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得法之前的人生觀是誰欺負我不行,我不會主動去欺負人,但受了氣決不行,一定要報復對方,可以說天不怕地不怕,張口罵街,舉手打人,誰也惹不起我。
記得我十六歲時我們全家被強迫從鎮上遷往農村。因為是外來戶,常受人欺負。我每天入小隊幹農活掙工分,幾個與我年齡相仿的女孩子們結成伙欺負我。開始我不做聲,她們不但不收斂,反而更甚了。一次我與一女孩過水溝到地裏幹活,我趁她走單了,就把她按在水中淹她,問她:「還欺負我不?」她嚇的夠嗆,急忙回答:「不了。」我警告她,如果再敢欺負我,就淹死你。她說:再也不了。
就這樣,我分別把她們一個一個都給教訓了。從此,再沒人敢欺負我了。從這以後,我得出一個結論,做人要厲害,否則便被人欺負。
23歲那年我結婚成家了,婆家在農村,一家人常被村裏的人欺負。我感歎自己怎麼又到了一個軟弱的人家。我便下決心要給婆家頂門戶,誰再敢欺負也不行,我在村裏明確聲明:誰再敢欺負我婆家,我把誰腦袋扭下來。
有一次我與一個婦女和兩個老頭一起幹活。休息時我們幾個說閒話,由於話不投機,我與兩個老頭打了起來。這兩個老頭在村裏是誰也惹不起的主兒。他倆拿釘耙,我拿著一把大鐵鍬,我們對打起來了,這倆個人被我打服了,直說:「姪兒媳婦,沒見過你這麼厲害的,咱們算了吧,不打了。」我說:「算了就算了!」
平時誰惹著我,我張嘴就罵,罵街不講重樣的,見到打仗的事後腦勺都樂開花了。現在回想起來真是慚愧。
自一九九七年得法後,我的人生觀徹底改變了。我第一次懂得人應該怎樣活著。不應該打仗罵街,處處佔人上風。應講積德,不造業。平時,我嚴格用「真、善、忍」的法理要求自己,做個好人,處處事事為別人著想。看我有了翻天覆地的變化,村裏人都納悶,有的人逗笑的說:「你怎麼不罵街了,這下真學好了。」真的,我常常感歎,是大法救了我,讓我明白了人生的真諦,不然,我這一生活的昏天黑地,造多少業啊。
我學大法後,不只是精神境界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我的一身病都好了。
在我得法之前身上有附體,脾氣暴躁,遇事不冷靜,自己在家中生了氣,出門遇到土坷垃都一腳踢飛了,與丈夫天天打仗,因為他不幹活,經常喝酒,我氣不過,所以家中天天發生戰爭。他出了車禍成了植物人,我面對植物人的丈夫及一屁股的債,真想把他害死,然後我也死。一九九七年得法後,我明白了做人的道理,我打消了害死他再自盡的想法。是師父,是大法挽救了我罪惡的靈魂。
自丈夫出車禍後,他又活了五年半,這五年半中,我細心照顧他,他也知道大法好,平時,我也念法給他聽,他逐漸清醒了,漸漸會自己表達了,會自己接尿了,一隻手和一隻腿會動了,直到去世。
二零零四年兒子與兒媳離婚,我給他們帶孫子,平時,我偷著把孩子帶給前兒媳看,前兒媳有時偷著來我家時,我把她當女兒看,給她吃喝,從生活各方面關心她,理解她,體諒她的艱辛。
我今年六十歲,我由一個在惡黨文化中長大的惡人變成一個忍讓別人、寬容別人、嚴格要求自己的人,我深刻認識到:大法真的可以改變人,可以正乾坤。世人如果都按「真、善、忍」做好人,這個世界該多好,我也希望世人都能感知大法的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