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煉與責任

——兼與廊坊同修切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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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八日】當再次看到師父的詩詞《少辯》時,我恍然明白:原來,「向內找因是修煉」。所以,在以後的修煉中,我就把向內找,修煉自己,看的最重。因為我是修煉人,修煉是我的本職,我要為自己負責。

在助師正法、救度世人期間,修煉自己,提高自己的心性境界,不單純是我們個人修煉問題,那是我們的責任,我們必須修自己,提高自己的層次,因為層次越高,慈悲心越大,救人的力度越大,才能更好的完成我們救度眾生的使命。否則,不僅是自己生命永久的損失,也是對眾生的毀滅。

所以,我們的個人修煉,不僅是對自己負責,更是對眾生的負責。

在明慧文章《演講亂法》發表之前,我們這裏有協調人總喜歡領著一些同修,去外地參加一些交流會,看到外地同修做的那麼好,對本地同修就看不上眼。作為本地主要協調人,在大陸邪惡還在猖獗的時候,我就要考慮到整體的安危,這也是為法負責、為同修負責、為眾生負責。我就強調安全問題。而這位同修說我有怕心,阻礙了同修整體提高。為此,我倆經常爭論,在一次相當激烈的爭吵之後,我倆當眾提出,都不再做協調了,因為我們的狀態已經起到了負面作用。

市裏總協調人來了,要我向內找。我想:我是為同修負責,我何錯之有?

通過多學法,我悟到真是我錯了。我在修煉上犯了大忌:向外找、向外看,去修別人。我是用人心做事。改變人心的唯有佛的慈悲。所以錯在我學法少、層次低,慈悲心不夠,被爭鬥心、求名的心主宰了。

我依然做協調工作,而那位協調人也同樣在做,心裏就產生一個念頭:他要不幹多好。看到自己這個想法,霎那間,我就知道自己錯了。

我們只有向內找,修自己,提高自己的層次,用更大的慈悲去對待我們身邊所有的人或事,才不枉宇宙中第一稱號:正法時期大法弟子!

以上是自己所悟,有不妥之處,請同修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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