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張萍女兒被警察脅迫在不實筆錄上簽字。張萍的丈夫被警察關押、虐待一天後放回。張萍現被非法關押長春市第三看守所。
以下是張萍夫婦被綁架、女兒被威脅簽字的經過:
張萍女士,五十二歲,家住長春市綠園區城西鄉翟家窩堡,修煉法輪大法後身心受益,暴躁的脾氣變好了,按照真善忍嚴格要求自己。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六日晚上八點半左右,張萍的女兒接到父親孫靜波的電話後,馬上趕回家。看見一屋子警察,有穿警服的,有穿便衣的,家裏被翻得很亂。他看見父親坐在沙發上被手銬反扣著,旁邊有兩個人看著,母親在屋裏也被手銬反扣著,被三個人看著。張萍的女兒於是問:哪個是領導?一個人自稱自己是派出所所長,但沒有出示證件。張萍女兒就請求說:「把我爸放了吧,我爸也沒犯法。」那個所長說:「不能放,你爸還要打人。」(後來才知道是所長栽贓)。
當女兒看到媽媽沒穿外褲,上衣也是薄的,就要給媽媽穿外褲和穿羽絨服,可是媽媽的手被銬著穿不了,旁邊警察還不讓穿。張萍女兒說:「你們這麼多人還怕跑了呀。」警察這才讓給穿厚衣服。旁邊有個警察對張萍女兒說:「只要你舉報幾個人,你媽就能回來。」張萍女兒說:「你說的算呀?」他就不吱聲了。
這時張萍女兒看見一個穿便衣、戴帽子、大約五十歲左右的人在另一個屋裏翻東西,便問:「你是幹嘛的?」他說自己是市局的。張萍女兒問:「有搜查證嗎?」他說有,但沒有拿出來,也沒有出示證件。後來張萍家親戚來了,看見這個自稱市局的警察把銀行卡、身份證翻出來要拿走,於是搶過來交給了張萍女兒。
大概半夜十一點左右,警察把張萍夫婦押上車,要帶到城西派出所,還把張萍家裏的電腦、打印機、影碟機等東西都給拿走了。臨走時派出所所長還對張萍女兒威脅說:「你爸不是牛嗎,沒罪也得找個罪名治他。」說了好幾遍。還非讓張萍女兒坐警車一起去,當時張萍女兒很害怕,說坐朋友車去。後來那個自稱市局的警察也跟著上了朋友的車。在去派出所的路上,親屬問他是哪的,他又說自己是綠園分局的。
到派出所有個叫李政的警察給張萍女兒做筆錄。他將打印的筆錄讓張萍女兒簽字,可張萍女兒一看有些問題根本沒有問過,提出質疑:「這些都沒有問我怎麼也打印上面了?」李政說:「你就簽吧,這麼寫對你有好處,就快點簽吧。」張萍女兒害怕自己也被警察扣押,只好不自願的簽字了。警察這才讓張萍女兒走。
第二天中午,派出所辦案人劉怡銘打電話叫張萍女兒一點半下午到派出所取拘留通知書,說張萍被正式拘留了,他和派出所所長等三人正將張萍送往長春第三看守所的路上。
下午四點多,警察才把張萍的丈夫放出來。
五點半,派出所所長拿文件讓張萍女兒簽字,張萍女兒要詳細看看簽的是甚麼,派出所長不讓看,就給她一張非法拘留張萍的通知書。張萍女兒問為甚麼?派出所長說自己看通知書。
張萍女兒至今也沒有看見這些警察的工作證、搜查證、逮捕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