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一黨獨裁的中國大陸,多數人都不知道自己擁有政治權利。那麼政治權利是甚麼呢?政治權利的內容主要包括四個方面:選舉與被選舉權;公民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自由的權利;擔任國家機關職務的權利;擔任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領導的權利。
公民的政治權利是憲法所賦予的,當人在說「政治與我無關」的時候,就是在放棄自己的政治權利。我們不是罪犯,為啥要放棄自己的權利?當生命要遭遇危險時,人有知情權,也就是生命權。法輪功學員知道人類即將面臨的危險,把真相告訴人們是大善之舉,是符合憲法要求的。
法輪功教導「真善忍」,是讓人修心向善的高德大法。中共迫害法輪功是違憲行為。如果按照法律來衡量,會有多少中共份子被判死刑?誰來執行?「人不治天治」不是嘴上說的,上天懲治中共的跡象早就出現在人間了。看看那些因迫害法輪功而落馬的官員,都是手上沾滿法輪功學員鮮血的劊子手。
不要認為政治與你無關,睜大眼睛看清中共在幹啥?你才會躲過天滅中共的大劫難。而這一切,只有法輪功真相能告訴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