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成就別人就是成就自己》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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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四年十月十一日】看了《明慧週刊》中刊登《成就別人就是成就自己》感觸很深。特別有感觸的是那個修煉人最後找的山洞被一個年輕人「佔去」的事情。從常理來說,年輕的時候開始找山洞,被老人要去,被殘疾人要去,這都情有可原;那麼當自己年老的時候,山洞被年輕人要去,這個就有點說不過去了。但文中的修煉人在此「不合常理」的情況下,(也是最難過的一關)成全了那個年輕人,其實也就是成全了自己。

記得以前也曾經看過這樣一個修煉故事。在一座山上人們知道菩薩來了,人們都爭先恐後的去見,可是在路上遇到一位步履蹣跚的老太太,卻無人過問。只有一個人停下來攙扶著她,結果只有他一個人見到了菩薩(原來這位老太太就是菩薩變化的)。

修煉需要一種形式和表現,但更要體現出一種慈悲無私的心境,才能最終達到圓滿的目地。

拿我自己來說,這麼多年來很多同修都願意找我切磋或者處理一些修煉中的事情,這樣有時就會付出很多的時間和精力。有的時候我就想:我這不是在做「給別人做嫁衣」的事情嗎?別的同修是得到了提高,而我自己呢?卻甚麼也沒有,也沒有得到;塵世間的一切,還得自己去面對,有時心裏不平衡。

等看完這篇文章的時候,我就在想:在該文中的那個修煉人為甚麼把自己辛辛苦苦找到的山洞讓給別人了?是因為對方要用山洞來修煉。是為了成就別人。如果對方想用山洞來幹常人中的事情,我想他是不會讓的。那是幹壞事,在縱容常人破壞自己的修煉。那作為我自己來說也是如此。同修找我是為了修好為根本目地,此時我如果再考慮自己個人的得失,那似乎就是自私和慈悲心不夠。就根本達不到無私無我的修煉標準。

當我明白了這些的時候,晚上我看到了自己在一個很大的舞台上,下面的觀眾很多,自己在舞台上靜心打坐,聚光燈照在我那裏。後來悟到:我就應該展現出大法和師父賦予我的那種生命狀態。

誠然,慈悲的對待同修的切磋不是對同修人心的放縱。而且在切磋的時候,主要應該談的是我們怎麼樣真正的「以法為師」[1] ,做好我們當前應該做的。如果自己的念頭很正很純,自然會起到正面的作用,就會大大增強整體的力量。而思想不夠純淨的時候,那埋怨的心就會增強,就會放任同修的好奇心和人情。

個人粗淺體會,僅供參考。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悉尼法會講法》

[修煉人之間的理性交流,通常只是個人當時修煉狀態中的認識,善意交流,共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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