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彩連的女兒寧勤於二零一四年六月十四日晚七點半左右被金溪縣國保大隊綁架。綁架者包括國保大隊的大隊長付淑華等人,以及余江縣國保大隊警察共九人。他們將寧勤劫持到金溪縣非法關押。
周彩連年近八十歲,年老體弱,生活不能自理,以前是由寧勤一人主動承擔照顧母親的責任。寧勤被惡人綁架迫害後,只好雇佣保姆照料。
法輪功學員寧勤多次被迫害,其丈夫不堪壓力,與寧勤離婚,寧勤與老母親共同生活。母親跌斷腳後,生活不能自理,事事都靠寧勤,鄰里都知道寧勤伺候病中的老母親。寧勤被綁架,老母親頓失依靠。
七月十八日,寧勤的律師到金溪縣要求見寧勤,得知寧勤已被劫持到撫州市看守所,而撫州市看守所不許律師見寧勤,後來又說要通過金溪縣國保大隊同意才可。律師與金溪縣國保大隊聯繫,國保大隊大隊長付淑華說讓律師七月二十一日到金溪縣見面再說。
七月二十一日上午,寧勤的家人從余江趕到金溪縣,和律師一起去國保大隊,國保大隊長付淑華百般阻撓律師見寧勤。律師嚴肅指出:「任何執法部門阻撓律師會見當事人都是知法違法、執法犯法的行為。」在一段時間的交涉後,付淑華等又抬出「涉嫌國家機密」,不允許律師依法會見。律師嚴正的斥責這種行為荒唐,踐踏法律,同時警告付淑華:寧勤絕食已經七天了,一旦有甚麼生命危險,誰都承擔不了責任。
上午十一點左右,律師到金溪縣檢察院,以濫用職權罪控告金溪縣國保大隊。下午兩點半左右,律師和寧勤家屬一行冒著酷暑趕到了撫州市看守所,看守所方面堅持不讓律師會見,還不讓家屬進入看守所。律師要找駐檢辦,對方說不在,律師在看守所大廳等了一個多小時。
八月五日,寧勤的辯護律師到金溪縣檢察院拿到了控告金溪國保大隊的回執,到撫州看守所後,經過一番交涉,才會見到了寧勤。當時寧勤已經絕食反迫害七-八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