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八年,我有緣接觸到法輪大法,將《轉法輪》這本書一氣呵成看完了一遍。「真、善、忍」這三個字對於當時的我來說好像生平第一次聽說過一樣,「那麼甚麼是佛法呢?這個宇宙中最根本的特性真、善、忍,他就是佛法的最高體現,他就是最根本的佛法。」[1]從此法輪大法猶如一盞明燈照亮了我的人生道路,點燃了我的生命之光。
隨著在大法中修煉,對法理的認識與境界的昇華使自己的人生觀、世界觀都發生了根本的轉變。心中沒有了怨恨,沒有了對自我的不公,內心釋然了,開朗了,明白了自己所遭受的苦難是生生世世的業力造成的,人只有通過修煉,消去業力,做一個好人,一個更好的人,才會擁有真正的幸福。
打不還手 罵不還口
剛得法的時候,村裏有一個比我小幾歲的男孩三番兩次的找我麻煩,有一次,他竟然把我按倒在地上騎在我的身上打我,口中叫嚷道:「你們煉功人不是講忍嗎?講德嗎?我把德都給你。」他一邊說一邊打。我並不希望誰給我德,但是作為一名修煉者要做到「打不還手,罵不還口」,也許是哪一生我欠他的,他來找我要債來了,他幫我消了業,還提高了心性,我還要謝謝他呢!從那以後他,就再也沒有找我的麻煩了。
為他人著想
在當今這個物慾橫流,道德急速下滑的時期,我從內心感到修煉法輪大法是多麼的自豪,心中充滿了陽光與快樂。
記得有一次在上學的馬路上,看見路中央有一大坨泥土,當時我沒有在意,自行車一滑卻差點把我摔倒,扶正車把,我繼續向前騎。突然,我想到自己是一名法輪功修煉者,師父要求我們做甚麼事情要為別人著想,剛才自己被這塊泥土差點摔倒,那麼別人從這裏路過,會不會不小心也會被摔倒呢?想到這裏,我下了自行車,回去把那一大坨泥土搬到了路邊以外,高高興興的上學去了。當時沒有人知道這件事情,但是我卻從中體會到了作為一名修煉者能夠設身處地的為他人著想的那份胸懷,那份坦蕩是不求任何回報的,也不需要得到任何人的證實,因為那是修煉者內心境界的真實體現。
不再殺生了
在我們這裏,以前是種植水稻的,一到每年春天灌溉的時候,青蛙這些冬眠的動物就出來了,一到星期天,我可有活幹了,去地裏捉青蛙,捉回來之後,弄到收青蛙的販子那裏去賣錢,飯店裏管這道菜叫「炒田雞」。自從修煉了法輪大法以後,我明白了殺生會造下很大的業力,出於口腹之欲或為了個人利益殺害生靈,對殺生者本人會造成非常不好的後果,所以從此以後,我就再也不去捉青蛙了。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