說:還有街道的,還有哪哪的。

到了晚上九點左右,他們把我帶到好像是振興區法院蓋章,當時是副所長王志和其他三四派出所警察,後來又帶到振興區醫院檢查身體,我說我沒有病,他們逼著我檢查,結果血壓高壓160,我問他們把我帶到哪裏,他們說拘留所。

就這樣我被非法關了十五天。我丈夫知道後由於害怕加悲傷,血壓高、心臟病復發住進了醫院。

後來他們歸還了一些搶走的東西,王志打電話叫我丈夫搬回來,還污衊說是我把丈夫折騰的這樣。我跟他要大法書他不給,他說:「和法輪功有關的一律沒收。」我告訴他︰「你給我保管好,你如果毀了,你就犯了大罪了。再有從今以後不要再綁架煉法輪功的了。」他說:「你也不是我抓的。」我說:「你們這是執法犯法,迫害好人天理難容。」

邪黨這麼卑鄙,這些執法人員還一直跟著走下去,他們沒有想到人在做、神在看,大難已經臨頭,選擇行善就有未來,選擇作惡就將被上天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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