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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抻刑、被打掉牙齒 高玉琴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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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黑龍江省穆稜市法輪功學員高玉琴於二零一四年五月十二日被警察非法抓捕,並遭刑訊逼供,被打掉牙齒,並被折磨昏迷。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穆稜市法院對高玉琴非法開庭,之後對高玉琴非法判刑四年。

穆稜市河西鄉高玉琴於二零一四年五月十二日在家中被警察綁架,抄家,被抄走電腦、打印機、VCD、照相機、手機、大法書籍、光盤等私人物品。

穆稜市國保大隊孫雅君、崔興國、李豔春、田立亮等在河西鄉派出所對高玉琴上抻刑,當時抻拽至不能走路,田立亮打掉高玉琴一顆大牙,造成高玉琴昏迷。河西鄉派出所副所長孫立學負責找「證人」炮製偽證,高玉琴當天晚上被送至牡丹江第二看守所。

酷刑演示:抻刑
酷刑演示:抻刑

高玉琴修煉法輪功以前,身患多種疾病:風濕性心臟病、低血壓、膽囊炎、偏頭痛、全身浮腫,體重不足八十斤,是村裏有名的病秧子,且脾氣不好。自從一九九八年修煉法輪大法後,百病全消,且性格變得溫和,處處按真善忍做好人,家庭幸福、鄰里和睦。中共迫害法輪功後,她只因不放棄自己的信仰,向人講清真相,多次被抄家,勞教。

家人為高玉琴請了兩名辯護律師做無罪辯護,北京律師王宇、重慶律師唐天昊。牡丹江第二看守所不允許律師會見高玉琴,原因是收到穆稜市國保大隊的傳真授意文件,經律師的多次控告,方被允許會見。

兩位律師多次來到穆稜市檢察院閱卷,均被以各種理由阻止,穆稜市檢察院公訴人趙金玉,一直迴避不見律師,阻止律師閱卷。並把案子匆匆交到穆稜市法院。穆稜市法院庭長郝桂菊無視法律,不見律師,不允許律師閱卷,不給律師起訴書,百般刁難律師後,在律師無法到場的情況下非法開庭,後得知高玉琴被非法判刑四年,是不公開宣判,高玉琴已上訴至牡丹江市中級法院,牡丹江中級法院主審法官是高玉喜,牡丹江市檢察院公訴科負責人是魏春琪。

公檢法人員經中共的洗腦,大多不明真相,他們以為對待法輪功學員可以不按法律,隨意判刑,殊不知現在辦案終身負責,他們要對自己的所行負責,希望他們能懸崖勒馬,不要當中共的替罪羊。


以下是中級檢法地址及負責人電話

牡丹江市中級法院:
地址:西三條路339號,郵編157000,區號0453
法官:高玉喜 電話0453-8902609

牡丹江市檢察院
地址:江南新區阜寧街9號
區號:0453 郵編:157020
公訴人:魏春琪 固話 0453- 6271513 手機13704532547

以下是一審相關人員:

黑龍江省穆稜市檢察院
地址:黑龍江省穆稜市八面通鎮土環街21號
郵編:157500
公訴科科長:趙金玉 13945399032 固話0453-3122682

穆稜市人民法院
地址:黑龍江省穆稜市八面通鎮長征路23號
郵編157500
刑事審判庭庭長郝桂菊
宅電3122309
辦電3138161
手機13836321519
審判員 王連潤
辦電3138162
手機18745370899
書記員:楊林
辦電3138162
手機13946319444

穆稜市河西鄉派出所
地址:黑龍江省穆稜市河西鄉派出所
郵編:157500
孫立學 副所長 15504533096  警號04426
劉志國 社區民警 15504533095 警號04403
所長室 0453-3121211
辦公室0453-3021729

穆稜市公安局
地址:稜市八面通鎮長征路239號
郵編:157500
孫雅君 國保大隊 大隊長 13945376898 固話0453-3186376
李豔春 國保大隊 教導員 13945320989 固話0453-3186375
田立亮 國保大隊 13845317767 固話0453-3186374
崔興國 國保大隊 13766639696(新號) 固話0453-3186375

穆稜市政法委
地址:穆稜市八面通鎮長征路256號
郵編:157500
政法委書記:田可柱
市委政法委副書記、610主任:趙祥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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