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開庭由法官閻豔擔任審判員,法官當庭未做宣判。開庭從十點開始十一點結束,持續約一小時。開庭時王愛英未穿看守所的號服出庭。
參加旁聽人員約十幾人,幾乎全是邯鄲市610找來偽裝公開審理充數的人員。邯鄲市中級法院拒絕家屬及民眾旁聽。
早上邯鄲市610和武安市610不法之徒召集約三十多名保安及便衣分別把守在南門口及西門口。武安市國保大隊隊長張利華及武安市安樂鄉610不法之徒帶領的十多人把守在中級法院門前,阻攔武安市民眾參加旁聽。
當天早上九點多,陸陸續續有許多民眾到達邯鄲市中級法院。由於當天有其它案件開庭,在邯鄲市中級法院門口等候的民眾約二百多人。
法輪功學員王愛英將於六月一日到期釋放,非法判刑時間是二零一一年六月一日~二零一四年六月一日。目前王愛英被非法關在邯鄲市第一看守所。
武安公檢法三次構陷王愛英的過程
二零一一年六月一日早上六點左右,河北省武安市公安局國保大隊隊長張利華、賀旭兵、城 關派出所指導員張愛斌等多人將法輪功學員王愛英、王紅亮夫婦綁架至武安市看守所關押,並搶走多種私人物品和一萬四千九百元現金。武安市檢察院公訴科人員趙 波、於衛平在王愛英、王紅亮零口供情況下,編造假材料非法起訴二人。
武安市法院刑一庭法官陳建國在沒有通知律師和家屬情況下,在二零一二年二月對王愛英、王紅亮秘密宣判。家人直到二零一二年三月二日才得知:王愛英被非法判刑四年。王紅亮被非法判刑三年。
修煉「真善忍」無罪。王紅亮夫婦當然不服,上訴至邯鄲市中級法院。二零一二年九月邯鄲市中級法院以案件事實不清,退回武安市法院轉刑二庭重新審理。
二零一三年一月,武安市法院批准武安市檢察院申請撤訴。武安市檢察院二零一三年二月二日將王紅亮取保釋放結案,但拒絕釋放王愛英,並勾結武安市城關派出所,補充假證據,再次將王愛英起訴到武安市法院。
二零一三年三月一日,武安市法院對王愛英第二次非法開庭。二零一三年三月十八日,非法宣判王愛英三年徒刑。王愛英再次上訴至邯鄲市中級法院。二零一三年九月初,邯鄲市中級法院將案件退回武安市法院重新審理。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六日下午四點,武安市法院對王愛英第三次非法開庭。二零一四年一月十日,武安市法院人員到邯鄲市第一看守所下達判決書,非法宣判王愛英三年徒刑。王愛英再次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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