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害前的馬麗琴 | 馬麗琴在七台河市第二看守所被惡警所長尹忠良毒打成植物人 |
二零零二年三月五日,馬麗琴被新興區東風派出所幹警秦勇等非法抓捕,送到北山第二看守所。
三月十五日馬麗琴被第二看守所所長尹忠良拖到辦公室一頓毒打,先用皮鞋猛踢雙腳,又將頭往牆上猛撞,打了多個嘴巴子。使馬麗琴當時就昏迷不醒,他們還認為是裝的,用針在右手合谷穴扎兩針,又讓人取救心丸往嘴裏灌。
他們打得馬麗琴滿身是傷,尤其是頭部腫得嚇人。他們想推卸責任,送馬麗琴去新興分局,分局當時沒收,他們又將馬麗琴拉回看守所,途中經過中醫院門口時,也不肯送進搶救,也不通知家屬,後來家人趕到才送進醫院。
酷刑演示:揪頭髮撞牆 |
經醫生檢查,發現腦後兩側有兩大塊血腫,腰、腿、腳、手均有明顯的外傷,之後家人趕到送進醫院做開顱手術,取出血塊七十多毫升,另一處無法取出。四天後才醒過來,但不能動了,成了植物人。
悲憤的家人到派出所、第二看守所、法院依法上告,所到之處,中共人員互相推脫,並威逼恐嚇。
馬麗芹生活不能自理,又沒錢醫治,只好回到家中,不堪忍受的丈夫與她離了婚。
由於活動不慎,馬麗芹又造成腿部二處骨折,由於無法挪動,不能去醫院醫治,只好用布纏著腫得很粗的腿,呆呆的躺著,不會說話。
馬麗琴處於植物人狀態,幾萬元的醫藥費無人承擔,打人兇手卻逍遙法外,其家屬先後多次上訪、上告到市委、市政府信訪辦、市檢察院、黑龍江省公安廳、黑龍江省檢察院卻杳無音信。
馬麗琴被迫害的事實上網曝光後,七台河市公安局迫於壓力,於二零零三年三月二十日作出了一個所謂對被害人責任的「調查處理意見」。謊稱「無證據證明馬麗琴的腦出血及外傷是看守所幹警毆打所致」,僅同意付住院治療部份費用三萬元,並要求馬麗琴的兒子張凱不得再為此事上訪,否則「按有關法律規定依法處理」。
十幾年來,馬麗琴一直處於植物人狀態,給吃就吃、給喝就喝、大小便失禁,家人一刻也不能離開。馬麗琴於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五日含冤離世。
責任單位及惡人:
七台河市公安局
七台河東風派出所 :秦勇(永)
七台河市第二看守所 :尹忠良(伊忠良)
七台河東風派出所 :李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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