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選華和李慧玲夫婦在西豐縣以擺攤做小生意維生。2013年7月8日下午,夫婦倆人正欲出攤,遇到社區片警查租房。警察要求他們出示身份證,並未經允許,強行打開私人物品DVD,發現裏面是神韻光盤,便認定他們是法輪功學員,遂通知派出所來人綁架、抄家。對李慧玲、王選華的誣陷案子因證據不足,檢察院兩次駁回,東城派出所仍繼續構陷,法院於4月18日開庭。
西豐法院懼怕旁聽、刁難律師
4月18日當天,西豐法院欲庭審一對普通的做小生意的民眾,卻像面對兩個大人物,門外不明身份的人和警察站立待命,多輛警車中坐著公安人員,還有專人拍照、錄像,其目的是恫嚇來參加旁聽的民眾。可法院為何害怕民眾旁聽?
在安檢中,法警要求律師摘掉手錶,被兩位律師毅然拒絕,當場大聲告誡:這是違法行為。直到11點左右,兩位律師沒有配合安檢,順利進入法庭,庭審開始。
整個法庭基本座無虛席,除了家屬,多數是公檢法人員。
律師要求當庭釋放無罪的法輪功學員
法院給法輪功學員扣上了「利用邪教破壞法律實施」的罪名。而律師指出:迄今為止,沒有任何一條法律認定法輪功是×教(中共是真正的邪教)。九九年以來,為迫害法輪功而出台的公安部、民政部的通告及兩高的司法解釋等,都是與憲法相違背的,應視為無效,更不能作為指控法輪功學員的法律依據。「信仰真善忍無罪!」所有指控的所謂證據,被律師逐一駁斥,均不成立。
最後,法院試圖在寫著「天滅中共」的錢幣上做文章,律師說:「是天,不是人滅呀!」法輪功學員李慧玲當庭講述真相,正告法官「你們不要迫害法輪功學員。」
律師要求當庭釋放無罪的法輪功學員。法庭無法定罪,宣布擇日宣判。原定一小時就宣判的庭審,持續了近五個小時才結束。
拒絕法輪功學員旁聽
許多法輪功學員來到法院門前,要求進入旁聽,但都被無理拒絕。有的被詢問煉不煉法輪功,其中一名法輪功學員要求見法院院長,要問一問為何不敢讓老百姓旁聽,一直站在法院大門前不走。
後來,隱藏在法院附近轎車裏的東城派出所警察上前,要求這個法輪功學員離開,理由是影響不好,被法輪功學員回絕:「離開可以,讓我進入法庭旁聽,不就得了。」
最後東城派出所的所長來了,問這個法輪功學員是哪的,叫甚麼。法輪功學員說:「告訴你可以,但你先告訴我法院院長叫甚麼,電話是多少?你又是幹啥的,叫甚麼,你到底能不能幫我進去,讓我進去旁聽,才能告訴你。」警察啞口無言,又躲到車裏。
審判好人 民眾正言、「三退」
在法庭外,過往行人議論紛紛,有的說這是甚麼大案子,弄成這個陣勢;有的已經看過法輪功學員們發的開庭真相廣告,或者手機收到了真相彩信,知道是非法審判法輪功學員,有的說:「不讓人家進去,就有事。」有的說:「法輪功是不是要平反了?!」
還有一些法輪功學員結合非法審判這件事,給民眾講起了「三退」,有的老百姓一聽,直接就退了,甚至連著退。
十幾年來,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從來都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在國際與國內都在走向窮途末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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