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由天定 事在人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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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一月二日】(接上文

三、因果昭彰 莫取奸利

明代張安國擔任撫州地方長官的時候,發現當地的人多賣假藥,就寫了一張告示,提醒大家說:

「陶隱居(陶弘景)、孫真人(孫思邈)因為寫了本草藥書、千金方,能夠濟物利生,積了許多的陰德,因此而名在列仙。自此以來,行醫賣藥誠心救人而獲得福報的人,實在是非常的多啊。姑且不論方冊上面所記載的,就只是最近,這種的效驗,尤其的多呢。有的只是賣真藥,便能夠家財萬貫,或是自身平安榮顯,享有高壽;或是子孫考取功名,光耀門楣,而改換了門戶,所以善惡的報應,真的是如影隨形,絕對沒有半點的差錯啊!

我又曾親眼見到賣假藥的人,在最初的時候,積了一些家業,還認為自己很聰明,有計謀,卻不知道冥冥之中,自己應得到的財祿,都被扣除減少了,或是自身多遭橫禍;或是子孫吃喝嫖賭,而破家蕩產;還有遭到天火、被雷震死的啊。

因為買藥的人,多是因為家人疾病,心中感到急切,才會拿錢來求醫告診,這些孝子賢孫,只希望買的藥,親人吃了之後,能夠一服見效,但是卻被假藥給誤了,不但服了無益,而且反而傷身。

平時殺了一隻飛禽走獸,都還會有因果,更何況在萬物之中,人的命最為尊貴,若是遭到這樣的事情,給人造成怎樣的痛苦啊!坑矇害人,傷天害理,為了謀取奸利而造下這樣的罪業,更是難以懺除的啊!怎麼能不戒除賣假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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