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五十八歲的曹生祥,二零一二年六月二十三日(端午節)上午十一時左右在街上被西寧市國保警察綁架,當天下午四時左右,國保支隊十幾名警察劫持著曹家非法抄家,搶劫走了《轉法輪》、電腦主機、打印機、打印紙、打印墨水、訂書機、訂書針、MP3、光盤、裁紙刀、電話本、真相資料若干份等,開具了「西寧市公安局扣押物品、文件清單」,蓋章為「西寧市公安局國保支隊」,承辦人為陳小龍(電話:13389710066)、陳濤。
第三天,曹生祥被劫入西寧市二十里鋪看守所。家人多次去探望不得見。也多次到國保、公安局,沒人接待,更問不到消息。市公安局讓家屬到城北區公安分局問情況,城北區公安分局讓家屬到市公安局問情況,互相踢皮球。
二零一三年下半年,由西寧市城北區檢察院訴訟科長孫偉和陳偉等人羅織罪名,西寧市城北區法院刑事二庭庭長詹小林等參與,偷偷摸摸的開庭,非法判曹生祥五年。法庭不允許辯護,也沒通知家屬。家屬曾到檢察院詢問時,得到的荒唐回答是:「曹生祥是成年人,所以不通知家屬。」
直到二零一四年一月,看守所通知曹生祥的家屬說已經判刑。家屬到城北區法院要判決書,法院的人回答說,「曹生祥是成年人,判決書不給家屬。」
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三日,家屬到檢察院說要為曹生祥請律師上訴。次日,即二月二十四日,曹生祥就被劫入青海省海北州門源監獄。
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四日,家屬到青海省海北州門源監獄要求見曹生祥,該監獄科的人查曹生祥的個人信息,說判決的信息還沒有送到海北州門源監獄。
家屬與曹生祥隔著一層玻璃通話,時間只有幾分鐘,只能是幾句問候,監獄裏面的情況也不可以談,全程有錄音和錄像,前後都有警察把守。當家屬問到訴訟情況時,電話立即被斷線。
參與迫害曹生祥責任人:
西寧市公安局國保支隊:支隊長韓某、陳濤、陳小龍13389710066
=城北區法院:庭長詹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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