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昌許是與成都流離失所的法輪功學員楊益凡一起被綁架的。二零一二年十月十三日上午七點,資陽市國保大隊長蔣明全、王成兵等一夥警察,敲門砸鎖,闖入楊益凡的住所非法抄家,將室內法輪大法書籍、真相資料、打印耗材、真相幣(不知具體數量)、電腦、打印機、複印機數台,墨水數瓶洗劫一空,據現場目擊的老百姓說,現場被搶劫的財物裝了一大卡車。當天,警察將荊昌許、楊益凡劫持到資陽市二娥湖洗腦班迫害。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上旬,安岳縣國安蔣明全率一夥國安人員又非法闖入荊昌許的家中,搶劫走一千元現金、四本大法書籍,同時搶劫走了荊昌許的大兒子工作用的筆記本電腦一台、打印機一台。
二零一三年二月五日,荊昌許被送到安岳縣看守所刑拘迫害。二零一三年三月被非法逮捕,二零一三年五月被非法判刑七年,法院只通知他的一個兒子到場,其他旁聽的都是公檢法的人,他老伴趕到時非法宣判已結束。
荊昌許是七十年代參軍的退伍兵,復員後被聘請為老家所在村的小學民辦代課教師。一九九八年他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後,以「真、善、忍」法理嚴格歸正自己,在教學崗位上兢兢業業,所教班級的學生品德高尚,學業成績名列該鎮前茅,深得學生及家長、學校及村領導的好評。
中共迫害法輪功後,荊昌許堅持修煉法輪大法做一個好人,多次被迫害。二零零七年,他因送法輪功真相資料到郫縣,被國安警察綁架,被非法勞教一年半。他的教師工作也被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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