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雁麗修煉法輪大法「真善忍」做好人,說真話、說實話,十幾年來,二公司對她進行跟蹤、監視、非法拘禁;先後兩次將她綁架到看守所、綁架到勞教所關押三個月,並剝奪了她的工作權利,扣發了全部工資、獎金,從二零零零年至今,沒發過一分錢生活費,給她和家人帶來巨大的肉體及精神痛苦,和沉重的生活困難。付雁麗三年前通過法律途徑維權,但是被告與當地法院串通,法院兩次作假枉判。付雁麗上訴到中級法院,並希望當地居民在開庭時旁聽。
在第二次上訴開庭前,向社會廣發「邀請函」,向二公司職工和居民挨家送達「公開信」,並公布在明慧網,相關人員和領導接到大量海內外法輪功學員的真相電話和真相信函。四月二十二日,劉書記(劉小果,二公司黨委書記)在全公司視頻會議上講最近法輪功很「猖狂」,決不允許法輪功在二公司「死灰復燃」。由此她丈夫受到很大壓力,說當時恨不得有個地縫鑽進去,回家大罵她一頓,說她沒事找事,工資卡也要走了(他的工資卡一直放在付雁麗那裏)。第二天付雁麗去找劉書記,劉書記說是講了,但沒提她的名字,也沒提個案。
四月二十四日晚,有人給她丈夫打電話,說她在二號樓頭上(常貼喜報的地方)貼「邀請函」,向人家門上插法輪功資料(她是把邀請函和公開信送到居民家裏的,沒有插到門上)。一會她丈夫拿著資料回家了,二話沒說照她眼睛上打一拳,她丈夫非常害怕,害怕她再次遭到邪惡的迫害。二公司把錄像調出來了,說就是她發的。她說:誰發的都一樣,內容都是一樣的,既然認定是我發的,那他們就感謝我吧。
從二十四日晚一直到二十六日,二公司都有人在調錄像,一是準備起訴付雁麗,說她洩露他們的個人「隱私」,二是準備拘留她。最後說看她丈夫的面子,不拘留她了。但她丈夫還是把她的網線和打印機排線剪斷了,不讓她和外界聯繫。
付雁麗問她丈夫誰打的電話,目的是甚麼?誰指使那個人打的?她丈夫不告訴她。她於四月三十日(開完庭後)在她們小區貼出公告查找打電話的人,內容如下:由於有人給我丈夫打電話胡說八道,讓丈夫對我實施「家暴」,差點把我眼睛打瞎。請打電話的人給我說明情況,如果沒有惡意就算了,如果是故意破壞我的家庭,挑撥我們夫妻關係,或者有更加邪惡不可告人的目的,不管時日長短,不管用甚麼辦法,一定追究到底,包括法律責任!維護我的家庭同樣是我維權的一部份。至今還沒有人站出來給她說明情況。
四月二十九日上午,在泰安市中級法院如期開庭,一個審判長,兩個陪審員,那個審判長姓張(好像叫張立勝)。二公司法律部部長張敬海代表被告出庭。審判長說她寫的起訴狀太長,由於時間關係,不在法庭上宣讀了。她告訴審判長她與被告的勞動關係是「存續狀態」,她就是二公司的職工,二公司就應該給她安排工作崗位,按期發放工資和繳納養老保險。被告的回答是不清楚,只知道二零零零年三月有一個「除名」通知。她說她不承認那個「除名」通知。
最後法院問她是否願意調解,她回答「願意」,被告也回答願意調解。現在官司處於調解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