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輪功禁止殺生和自殺
法輪功是佛家上乘修煉大法,明文禁止殺生和自殺。一九九五年出版的法輪功主要著作《轉法輪》〈第七講〉中寫道:「煉功人不能殺生。」在《悉尼法會講法》中明確指出:「自殺是有罪的。」法輪功自一九九二年五月在中國大陸傳出,二十多年來,弘傳一百多個國家,沒出現一起法輪功學員自殺和殺人的事件。
法輪功教人向善,重心性修煉。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做好人。可是他們卻因為堅持對「真善忍」的信仰,被中共抓進監獄、勞教所、洗腦班,或者精神病院,他們在遭受酷刑折磨時,在承受達到極限時,都沒有想到過自殺,可見報紙登的完全是謊言。中共才是一個真正的邪教。
據第三方調查估計,從一九九九年法輪功被中共迫害以來,至少有六萬五千名法輪功學員被中共活摘器官,中國的部隊醫院、武警醫院和各大地方醫院都有完整的輸送器官的鏈條,靠販賣移植人體器官牟取暴利。這種人世間從未有過的罪惡,令人神共憤。中共是真正的殺人不眨眼的惡魔。
中共從未敢對法輪功定性
中共邪教本來沒有資格給任何信仰定性,即使中共的所謂立法機構也不敢給法輪功定性。公安部二零零零年五月十日內部下發了《關於認定和取締邪教組織若干問題的通知》(公通字[2000]39號),這是到目前為止,關於邪教認定的一個正式文件。在這個通知裏,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文件明確的邪教組織有七種,公安部認定的邪教組織有七種,可是根本沒有法輪功。
濟南市公安局在《濟南時報》上公開誣陷法輪功,其張狂無知可見一斑。
修煉法輪功合法,迫害法輪功學員有罪
即使按照中國現行的法律,法輪功也是合法的。憲法規定我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法輪大法是正法,信仰「真、善、忍」,按照這個標準去修煉,使人身心健康,道德昇華,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信仰自由是全世界公認的普世權利。公民有言論、出版、結社自由。江澤民出於妒嫉,操縱中共的整個國家機器發動了對法輪功學員的殘酷迫害,邪惡的叫囂著要對法輪功 「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的滅絕政策。全國民眾都被其惡毒的謊言欺騙了。
為了揭露迫害,制止迫害,法輪功學員散發《九評》等真相資料,向世人講清真相,讓世人退出共產黨一切邪惡組織,相信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這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是大善之舉。
中國沒有任何一部法律規定修煉法輪功違法。濟南市公安局作為執法單位,知法犯法、欺騙愚弄老百姓,誹謗佛法,對眾生對神佛犯下重罪。
1400例栽贓
法輪功至今已洪傳世界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受到世界人民的尊敬。李洪志先生和法輪大法因對人類身心健康作出的傑出貢獻,獲各國褒獎、支持議案和信函三千多項,李洪志先生還多次獲得諾貝爾和平獎提名。法輪功書籍被譯成四十多種語言,在全球出版發行。
一九九三年北京東方健康博覽會上,李洪志先生獲最高獎項「邊緣科學進步獎」和大會「特別金獎」;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醫藥保健報》報導「祛病健身首選法輪功」。一九九八年國家體育總局組織北京、武漢、大連及廣東省的醫學專家,對近三萬五千名法輪功學員做了五次醫學調查,證明了法輪功祛病健身有效率高於百分之九十八。法輪功所有著作,沒有寫「不准學員吃藥」的話。李洪志先生講的是法輪功學員不允許用功能出手給別人治病,以免傷害煉功人的身體,結果被央視刪去上下文,歪曲成法輪功學員不准吃藥,還誣陷一千多人因煉法輪功致死,而且中共還花代價收買某些人上電視所謂揭批法輪功。其實法輪功並不排斥醫院治病,也沒有否定醫院的治療效果。
我們僅舉一例:山東蒙陰桃墟鎮普通居民石增山的女兒死於先天性心臟病。蒙陰縣中共宣傳部為了搜羅誣陷法輪功的材料向上級邀功,組織專人編寫了一份材料,說石的女兒煉法輪功,不讓吃藥、不讓打針,最後死了。要求石增山配合電視台念這份稿子錄像。石增山不願出賣良心說假話,鎮政府就組織了一批打手,連續三個晚上對石增山進行非人的折磨、毒打,石增山被迫妥協,配合電視台做了「揭批」錄像。
結語
中共迫害法輪功已經持續整整十五年了,至今仍在繼續,中共惡黨對神佛,對大法,對眾生犯下了前所未有的罪行。善惡有報是天理,無論邪黨多麼瘋狂,它都必將承受償還它所做的一切。濟南市公安局竟敢如此惡毒的攻擊法輪功,可見它是末日的瘋狂了。
奉勸濟南市公安局、《濟南時報》、濟南電視台,停止迫害法輪功。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現世報應越來越多,所有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將面臨正義審判。天網恢恢,疏而不漏。追查國際組織將追究相關人員的一切罪責,無論時間長短,無論天涯海角,必將追查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