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庭當日下午兩點三十分,法院為了不讓兩位法輪功學員的親友到庭旁聽,不但提前數日通知各區縣「610」人員及街道社區人員到庭,還在公告欄裏公開造假,將開庭時間故意寫成四月八日。開庭當日還出動了特警、國保警察、巡警、法警、消防武警、便衣警察等上百人,如臨大敵,引來民眾圍觀。
開庭時,法官故意刁難兩位辯護律師──梁曉軍律師和郭海躍律師,強行搜包,還企圖將律師包裏的充電器作為「危險品」不許帶入法庭。郭海躍律師當即向律師委員會打電話,並以放棄辯護抗議,最後法院只好放棄無理行為。
據悉,梁曉軍律師和郭海躍律師當庭為兩位法輪功學員做了義正辭嚴的無罪辯護。但是法院屈服「610」的指令,早已內定刑期,童江被非法判刑四年,王甌被判兩年緩期三年。
法院大門 | 周圍布滿便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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