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酷刑「轉化」迫害
該監區對不「轉化」的法輪功學員,都逼著坐小塑料凳,雙腿九十度,兩手平放在大腿上,腰要挺直,不許動(所謂「坐軍姿」)。強制他們面對窗戶或牆壁,單獨隔離,不允許出屋,就連吃、喝、大小便、洗漱,在室內限定的時間完成。惡警不允許他們與其他人交談。晚上睡覺,全屋內不能關燈,這樣,讓監舍裏所有犯人對「不轉化」的學員反感、憎恨(因犯人白天勞作強度大,晚上回來燈太亮,睡不好覺)。就這樣,犯人用語言攻擊「不轉化」學員,對絕食的學員強行灌食更是家常便飯。
有一位法輪功學員堅持不「轉化」,包夾為討好隊長就惡狠狠的踢她,使該法輪功學員的腿部都青紫了,隊長常常在監控室視察,也只當視而不見,還經常把該法輪功學員弄到樓下一間儲藏室裏,進行強行「轉化」。
還有一位法輪功學員,堅持不「轉化」,經常晚上不讓她睡覺,起初是陪著包夾值夜班,站著不許動,後來又進行「熬鷹」摧殘,白天包夾輪流補覺。該法輪功學員由於長期「軍姿坐」,臀部都已破爛了。隨後一段時間,該法輪功學員出現頭部總是不由自主的顫動。隊長就讓包夾每天必須給她吃精神藥物(強行逼灌),整個過程都是在主管隊長於珍的指使下實施的。
2.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惡警
於珍由於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業績」,被提升到五監區當大隊長。這時,王豔春被調到四監區,當主管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大隊長,使該監區的迫害更加嚴重。監區對一位法輪功學員,用「坐軍姿」、「熬鷹」方式進行強行「轉化」,該法輪功學員仍是堅持自己的信仰,包夾就連打帶罵。
王豔春到來後,就讓監區內大毒梟(最大無期犯)當包夾,看管法輪功學員。此人毫無人性,經常是謾罵,甚至毒打法輪功學員。王豔春還強行逼迫全監區法輪功學員下車間參加每天十二至十三小時的奴工勞作;以給法輪功學員上課為由,教唱邪黨紅歌,誰要不唱,她就在講台上謾罵、胡說八道,大肆宣揚自己如何強勢等等,藉此同時為邪黨塗脂抹粉。
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主要參與者還有:
監獄長:李衛紅
教育科長:劉繼峰
主管大隊長:關慧君
分隊長:劉爽、於寶珠
隊長:杜妍博、馮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