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我家租房到期,準備再租房,恰好A同修去我家,他大包大攬的說自己親戚就有租房,回去就幫著問。於是丈夫就幾次去A同修那裏問此事,A同修總是帶著不愛搭理丈夫的表情說:等幾天吧。就這樣一等再等,最終A同修也沒給問租房的事。
丈夫很不理解,每提起A同修,丈夫就會流露出不滿。每次我都苦口婆心的勸丈夫:「這不是通過這事給你提高心性呢嗎?去掉怨心,這不是好事嗎?你生甚麼氣呀?這不是舊勢力搞的,要讓我們與A同修有間隔嗎?千萬別上舊勢力的當。」每次丈夫都會更加不滿的衝我說:「你境界高,我不行。」
前幾天又提及此事,我忽然想到師父講:「如果第三者看見了他們倆個人之間有矛盾,我說那個第三者都不是偶然讓你看見的,連你都要想一想:為甚麼叫我看見了他們的矛盾?是不是我自己還有不足的地方啊?這才行。」[1]
於是我不再像每次那樣勸丈夫了,而是向內找。雖然我自認為對A同修沒怨心,可總體來講,我肯定還有妒嫉心存在。師尊講:「佛光普照,禮義圓明」[2]。如果我空間場範圍內真的那麼純淨,丈夫絕不會在我面前流露出對別人的怨心。於是我發正念,清除我空間場的妒嫉心。不一會兒就聽丈夫自言自語的說:「其實我也不應該生氣,A同修沒給找租房,後來這事不是變成好事了嗎!」就這樣,遵循法理向內找,輕而易舉的就化解了丈夫與A同修的間隔。
註﹕
[1]李洪志師父經文:《美國西部法會講法》
[2]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English Version: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4/6/27/18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