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四年五月八日,盧雲飛於當天被家人接回家。
二零一四年三月九日,盧雲飛在蘭州市城關區張掖路發放法輪大法真相資料,被警察綁架之後,被非法關押在蘭州市西果園看守所。
四月十八日,家人突然接到西果園看守所所長打來的電話,說:盧雲飛有「急病」,送大沙坪勞改醫院(康泰醫院)不收,後又轉到蘭醫二院。家人看到,盧雲飛極度消瘦、嘴唇乾裂,說不成話,腿被銬在床上,而且大小便失禁。醫院大夫說:有兩個治療方案:一是做手術,二是保守治療。但盧雲飛的身體狀況不能動手術,只能保守治療,而且隨時會出現危險。
西果園看守所所長要求家人趕快把人接回家。家人非常焦急,就去找蘭州市國保大隊,國保大隊的人員態度蠻橫,就是不辦理。因不願承擔醫藥費,國保又將盧雲飛轉到大沙坪勞改醫院,家人只好請了律師,打算將迫害盧雲飛的責任者告上法庭,多次找國保和檢察院,他們因怕承擔責任才同意保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