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四年十月十五日,徐永凡雇的一輛箱式貨車在青龍土門子附近被巡警攔截查車,發現車中三千本二零一五年真相掛曆和部份紙張、掛曆架,警察扣車並通知土門子派出所和青龍國保大隊、派出所來人,非法抓捕徐永凡和司機,並扣留了車輛和物品。徐永凡說車中物品是他自己花了兩萬元購買的,屬於私人物品。目前徐永凡被非法拘禁在青龍看守所,司機已開車回家。
為了構陷徐永凡,河北610(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國保大隊、土門子派出所繼續迫害法輪功學員。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七日青龍縣「610「主任趙明豐、國保大隊長李印卿、土門子派出所所長任秀良開著六輛車,帶領眾多警察非法闖入土門子鎮水泉村法輪功學員韓耀春家抄家,將家中屋裏院內所有地方仔細翻抄,把木箱鎖頭砸開,把櫃內糧食都用木棍扎了又紮,掠走珍貴的法輪功師父法像、mp3、手機,並將正在接聽女兒電話的韓耀春妻子強行摔倒在地上,銬上手銬,連拉帶拽帶上警車抓捕到派出所,隨後又讓家人接回。過程中國保大隊長李印卿進門後連說:「我就是迫害你們的,又迫害你來了……」
十二月十九日,土門子派出所所長任秀良又帶兩名警察,在村幹部的帶領下來到法輪功學員韓耀春家,再次構陷和騷擾,說甚麼被抓捕的秦皇島法輪功學員徐永凡是給黃丈子村韓耀春送的東西,讓到派出所配合一下做個口供,被法輪功學員韓耀春當場揭穿,根本不認識怎麼能說出名字是他給送呢?這是構陷,絕不配合他們陷害好人。午後兩名警察又將電腦、打印機、錄像機等帶到韓耀春家好言相勸說:「既然不認識就說不認識,沒有聯繫,沒給過東西就行,但也得走法律程序配合一下。」被韓耀春堅決制止,並不許給錄像。並說:「警察應去抓壞人,不能迫害好人,善惡有報是天理。」後警察見達不到目的才走。
徐永凡家人接到青龍檢察院批捕通知後,為徐永凡聘請了律師,十二月二十五日律師在青龍看守所見到了徐永凡,據律師說:徐永凡精神狀態和身體尚好,但是每天早起七點開始被迫幹活,裹一種兩頭帶棉的棉籤,一幹就是一天。
十二月二十六日上午,徐永凡家人陪同律師去青龍檢察院案件管理科,遞交一些法律依據和相關材料,律師簡單的從法律角度和工作人員闡明法輪功的合法性。隨後家人陪同律師又去了青龍國保大隊,隊長李印卿接待,李印卿問徐永凡家人「來幹甚麼」,家人說徐永凡當時身上攜帶兩千元人民幣現金,想取回私人財物。李印卿說:「兩千元應該付給司機。」家人就反問他:「你不能這麼說吧。」家人又問到底因為甚麼非法拘留徐永凡?李印卿說:「因為法輪功。」家人說已經諮詢過律師,修煉法輪功不違法,公安部定的十四個邪教裏沒有法輪功。李印卿又說「根據三百條」。當家人提到徐永凡修煉法輪功做好人時,李印卿眼睛一瞪,猛拍桌子大聲喊:「法輪功的事別跟我說!你說就說這個案子,你再說法輪功的事我現在就能抓起你來!」
據律師介紹:按法律程序,國保向檢察院遞交批捕後,徐永凡在看守所的拘留期限是兩個月,在這期間,如果國保方面搜集的證據不充份,檢察院必須撤銷批捕,立即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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