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內蒙工程師、教師等被非法判刑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日】(明慧網通訊員內蒙古報導)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四日,包頭市法院非法判法輪功學員陳建勇七年,張瑞童七年,黃朝霞五年,吳月紅四年。據悉,法院沒告訴律師就開庭了。四位法輪功學員已經被非法關押一年半,期間陳建勇被毆打,連續幾天不讓睡覺。

陳建勇,四十七歲,原包頭鐵路土地分局工程師。一九九四年六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曾是包頭法輪功義務輔導站站長。因堅持信仰,二零零零年被非法判刑三年,開除公職,關押在呼和浩特第一監獄。

陳建勇出來後繼續講法輪功真相,二零零六年在鄂爾多斯市發完真相資料返回途中,在車輛檢查口被綁架,非法關押在東勝看守所,被秘密在看守所會議室開庭非法判刑五年,受到非人虐待和酷刑折磨,在整整一個月的酷刑迫害中,陳建勇的身體成了皮包骨頭,講不了話,走不成路。出獄時妻離子散,居無定所。

黃朝霞是伊盟薛家灣人,曾經是老師,被迫害後在包頭做生意;吳月紅四十來歲,娘家是包頭市薩拉旗人。

二零一三年四月一日上午八點左右,兩車警察及特警包圍了法輪功學員黃朝霞的住處,他們利用吊車破門、破窗而入,翻搶東西,搶走的物品有電腦、打印機、刻錄機、人民幣以及個人物品,當時屋裏有法輪功學員黃朝霞、吳月紅、陳建勇。

熊小霞被十幾個不明身份的人綁架時她的腳正骨折,來的人不由分說連拖帶摔地把她扔到車上。和她一起經營的商戶看到這種情形都嚇懵了,心想:「這個社會都成了這個樣子了,大白天就能搶劫綁架呀。」有不平的民眾問:「你們為甚麼抓她,她怎麼了?」中共人員惡狠地說:「別管閒事,甚麼也別問,小心把你也帶走。」其中有人出示了證件說是特警,這時這些商戶們大氣不敢出,事後說:以為警匪片只是電影,離我們很遠,現在看到了現實的了。

陳建勇、黃朝霞、吳月紅、熊小霞被當地警察綁架後,當地公檢法人員企圖合謀對四人構陷。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日是雙休日,還是元旦前的一天,按習俗是親友團聚、問候慶祝的日子。中共司法機關採用這一天開庭,無非是鑽人們忙於節日而無暇來關注這件事的空子。那天有二十多輛警車、約百十多名警察,還有很多的便衣,擋住了東河法院的法庭門口,還有很多警察在馬路旁巡邏。

中共司法人員不依法通知家屬到庭旁聽,家屬知道情況後,前去要求旁聽,被無理擋住;連聘請的律師也不讓進去,致使律師無法履行辯護職權。四個警察還把律師取證用的iPad(攝像用)搶走,並扳脖子、扭胳膊的傷害律師的身體。在庭外,聽到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喊「法輪大法好」,卻無法看到人。

法庭裏被不法人員安排了他們內部約二、三十人裝模作樣地在那裏旁聽,無非是演戲、走過場而已。

中共為了迫害好人,執法犯法都變得令人瞠目結舌。

時隔近一年,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四日包頭市昆區法院再次非法開庭,非法判法輪功學員陳建勇七年,張瑞童七年,黃朝霞五年,吳月紅四年。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