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小學教師,優秀班主任,因積勞成疾,患有嚴重的頸椎病、肩周炎、腰椎盤肥大、腎盂腎炎、胃病、貧血、心衰、美尼爾氏綜合症以及子宮下垂等症,痛苦不堪。一次我因美尼爾氏綜合症發作,放學後摔了一跤,落下骨化性肌炎,胳膊殘廢了。為此申請了「工傷殘疾證」。
我剛修煉大法不久的一天,校長告訴我說有好消息,我的「工傷殘疾證」辦好了,讓我去領。這下不僅一萬多元的治療費可全部報銷,每月還可拿補貼。這對於當時屬於困難戶的我家來說,真是迫不及待的,因我有三個孩子,丈夫連年看病,又無單位。
但那時我雖然剛修一個月,身體已發生很大的變化,渾身輕鬆。這份「工傷殘疾證」究竟該不該拿?對照「真善忍「,我感到不能再拿。想當初辦理這份「工傷殘疾證」時,我把摔跤地點變動了一下,其實是在家附近摔的,我說是在學校附近,以前沒修煉,認為很正常,反正家與學校距離不遠,無所謂的。但現在修煉大法後,用真、善、忍標準衡量,那是不真,我更不應該再拿。於是我對校長說,我不要「工傷殘疾證」了,修煉法輪功後,不但好多病都好了,連頑固的體育創傷、小月子(流產)落下的腳板疼痛等各種症狀都不翼而飛,我已是個健康人了。
自動放棄「工傷殘疾證」的十七年來,少拿十多萬元,作為不修煉的家人不太能理解,認為我太傻了。尤其我因堅持修煉,被多次中共非法關押迫害,從肉體到精神受盡摧殘。我去北京上訪,被拘留,回到單位後,剝奪了我的滿勤獎及其它福利;後來又把我的職稱從高級降到一級,工資連降兩級;被非法關押在勞教所更是沒有工資的。家人難免有想法,更認為不該放棄「工傷殘疾證」,但我作為修煉人,自有對法理的理解,對自己的嚴格要求,我並不後悔我的選擇與放棄。
我現在無病一身輕,六十七歲了,有人還問我:你有五十歲沒?前年還有人因不相信我的年齡要看我的身份證呢。我每天快樂的沐浴在大法的無邊洪恩中,走在兌現使命、救度眾生的神路上。
叩謝慈悲的師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