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11日,唐天昊律師與王宇律師向牡丹江市第二看守所提交會見高玉琴案件的委託書、律師證、會見專用介紹信,要求會見高玉琴,被所長馬國棟拒絕。隨後律師去找駐所檢察官,但無人上班。監管科科長王某稱,駐所檢察官星期一在檢察院。律師向其闡明要求正常會見當事人的意見。王某拿出一個材料說:李明先書記(牡丹江市政法委副書記、防範辦主任)說關於某些案件對於北京「維權律師」實行「三不」(即不接待、不受理、不解釋)。
隨後倆位律師前往牡丹江市檢察院反映情況。不到半小時,代理法輪功學員關日安案件的李春富律師、和法輪功學員張玉堂委託的辯護人李敦勇律師也到檢察院反映同樣的問題。駐所檢察官田某出來了解情況,並且說他們一定要求牡丹江市第一、二看守所依法糾正違法情形。讓律師們回去等消息。
當日下午,唐天昊律師與王宇律師前往穆稜市檢察院提交手續,檢察院人員告知高玉琴的案件在上週五已經移送穆稜市法院。而高玉琴的家屬上週一直在找公訴科辦案人趙金玉詢問案件情況,但檢察院一直說其不在,避而不見。
隨後律師又前往穆稜市法院,然而法院稱承辦法官、刑庭庭長郝桂菊又是去牡丹江市開會了。律師們去法院對面的郵局郵寄手續,郵局人員告知我們,EMS不管用,法院根本不接收,你們這是白郵。於是律師們準備第二天再來找郝桂菊。並連夜返回牡丹江。
2014年8月12日早上八點四十五分,唐天昊、王宇、李春富、李敦勇等律師到達檢察院,駐所檢察官田某給律師們看了準備下發給看守所的要求及時糾正違法的通知,據律師們說,裏面主要的意思就是按照刑訴法、律師法的規定,保障律師的會見權。所以,律師們以為應該沒有問題了,於是打車去看守所,結果看守所根本不讓會見當事人。律師們於是前往牡丹江市紀委反映問題,並寫了聯名舉報信。
12日下午,唐天昊律師前去穆稜市法院繼續找郝桂菊交手續,其他三位律師去牡丹江市公安局進行交涉。不料在下午兩點多鐘,王宇、李春富、李敦勇三位被牡丹江市公安局警察綁架。目前情況不明。
穆稜市檢察院:辦案人趙金玉13945399032、0453-3122682
穆稜市法院:承辦法官、刑庭庭長郝桂菊13836321519、0453-3138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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