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及全球首例:澳洲國會議員邀請百名法輪功學員出席聽證會
這次國會聽證會是澳洲國會議員反強摘器官組織(PAFOH-- Parliamentarians Against Forced Organ Harvesting)去年年底成立以來發起的第一次聽證會,與眾不同的是,澳洲的國會議員們邀請了共一百名來自澳洲,包括東、西部各大城市的法輪功學員前來旁聽。在澳洲國會,是凡議員們開會,通常列席或旁聽的非政界人士都不會超過十人,因此,這次邀請百名法輪功學員旁聽,這在澳洲歷史上還是首次,在全世界也屬於首例。
圖說:澳洲國會參議員約翰•馬迪根(右)、眾議員克雷格•凱利(左)和悉尼大學辛格教授(中)在堪培拉國會山莊聲援法輪功學員舉辦的「反活摘器官」集會。 |
在聽證會上,澳大利亞悉尼大學老年病醫學教授瑪麗亞•費托羅•辛格(Maria Fiatarone Singh)做了題為《活摘器官:法律、醫學倫理和社會責任》的演示會(Presentation),給在場的議員們留下深刻印象。美國中國問題專家伊森﹒葛特曼(Ethan Gutmann)通過視頻連線澳洲國會,聲援議員們譴責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
澳洲國會議員反強摘器官組織(PAFOH)是由澳洲參議員約翰•馬迪根(John Madigan)和眾議員克雷格•凱利(Craig Kelly)先生發起,在澳洲國會成立的一個友誼團體(Friendship Group )。旨在加深議員們對強摘器官問題和移植旅遊問題的認識和關注。
馬迪根參議員:希望澳洲政府能站出來制止活摘器官這樣的暴行
去年三月,馬迪根參議員就曾提出一項動議案,要求澳洲政府支持聯合國和歐洲理事會防止販賣器官、組織和細胞的倡議,反對活體摘取器官的行為。該動議案在澳洲參議院獲得一致通過。在十六日的會議上,他重申了制止活摘器官罪行的必要性,鼓勵法輪功學員繼續講清真相,贏得更大的支持。他提到:
「非法活摘器官的問題在任何情況下都是極不道德的,這對任何人都是一樣,不管他是誰,在甚麼地方,他們擁有甚麼樣的文化、宗教,來自甚麼樣的背景。我們都有權利平和的活著,說到平和,我想告訴法輪功學員,感謝你們來到國會,你們平和有序的行動令人讚賞。在十幾年的迫害中,面對不公,你們的抗議活動一直是非常平和理性的,非常有秩序。」
「我希望不久的將來,澳洲政府能真正站出來制止活摘器官這樣的暴行,不管它發生在世界上哪個地方。聽證會的證詞和證人都表明,非法活摘器官仍然在中國發生著。當我們說到器官,我們不是說一件商品,是在說人,說一個生命。活摘器官這種罪行是不能容忍的,任何人的生命和器官他不是一個商品,是最可貴的,所以我們要站出來制止這樣的事情。現代社會,你可以將很多很多東西商品化,但是不能把生命當作商品買賣,不能為了延續一個生命而殺死另一個生命。」
「去年末,由我領頭,在凱利的全力支持下成立了澳洲國會議員反強摘器官組織PAFOH,我們希望越來越多的議員能加入這個行列,我們一起來制止活摘器官罪行。但是唯一能贏得更大支持的辦法就是讓他們(議員們)更好的了解真相。」
凱利議員:強摘器官是道德問題 是駭人聽聞無法接受的
凱利議員接受採訪時表示:「強摘器官首先是個道德問題,強行摘取活人的器官這對世界上每一個人來說,都是駭人聽聞無法接受的。作為國會議員,我們有義務在這個國家的舞台上(指澳洲國會)對這樣的問題出聲。我們要讓人們認識到這個問題,不僅僅澳洲而是全世界都認識到這個問題,那將有助於促成改變。」
「以後我們還要在國會不斷的強調並提請媒體關注,我們應該阻止移植旅遊這樣的事情發生,正如辛格教授今天講到的,許多國家已經對此採取了法律行動,澳大利亞也應該學習他們的經驗。」
「2001年至2008年期間,多達65,000名法輪功學員被強摘器官,這是令人驚駭的不忍耳聞的事實,不幸的是它已經無可挽回的發生了。然而我們需要從中吸取教訓,不能讓這樣的事情再發生。」
世界各國對活摘器官採取法律行動
辛格教授在她的演示中列舉了世界各地針對活摘器官採取的法律行動。
以色列Tel Aviv大學醫學院移植專科醫生主任、前以色列器官移植協會主席、著名心臟外科醫生傑卡弗•拉維(Yaacov J. Lavi)在《國有器官》一書中提到,以色列有一個病人到中國,兩週之內獲得了心臟移植,這引起他的關注,他隨後做了大量調查研究,發現了中共活摘器官的黑幕。在拉維教授的推動下,以色列議會於二零零八年立法禁止以色列人到海外進行非法器官移植。以色列人如果到海外(如中國)尋求器官移植的話,政府將不提供健康保險和相關費用;販賣器官者將面臨刑事處罰;非法移植將受處罰;全面禁止移植旅遊;改善以色列當地的器官捐贈系統使更多人可以在本地獲得器官。
西班牙則於二零零九年制定了相關法律,於二零一零年通過並開始實施:禁止本國公民到包括中國在內的任何國家接受已知是「非法的」器官移植,或推廣非法器官移植,犯法者可或判三至十二年監禁。一位名叫奧斯卡‧加雷(Oscar Garay)的西班牙公民,於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到中國天津接受了一個非法的肝臟移植手術。他等待一個肝臟僅花了二十天,為這次手術支付了十三萬美元。二零零九年一月十二日回到西班牙後,加雷為他的中國移植器官之行做宣傳鼓動,受到西班牙媒體和政府的關注。西班牙政府因此立法禁止非法器官移植,規定在知道器官來源是非法的情況下接受這個器官移植的人、所有參與推廣或宣揚非法器官移植的人將面臨三至十二年的監禁;任何參與非法器官移植與交易的組織,如協會、公司、醫院等,將受到所犯重罪中非法獲利的三至五倍的罰款。
二零一三年六月二十七日,美國兩黨在眾議院共同發起〈281號決議案〉,要求中共立即停止針對法輪功學員和其他良心犯的「強摘器官」行為;要求美國國務院對中國器官移植系統進行全面和透明的調查,禁止那些參與非法強摘人體器官者入境美國,如已在美國境內要對其提出法律起訴。此外二零一一年六月,美國國務院更新了非移民簽證申請表DS-160,新增加了一個與活摘器官有關的安全問題是:「你是否曾經直接參與強制移植人體器官或身體組織?」(Have you ever been directly involved in the coercive transplantation of human organs or bodily tissue?)如果回答是,申請人就不能獲得簽證。
二零一四年七月九日,歐洲委員會簽署了一個公約,用以懲治販賣人體器官者,在國家和國際上兩個層面促進合作。公約是有世界性的,該公約不僅適用於歐盟各國,二零一五年起也對非歐盟成員國開放。根據該公約,要求各國政府採取措施包括立法規定非法摘取人體器官列入刑事犯罪。
辛格教授的演講深入有據,與會的議員們深受觸動,會議結束後表示澳洲應該從其它國家的舉動中得到借鑑,包括具體怎麼做的細節。澳洲聯邦政府除了去年三月一致通過的反活摘器官動議案之外,目前參議院還有動議案提議仿照美國增加簽證安全檢查,禁止參與活摘器官者入境澳洲。此外去年三月提出的刑法一九九五修訂中,將非法販賣器官列入了刑事犯罪之列。
曾遭迫害法輪功學員:希望迫害早日被制止
來自南澳的法輪功學員Barbara和Brian表示,辛格教授的演講詳實有據,把這個問題講得很透徹,令人感動,發人深思。兩人會後曾與同樣來自南澳的與會議員交談,得知議員本人很受觸動,並交換了聯繫方式期待回到南澳再約見。
五月十日剛剛來到布里斯本的趙京敏說,「今天參加聽證會感觸很深,感受到國外自由社會對法輪大法的支持。現在我最擔心的還是國內的法輪功學員,從九九年打壓開始,我也一直經歷著各種各樣的迫害,到我們出來之前,國內的迫害形勢依然沒有任何的變化。中共當局還在拘捕大法學員。我的家庭也受到很大的迫害,我的兩個姐姐、姐夫還有我媽媽,都是不斷地被非法關、勞教、拘留。兩個姐姐都分別非法關進勞教所和監獄兩次,我媽媽被非法勞教兩年,我被非法勞教兩年,我的姐夫被非法關進監獄四年,勞教兩年半。迫害十多年來,這個家庭就未能團聚過。我希望能儘早結束(中共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這些罪行,包括活摘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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