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下午在小組學法時,已經在電腦上通讀了一遍。師父說:「學法得法 比學比修 事事對照 做到是修」[1]。不想外出是懶惰、求安逸心在作怪。我悟到後,馬上帶上三部語音電話和一部份真相不乾膠,和同修一起出去了。
在路上,我們先交流了一下學習師父新講法的體會,共同分享著師父的慈悲偉大。師父為我們沒做好而著急、擔心,師父把天機都講給了我們,把我們修煉路上圓滿的一切無償的都給了我們,師父為我們操盡了心,我們沒理由走不好師父給我們已經鋪墊好了的路。
打開語音電話後,合適的地方我們就貼不乾膠。我貼不乾膠時,怕被人看見,總是東張西望,沒人的地方,急急忙忙趕快貼上,像完成任務似的。因心態不穩,有時貼的歪歪斜斜,撕下來的副紙隨手一扔,還找藉口掩蓋。而同修總是把我扔下的紙默默的撿起,送到適合的地方。她貼不乾膠時,先選好適合的地方,再認真仔細的把一張張散發著能量的真相不乾膠端端正正的貼上。在一個電桿上,同修貼上一張不乾膠後,對我說:「你說怎麼辦?我把這張不乾膠貼歪了。」我一看是稍歪了一點,但在我來看這是正常的,根本不在意,我說:「挺好的了。」可她很難過,怨自己想貼高點,結果貼歪了。當時對我觸動很大,我看到同修為法認真負責的心。也看到了自己與同修的差距。
那天上午遇到一同修,和我們交流了他現階段的苦惱,我們也明顯的感覺到他的心很苦很累。我和同修各自說了一下自己的想法,並告訴同修要多學法,向內找自己,但並沒有把他的事當作自己的事,反過來照照自己,而是有點高高在上指導同修的樣子。這時,我又提起上午的事,就對同修說:「你看到網上一篇文章沒有?就像在說上午那位同修。」同修聽到我的話後,語氣很認真但很和善的說;「不是只說那位同修,我們是整體啊!我們都應該向內找自己」。
同修看似很平淡的一句話,深深的觸動了我,我又一次看到了我與同修在修煉上的差距:同修能遇事向內找,心裏想著整體,而我修煉這麼長時間了,總是習慣性的就事論事,眼睛盯別人,不會修自己,錯過了一次次的提高的機會。怪不得上午那位同修感到無可奈何呢?原來問題出在我這兒呢!是我不在法上修,在這擰著勁呢!
到了晚上八點半,我們結束了打電話。在回家的路上,我正低頭關機時,被一個東西差點絆倒,我回頭一看,是個酒瓶子,然後不以為然的繼續低頭往前走,這時,我不經意的看到:已走在前面的同修很自然的回身撿起差點絆倒我的那個酒瓶找垃圾箱,沒找到垃圾箱,就把酒瓶放一牆角後說:「別再傷著別人。」同修的言行又一次觸動了我,我感到臉紅發燒。
短短兩個小時的經歷對我的心靈觸動很大,回家後,我認真的向內找反思自己,找出了自己很多的執著,第一次清楚的看到了自己修煉這麼多年來的差距:平時在周圍同修的眼中,我還算比較精進的一個人,大法的工作積極主動的去做,三件事一直在做著,但我現在才知道,其實我並沒有很好的修自己,只做了表面的一些事情,平時說話口氣很不善,對待學法小組的同修不一樣態度,有分別心;瞧不起某位同修時,背後愛在同修中議論,不好好修口;在家庭中,經常對孫女、對丈夫同修發脾氣,不像個修煉的人,離法的要求差的太遠。
我又想起上午的一件事:我和同修一起買大白菜,同修拿起一棵就稱多少斤,而我拿起來,趁賣主不注意時,偷偷的掰去了外面的兩個老菜葉,當時同修發現後就對我說;不應該這樣。其實當時我就認識到了自己做的不對,這不是大法弟子的行為,但礙於面子就不願承認錯誤,是一顆求名的心。私心還不少。
二個小時讓我看到了同修的很多閃光點,同修做事能處處為別人著想,如:每次我們一起外出做事時,不管多遠的路,回來後她一定要先把我送到離家較近的地方,她才回自己的家。與同修相比,我修的真的差距不小。
通過認真的向內找,我對師父在《世界法輪大法日講法》中說:「說到這兒啊,我就在想,這件事情有多嚴肅!這麼嚴肅,很多人卻不能嚴肅的對待!特別是一些個老的大法弟子。你想過你所有生活的一切都在修煉當中嗎?你的一言一行,你所做的那一切,你都是在修煉中,你知道嗎?」我對這段法有了一定的認識,對修煉的含義也清晰了許多。
我明白了今天大法開在常人社會的修煉形式的深刻意義,我們的一切,所思所行,都與自己的修煉提高有著密切的聯繫,過去我只是把修煉掛在嘴上,不是真正的修煉,學和修沒有溶於一起,實際脫節了,浪費了很多珍貴的機緣,很愧對師尊對我的慈悲苦度,我感到很懊悔。
最近學了師父最新的《二零一四年舊金山法會講法》後,對我的心靈震撼很大,特別當看到師父說:「所有沒做好的,現在師父就問你們一句,你們仔細聽:在最後圓滿的一刻,你們沒放下的執著、你們做錯的那些事情,你們怎麼交代?你們都去想吧。我是非常擔心!」[2]我就感覺師父在很嚴厲的棒喝我!我在心裏要求自己:從現在開始,自己的修煉狀態必須要來一個大的變化,徹底清除頭腦中的邪黨文化餘毒,轉變不正常的思維形式,真正的實修,紮紮實實的做好三件事,少為自己留下遺憾。
感恩師尊!
有不在法上的地方,請同修慈悲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實修〉
[2] 李洪志師父經文:《二零一四年舊金山法會講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