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志芬等四人於當晚和第二天凌晨回家。六十一歲的張志芬被迫流離失所,躲避當地610、派出所惡警騷擾。她的丈夫在二零零二年被三邑政府迫害的生活不能自理,目前無人照顧。
張志芬女士,彭州市蒙陽鎮三邑鄉佛踏村人。她和另外被綁架的三位法輪功學員都是六十歲以上的老人。
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十五日下午二點左右,蒙陽鎮福踏村協警張朝富,到張志芬家中,看見家中有三人,便打手機,報告給蒙陽鎮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610。
不一會,蒙陽鎮610成員劉正芳、朱朝剛和另兩個成員及蒙陽鎮政府的所有協警和派出所成員強行闖入張志芬家中,搶劫了家中物品,同時還強搜客人的包,客人當時喝斥他們侵犯人權。
610惡人朱朝剛暴力毆打張志芬,致使她面部變形,臉腫嘴歪。下午四點,這一幫惡人將張志芬、鐘殿昭、敖德會、文么娘一同綁架到蒙陽派出所。
派出所惡警強迫她們寫「保證放棄修煉」,連家屬也不放過,也逼簽字、寫「保證」。晚上十點鐘,鐘殿昭、敖德會、文么娘才回家。
派出所王姓所長非法審問法輪功學員張志芬,誣陷她犯罪,強迫她簽字,張志芬拒絕配合。第二天半夜二點,派出所四個警察兩男兩女(一男警號:5680,一女警號:5670)將張志芬綁架到彭州市公安局,逼她簽字,妄圖將她非法拘留。張志芬拒絕簽字,凌晨四點,才回到家中。
但不法人員仍不死心,暗地裏蹲坑,圍困。六月二十七日上午十點左右,610的劉正芳、派出所的尹姓所長和一年輕警察,又到張志芬家中騷擾。中午十二點,他們強行撬開張志芬的家門,見張志芬不在家,就假惺惺地對家人說,沒甚麼,我們只是看看她而已。為避免進一步迫害,張志芬被迫流離失所。
張志芬多次被迫害 殘疾丈夫遭毆打
張志芬修煉法輪大法之前,身體一直不好,性格暴躁,是一個性格很強的女人,加上又患了多種疾病,嚴重的風濕、痔瘡,最嚴重的是胃潰瘍等疾病,一年四季不離藥。
一九九七年八月,張志芬有幸開始修煉大法,經過一年多時間的修煉,一身的疾病不治而癒,從此,一身輕,嘗到了一個人沒有病的滋味。可是,中共迫害法輪功後,因為堅持做好人,多次遭到中共不法人員的騷擾、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開始迫害法輪功,當時張志芬感到莫名其妙,昨天都是好的,而今天就開始抓人。二零零零年一月九日,張志芬去北京上訪,為法輪大法說一句公道話。可是當晚,當地政府周奎、廖沾華、陳永秀,還有蒙陽派出所的曾軍等,非法抄了家,又莫名其妙的非法勞教一年。二零零一年八月,張志芬才回到家。
二零零一年十二 月二十八日,張志芬正在家洗腳,又被三邑鎮政府,當時是副鎮長李少華、周奎、魏有清等,綁架到三邑鎮政府,一群流氓幫兇圍上來對她一頓拳打腳踢,大概打了有兩個小時,問她還煉不煉法輪功,張志芬回答要煉。這時,他們又氣急敗壞的繼續毒打,張志芬遍體鱗傷。政府工作人員劉勇、周述永又用拳頭打她的頭,灌冷水,抓住她的頭髮往汽車上撞,往牆上撞,往地上撞,又往她嘴裏灌冷水達三個多小時。
酷刑演示:毒打 |
張志芬的丈夫是殘疾人,因為張志芬修煉大法,他也受益,所以,也開始修煉大法。二零零二年一月十七日,晚上九點左右,張志芬的丈夫為了證實大法好,就拿起筆在牆上寫大法好的標語,剛寫完時,就被惡人告了。
當晚,張志芬的丈夫被三邑鎮政府的不法之徒綁架到三邑政府。十幾個政府官員,以周奎為首,殘酷毒打他好幾個小時。一月十七日到一月二十二日,連續幾天的毒打,在那寒冷的冬天,還灌冷水,不給飯吃,不給被子蓋,又冷又餓,人已經被打得不行了,才在一月二十九日,叫張志芬把他接回家。回家後,張志芬的丈夫不省人事,昏迷九天,後來才慢慢恢復知覺,腰、腳全部受傷,半年後,才能坐起來。
而二零零二年一月二十二號,鎮政府邪黨書記陳全金、周奎、李少華等叫上了社會上的打手陳本高毆打張志芬和法輪功學員譚延芳,把她們的衣服脫掉打,把荊竹條和鐵樹桿都打斷了,打成一節一節的。二零零二年一月二十五日,當地政府官員開車到她家,去搶她家祖傳下來的一個藥店,以陳全金為首帶著全體政府工作人員搶的。張志芬家裏只剩下一個86歲的奶奶,還叫她不准動。三邑鎮街上的行人都看到這種情況,有的過往群眾說:真像土匪一樣。就這樣,政府官員把藥店的藥全部搶光。張志芬全家主要就靠賣點藥作為生活來源,給他們家生活帶來極大困難。
後來,三邑鎮政府又把張志芬非法關押了一年多。二零零三年三月十一日,張志芬翻牆逃出了虎口,不幾天,又被抓回關起。張志芬絕食了十多天。惡人又想勒索二千元錢,張志芬實在沒有錢,三邑鎮政府就聯繫蒙陽派出所邪惡的警察唆使彭州藥監,二零零三年四月十七日,再一次把張志芬家的藥店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