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輪功學員卞麗華(邊麗華),迫害她的所謂「案子」現在在檢察院,被綁架之前身體行動非常不便,之前她曾被勞教迫害三年,雙腿被迫害嚴重彎曲,疼痛難忍,如今從腰部往下疼痛難忍,非常痛苦。本溪市看守所房間裏的犯人也時常配合惡警迫害她。十一月二十四日她的律師在看守所等了一上午沒有見到卞麗華,看守所的「理由」是車子沒在,沒有車子推她會見。律師多次找看守所,要求不要虐待她,要求檢察院放人。但是檢察院毫無作為,配合警察迫害她。
法輪功學員崔兆玲,於二零一四年七月十七日被綁架。七月十七日早上金山派出所警察破門而入,不出示任何證件便綁架了崔兆玲的丈夫,綁架到派出所後,明山分局國保大隊及金山派出所警察對崔兆玲的丈夫恐嚇威脅,致使他精神崩潰,在極度恐懼下說出了崔兆玲住在父母家。於是,金山派出所得到明山區國保大隊支持和桓仁縣鏵尖子鎮派出所警察下午兩點多到桓仁縣的母親家裏把崔兆玲綁架到本溪縣,半夜十一點多送到市看守所。當時抓崔兆玲時問為甚麼抓她,那些人說是因為煉法輪功。
中共人員統計抄家搶走的私人財物:光盤十二個,筆記本電腦兩台,法輪大法書二十本,《洪吟》三本,《九評共產黨》四本,講法三十四本,《正見週刊》二十三本,《明慧週刊》三十一本,錄音帶三盤法輪功畫四張,手機群發說明書二張,法輪功筆記本四本。
目前得知崔兆玲已被檢察院起訴到法院。
參與迫害人的名單:
金山派出所:程實,崔曉明,徐江,顧斌。
明山分局預審大隊:梁斌,胡振明,
承辦人:孫玉路
檢察官:郭元玉
法輪功學員教紅,二零一四年七月十七日被溪湖派出所綁架,目前也已經被起訴到法院。法官姜亞玲:024-42885832,審判長:15641405836。
本溪市看守所長期關押迫害法輪功學員:
二零一四年五月給法輪功學員王秀燕「定位」折磨三天;
二零一四年六月將法輪功學員王秀蓮背銬三小時;
二零一四年七月打癱了法輪功學員高崇;
二零一四年八月迫害死法輪功學員李純正;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繼續迫害法輪功學員卞麗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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